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户本位、公共可行能力与有效乡村治理
发布时间:2021-01-31 17:14
家户是有效乡村治理的关键主体,家户本位是实现有效乡村治理的根本动力。家户本位具有双重性,即追求家户生存理性的私利性和追求乡村共同利益的公共性,实现有效乡村治理就是要激发家户的公共性,约束家户的私利性。公共可行能力是提升家户公共性的重要面向,主要基于家户认同的简约治理、公共规则和公共权威形成。从传统时期到当下乡村治理中家户公共可行能力的发展变化可以看出,实现有效乡村治理的最大困境在于家户的私利性膨胀,公共性抑制。可以通过提升家户的公共可行能力来实现有效的乡村治理,需要从村民自治回归乡村,优化基层协商民主;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耦合,发挥村规民约效用;乡贤德治重塑乡村,提升共同体归属感三个方面进行实践和努力。
【文章来源】:甘肃社会科学. 2020,(06)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7 页
【部分图文】:
家户本位、公共可行能力与有效乡村治理关系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玛蒂亚·森在《Equality of What》一文中,首次提出可行能力概念,强调其在解决贫困中的重要性。可行能力指一个人“有可能实现的各种可能的功能性活动的组合。既包括物质方面的,也包括各种社会成就,它是一种实现各种可能的功能性活动组合的实质自由”[26]62。“贫困必须被视为基本可行能力的被剥夺,而不仅仅是收入低下。”[26]30对家户发展来说,可行能力是其脱离贫困走向富裕的基础,也是其参与乡村交往提升社会地位的动力,因此家户可行能力是理解家户发展的重要视角。家户可行能力有两个维度,一是基于家户生存利益的个体可行能力,二是基于乡村集体利益的公共可行能力。在传统乡村社会,家户长期陷入贫困之中,基于生存伦理、“安全第一”的家户私利性,家户发展出种种个体可行能力,如节约粮食、做小买卖、外出务工甚至移居他乡等。家户在基于乡村道德共同体、保护共同体的家户公共性基础上,也会通过横向联结互助、参与乡村安全防卫、参与乡村集体摊派等行为发展其公共可行能力。个体可行能力是公共可行能力的基础,在当下乡村治理中,通过精准扶贫政策的输入,家户基本都能脱离生存困境,但到乡村振兴阶段,就要激发家户的公共可行能力。从实践看,家户公共可行能力的发展和乡村治理方式、公共规则生成和公共权威属性密切相关。第一,家户参与的简约治理以实现乡村“自治”。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迈向治理的基层党建创新:路径与机制[J]. 杜鹏. 社会主义研究. 2019(05)
[2]中国乡村治理精英与乡村振兴[J]. 郭苏建,王鹏翔.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04)
[3]乡村振兴视域下新乡贤推进乡村软治理的路径研究[J]. 付翠莲. 求实. 2019(04)
[4]走向治理有效:农村基层建制单元的重组逻辑及取向——基于当前农村“重组浪潮”的比较分析[J]. 李华胤. 东南学术. 2019(04)
[5]乡村振兴背景下原子化村庄公共事务的治理困境与应对策略[J]. 刘启英. 云南社会科学. 2019(03)
[6]重新思考“第三领域”:中国古今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合一[J]. 黄宗智. 开放时代. 2019 (03)
[7]“项目制”悖论抑或治理问题——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制供给与可持续发展[J]. 余成龙,冷向明. 公共管理学报. 2019(02)
[8]自觉、规则与文化:构建“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J]. 王文彬. 社会主义研究. 2019(01)
[9]培育社会组织推进“以农民为中心”的乡村振兴战略[J]. 张照新,吴天龙. 经济纵横. 2019(01)
[10]家户主义:中国农村治理的逻辑与底色[J]. 陈明.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2018(06)
本文编号:3011279
【文章来源】:甘肃社会科学. 2020,(06)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7 页
【部分图文】:
家户本位、公共可行能力与有效乡村治理关系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玛蒂亚·森在《Equality of What》一文中,首次提出可行能力概念,强调其在解决贫困中的重要性。可行能力指一个人“有可能实现的各种可能的功能性活动的组合。既包括物质方面的,也包括各种社会成就,它是一种实现各种可能的功能性活动组合的实质自由”[26]62。“贫困必须被视为基本可行能力的被剥夺,而不仅仅是收入低下。”[26]30对家户发展来说,可行能力是其脱离贫困走向富裕的基础,也是其参与乡村交往提升社会地位的动力,因此家户可行能力是理解家户发展的重要视角。家户可行能力有两个维度,一是基于家户生存利益的个体可行能力,二是基于乡村集体利益的公共可行能力。在传统乡村社会,家户长期陷入贫困之中,基于生存伦理、“安全第一”的家户私利性,家户发展出种种个体可行能力,如节约粮食、做小买卖、外出务工甚至移居他乡等。家户在基于乡村道德共同体、保护共同体的家户公共性基础上,也会通过横向联结互助、参与乡村安全防卫、参与乡村集体摊派等行为发展其公共可行能力。个体可行能力是公共可行能力的基础,在当下乡村治理中,通过精准扶贫政策的输入,家户基本都能脱离生存困境,但到乡村振兴阶段,就要激发家户的公共可行能力。从实践看,家户公共可行能力的发展和乡村治理方式、公共规则生成和公共权威属性密切相关。第一,家户参与的简约治理以实现乡村“自治”。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迈向治理的基层党建创新:路径与机制[J]. 杜鹏. 社会主义研究. 2019(05)
[2]中国乡村治理精英与乡村振兴[J]. 郭苏建,王鹏翔.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04)
[3]乡村振兴视域下新乡贤推进乡村软治理的路径研究[J]. 付翠莲. 求实. 2019(04)
[4]走向治理有效:农村基层建制单元的重组逻辑及取向——基于当前农村“重组浪潮”的比较分析[J]. 李华胤. 东南学术. 2019(04)
[5]乡村振兴背景下原子化村庄公共事务的治理困境与应对策略[J]. 刘启英. 云南社会科学. 2019(03)
[6]重新思考“第三领域”:中国古今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合一[J]. 黄宗智. 开放时代. 2019 (03)
[7]“项目制”悖论抑或治理问题——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制供给与可持续发展[J]. 余成龙,冷向明. 公共管理学报. 2019(02)
[8]自觉、规则与文化:构建“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J]. 王文彬. 社会主义研究. 2019(01)
[9]培育社会组织推进“以农民为中心”的乡村振兴战略[J]. 张照新,吴天龙. 经济纵横. 2019(01)
[10]家户主义:中国农村治理的逻辑与底色[J]. 陈明.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2018(06)
本文编号:3011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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