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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法的民族精神与现代转化

发布时间:2021-01-03 02:59
  传统法文化不仅是古代中国文明的象征和民族精神的体现,更是当前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宝贵财富。传统法文化中的精华,例如传统的立法模式、立法精神、古典治理模式、社会治理原则、刑事政策和综合司法标准等,都具有超越时空的永恒价值,构成了传统法的民族精神。通过创造性转化,传统法的民族精神可以成为新时代国家治理、法治理论体系构建和立法的本土资源。 

【文章来源】: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20年06期 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0 页

【文章目录】:
一、传统法与现代法之间:民族精神的体现与深化
二、传统法中的民族精神:优秀法文化的呈现
    (一)关注现实生活,重视生民福祉的世俗立法
    (二)坚持文化传承而又与时俱进的立法精神
    (三)德法兼治的古典治理模式
    (四)严以治吏、宽以养民的吏治原则
    (五)以人为本、矜恤人命的刑事政策
    (六)融天理、国法、人情于一体的综合性司法标准
三、传统法的创造性转化逻辑:民族精神的现代显扬
    (一)明辨是非,汰劣存优
    (二)择善而从,活学活用
    (三)立足实践,创新理论
四、传统法的创造性转化路径:民族精神的现代实践
    (一)国家治理视野中民族精神的转化
    (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视野中民族精神的转化
    (三)新时代立法中民族精神的转化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中国古代社会基于人文精神的道德法律共同治理[J]. 朱勇.  中国社会科学. 2017(12)



本文编号:2954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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