刘少奇论我们的形式_刘少奇民主与法治思想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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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民主与法治思想探析
孙克强方同义
[摘要]刘少奇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时期都非常重视民主与法治建设,他提出民主与法治建设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关键是要发扬人民民主和党内民主,坚持依法治国,最终目的是保障人权,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研究刘少奇的民主法治思想对于我们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刘少奇民主法治思想
作者孙克强,宁波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方同义,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浙江宁波315211)
刘少奇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积极探索民主法治建设,在探索中形成了坚持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坚持依法治国、尊重和保障人权等一系列思想,并努力将这些思想付诸实践。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他有关民主法治的设想未能得到有效实施。本文试图对刘少奇的民主法治思想作一初步探讨。
一、民主法治建设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刘少奇认为,我国的民主法治建设必须在党的领导下有秩序地进行,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和监督,党应当而且可以在思想上、政治上、方针政策上对于一切工作起领导作用。“宪法草案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工人阶级是经过自己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实现对国家的领导。我国长期革命实践充分证明: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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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说:“只有依靠工人阶级的领导,我国人民才能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下获得解放,这个真理早已由过去长期的历史事实证明了。”在民主革命时期,各革命根据地在党的领导下,制定了许多体现广大人民意志和符合革命利益的政策、法令和条例。这些政策、法令和条例,在争取革命战争的胜利,打击阶级敌人,发展革命事业中,都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在建国以后民主法治建设是不是要继续坚持党的领导,刘少奇在宪法草案报告中指出:“在人民获得胜利以后,出现了新的问题:工人阶级领导国家建设是不是也和过去一样有本领和有把握呢?对于这一点,如果有些人在开始的时候采取了等等看的态度,那末,五年以来的事实已经充分证明了工人阶级领导国家的非凡的才能。为着巩固我国人民已经取得的胜利果实,必须继续巩固和加强工人阶级对于国家的领导。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事业,离开工人阶级对于国家的领导,是不能设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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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刘少奇也强调民主化与工业化不能分离,“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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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论坛2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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