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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思想的起源与发展_坚守与坚持中国法治思想的“突破”

发布时间:2016-10-22 15:31

  本文关键词:中国法治思想的“突破”,,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原标题:坚守与坚持中国法治思想的“突破”

  坚守“突破”之局、“突破”之思,才有更上层楼的基础与条件。“突破”是极为困难的,而坚守“突破”同样极不容易。在中国法治思想第二次“突破”的已有历程中,各种法治思想不断炫目夺眼,常常不免令人目乱眼花。如孙中山及国民党的三民主义法治思想,自由派的自由主义法治思想,现代新儒家的道德理想主义法治思想,新法家的国家主义法治思想,共产党人的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但无论如何,现代法治的那些本质性特征,如人权、正义为法治之体,限制权力为法治之用,法律至上为法治之命,等等,都不应予以消解或改变。譬如“法律至上”,是法治的底线标准,是法治中唯一没有伸缩余地与弹性空间的“硬指标”。法律至上是应当坚守的。又如,现代法治,是平民政治即民主政治的内在特质。在中国,韩非子论证为何只能实行法治的“中人”之论,在理论上至今无人能破,事实上也没有破。在西方,古希腊几位政治家的话,也揭示了法治的关键秘密,即平民底色、民主底色。故而“民主政治是中国现代法治的政治基石”这一观点,也应当予以坚守。

  再来看坚持“突破”的问题。由于第二次“突破”仍在路上,在某些问题上还在徘徊,思想观念上的困顿与行动决断的艰困,也属情理之中。因此,“突破”并未完结,坚持“突破”,才能完成“突破”,进而走出“大变局”。

  我们中国人自古就认识到,治国平天下,必须寄托于法。在中国历史上,法度、典章、刑律,灿然大备,辉光昭著,也是不争的事实。但为何中国又总是一治一乱,治乱循环,未有穷期?从法学的眼光看,这大概是因为在中国社会、政治之中,总有种种强悍的能量,超法、坏法而不受制于法。结果在历史上,不断上演一幕幕从定法到毁法直至无法的闹剧。清朝玩了一套弄法、毁法、无法的饰治把戏,不能挽救他要没落的命运。袁世凯又接着玩一套弄法、毁法、无法的饰治把戏,自己断送自己的前途。由弄法、而毁法、而无法,又由无法而弄法、而毁法,最近四十年的中国政治史,不过如此循环着所以,中国人数千年来梦寐以求的,就是“太平盛世”“天下大治”“长治久安”。在当代中国的法治思想中,法治亦被视为“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再次彰明了中国人对法治的期待。

  问题在于,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太平盛世、天下大治、长治久安?更根本的问题是,什么东西才能够达成太平盛世、天下大治并使之长期维持而不坠,真正实现长治久安?这些问题使我们想到清初黄宗羲的一段话:“盖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是故桀、纣之亡,乃所以为治也;秦政、蒙古之兴,乃所以为乱也;晋、宋、齐、梁之兴亡,无与于治乱者也。”所谓“万民之忧乐”,在不同社会环境与条件下,肯定有一些不同的衡量与判断标准,如在现代社会,一个人没有起码的尊严,没有基本的人权保障,没有公平的发展机会,没有生活与人身的安全感,没有过体面生活所需的必要财富,没有和谐自由的生活环境,他就很难甚至不可能“乐”。无论如何,“万民之乐”,才是太平盛世、天下大治、长治久安之大本。如果我们果真追求和实现这样的太平盛世、天下大治、长治久安,只能由民主、公平正义与法治来创造和保障。它们才是中国第二次“大变局”与第二次“突破”所要逐步达成的现代文明秩序的终极目标。

  (来源:法制日报)


  本文关键词:中国法治思想的“突破”,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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