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保护背景下用“司法蓝”守护“生态绿”
发布时间:2021-05-06 23:07
为了顺应新时代的新要求,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对于长江大保护的重要思想。应综合提升环境审判工作,着力发挥现代司法对于长江大保护的职能和作用,用绿色发展的现代司法观念来引导审判工作,共同推动法治中国和美丽中国建设。文章以长江大保护为研究背景,从我国环境司法目前的发展进程出发,结合长江实际,分析了目前对于长江大保护中环境司法的一些实施制度,并分析了现存制度和实施办法所面临的现实问题和制度障碍,对于存在的制度障碍和困境,结合长江生态保护自身的特点提出相关切实可行的建议。从完善司法相关制度的角度,来推动长江大保护向科学法治化方向发展。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2020,(01)
【文章页数】:3 页
本文编号:3172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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