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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七十年乡村社会秩序的演变和趋势

发布时间:2021-06-02 21:34
  中国乡村社会秩序的发展遵循"礼治秩序"向"政治秩序"再转变为"法治秩序"的路径,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工业化建立,土地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完成,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取代传统的乡绅阶层治理,标志着中国乡村社会进入"政治秩序"时代。经过七十年的发展,在现代化的催生下"法治秩序"逐渐形成,新型的乡村治理体系初现端倪。从目前的趋势看,结合"礼治秩序"和"法治秩序"将是未来中国乡村社会的发展方向,这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乡村治理之路。 

【文章来源】:农业经济. 2020,(06)北大核心

【文章页数】:2 页

【文章目录】:
一、中国乡村秩序变迁的发展逻辑
二、社会主义革命时期中国乡村“政治秩序”的确立
    (一)土地改革彻底推翻了乡绅阶层统治乡村秩序的物质基础
    (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取代乡绅阶层对农民的管治
    (三)“三大改造”完成,乡村“政治秩序”正式形成
三、中国乡村“法治秩序”的逐步建立和发展趋势
    (一)法治秩序逐步形成
    (二)“法治”与“礼治”相结合是未来乡村社会秩序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法治乡村建设[J]. 张帅梁.  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 2018(05)
[2]当前乡村法治秩序构建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解决之道[J]. 李牧,李丽.  社会主义研究. 2018(01)
[3]法律、秩序和权势重建的努力:1927年后的民国乡村[J]. 翁有为.  安徽史学. 2011(06)



本文编号:321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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