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国初年国家制度建构中的民族因素
发布时间:2017-04-26 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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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自古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既是对秦汉以来传统中国的历史描述,也是对现实中国国情的客观表述,同时还是对中华民族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凝结而成的基本理念的高度概括和总结。就今日中国而言,是否应该坚持“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为什么要坚持“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些都不是问题之所在,真正的问题在于到底应该怎么样坚持“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如何建构起合适的国家制度来体现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中华民国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建立民主共和制度的国家政权。民国建立之初,在国家制度建构的过程中对于民族因素在多方面都有所体现,这是对“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理念的制度化。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关于满、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条件》、《蒙古待遇条例》等宪法和法律中,特别强调蒙古、西藏、青海等边疆民族地区是中国领土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少数民族与汉族是平等的中国公民。在民初代议制度的确立和国家代议机构的选举过程中,边疆民族地区都有自己的代表参与其中,这是对少数民族公民身份的具体体现,也体现出中华民国是一个实行民主共和制度的多民族国家。在民国初年国家结构形式的选择过程中,民族因素同样产生了重要影响,使得人们逐渐认识到单一制是适合中国现实国情的国家结构形式。可以说,民国初年通过在国家制度建构中体现民族因素的方式,实现“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理念的制度化,走一条符合中国多民族国情的政治文明发展道路,这是一条非常重要的历史经验。当然,民初的国家制度建构也有许多不足之处,认真反思这些历史教训,在今天的国家制度建构中尽量予以避免,这无疑是一项有意义的工作。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之所以研究民国初年国家制度建构中的民族因素,固然是为今天的多民族国家制度建构提供历史经验,但这还不是最终目的所在。我们之所以致力于建构和完善多民族国家制度,根本目的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使全国各族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保障各族人民权利,增进各族人民福祉,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近代中华民族最伟大的“中国梦”! 基于以上种种,本文以民族因素在民国初年国家制度建构中的体现为研究对象,坚持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范式,综合运用实证分析法、文献分析法以及民族学与政治学的研究方法,从公民身份、代议制度和国家结构形式三个问题展开论述,深入分析民国初年在建构国家制度的过程中,如何考虑民族因素,如何通过制度设计来保障国家的统一,实现各民族和谐共处、共同发展的大问题。总结和反思民国初年多民族国家制度建构正反两方面经验,有利于我们今天更好地完善国家制度,更好地保障各族人民权利的实现,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国家向心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本文共分以下六个部分: 导论部分首先阐明本文研究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并对几个基础概念进行了界定,明确本文的研究范畴。继而梳理了自民国以来国内外学界对民国国家制度和宪政问题、近代民族问题、公民身份、代议制度、国家结构形式等相关问题的研究状况,以说明本文在学术研究领域所具有的独特价值。 第一章研究民族因素与共和国家制度建构的基本理论。“天下为公”的共和精神需要具体的制度加以体现,公民身份、代议制度和国家结构形式是共和国家制度建构的重要内容,也是受民族因素影响较大的几种制度。本章从理论上对共和的精神维度和制度维度进行分析,并分别探讨多民族共和国家制度建构中的公民身份与民族身份、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多民族国家政治整合等理论问题,为全文的论述奠定理论基础。 第二章对民国初年的少数民族法律地位进行研究。各民族共建共和国家是辛亥革命后达成的共识。为体现少数民族公民身份,一方面,《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加以确认;另一方面,《关于满、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条件》、《蒙古待遇条例》等法律法令也对少数民族公民身份予以保障,从而体现中华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第三章研究民国初年少数民族参政权的制度保障问题。具体探讨了少数民族参加国家代议机构的情况。清末资政院和民初的临时参议院是近代中国正式实行代议制度前的探索和尝试,民国首届国会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正式的国家代议机构,这三个机构的组成中都有少数民族代表或议员的参与。在首届国会的选举中,民国还制定了针对民族地区的变通法律规定,从而保证了民族地区议员的产生,是少数民族公民身份的体现。 第四章探讨民国初年国家结构形式选择中的民族因素。分析了清末民初国家结构形式思想的演进以及民国初年国家结构形式的选择,对当时的中央与民族地方关系进行了梳理和研究。在此基础之上,分析了民族因素在民国初年选择国家结构形式和处理中央与民族地方关系时的重要影响。 第五章总结分析了民国初年在多民族国家制度建构中体现民族因素的经验和教训。通过对历史的反思,总结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理念需要制度化、多民族国家制度建构需要实现法治化、多民族国家制度建构必须立足中国国情、多民族国家制度建构应当体现“和而不同”和“以人为本”等历史启示,以期对当代中国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制度建构供以史鉴。
【关键词】:民国初年 民主共和 国家制度 民族因素
【学位授予单位】:中央民族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D929
【目录】:
- 摘要3-7
- ABSTRACT7-17
- 导论17-27
- 一、问题之所在17-19
- 二、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19-20
- 三、研究范畴和研究方法20-22
- 四、国内外研究现状22-25
- 五、主要创新之处25-27
- 第1章 民族因素与共和国家制度建构27-52
- 第1节 “共和”的法理27-39
- 1.1.1 天下为公:“共和”的精神维度28-31
- 1.1.2 共和政体;“共和”的制度维度31-34
- 1.1.3 多民族国家的共和之道34-39
- 第2节 民族因素对共和国家制度建构的影响39-52
- 1.2.1 少数民族公民身份与国家认同40-44
- 1.2.2 代议制度与少数民族参政权44-48
- 1.2.3 国家结构形式与多民族国家政治整合48-52
- 第2章 民国初年少数民族公民身份的法律确认和保障52-78
- 第1节 近代中国少数民族公民身份的确立过程52-62
- 2.1.1 从“臣民”到“公民”53-55
- 2.1.2 从“驱除鞑虏”到“五族共和”55-59
- 2.1.3 多民族共和国家观的形成与少数民族公民身份的确立59-62
- 第2节 国家根本法对少数民族公民身份的确认62-67
- 2.2.1 《临时约法》关于少数民族公民身份的规定62-65
- 2.2.2 《临时约法》确认少数民族公民身份的现实原因与历史基础65
- 2.2.3 《临时约法》确认少数民族公民身份的历史意义与现实意义65-67
- 第3节 少数民族公民身份的法律保障67-78
- 2.3.1 《关于满、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条件》67-71
- 2.3.2 《蒙古待遇条例》71-74
- 2.3.3 其他法律、政令74-78
- 第3章 民国初年代议制度建构中的少数民族参与78-98
- 第1节 近代中国代议制思想的发展和初步实践78-83
- 3.1.1 代议制思想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78-80
- 3.1.2 少数民族参加清末资政院的情况80-82
- 3.1.3 少数民族参加资政院的历史意义82-83
- 第2节 民初临时参议院中民族议员的产生及意义83-87
- 3.2.1 民国初年成立临时参议院的历史背景83-84
- 3.2.2 少数民族参加临时参议院的法律规定和当选情况84-86
- 3.2.3 民族地区议员参加临时参议院的历史意义86-87
- 第3节 多民族代表构成的首届国会87-98
- 3.3.1 民族地区议员参加首届国会的法律规定89-90
- 3.3.2 关于民族地区议员选举的法律变通90-93
- 3.3.3 民族地区议员的选举情况93-95
- 3.3.4 民族地区议员参加首届国会的意义95-98
- 第4章 民国初年国家结构形式选择中的民族因素98-125
- 第1节 民国初年国家结构形式的选择98-106
- 4.1.1 清末民初国家结构形式思想的演变98-100
- 4.1.2 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的联邦制色彩100-101
- 4.1.3 北京政府时期的单一制特征101-106
- 第2节 民国初年的中央与民族地方关系106-120
- 4.2.1 中央民族事务机构的设置106-110
- 4.2.2 民族地区的特别行政体制110-114
- 4.2.3 体现国家对民族地区享有主权的其他方式114-120
- 第3节 民族因素对民初国家结构形式选择的影响120-125
- 4.3.1 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传统120-121
- 4.3.2 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121-122
- 4.3.3 大杂局、小聚居的民族状况122-123
- 4.3.4 近代以来的民族危机123-125
- 第5章 民国初年多民族国家制度建构的历史总结与启示125-150
- 第1节 民国初年多民族国家制度建构的基本经验125-132
- 5.1.1 坚持维护国家统一125-126
- 5.1.2 制度建构体现“多元一体”126-128
- 5.1.3 初步尝试建构多民族共和128-129
- 5.1.4 以法律形式推进多民族国家制度建构129-130
- 5.1.5 根据民族地区情况实施法律变通130-131
- 5.1.6 重视少数民族精英人士在多民族国家制度建构中的作用131-132
- 第2节 民国初年多民族国家制度建构的历史教训132-137
- 5.2.1 缺失准确的“民族”内涵界定132-134
- 5.2.2 多民族共和流于形式134-135
- 5.2.3 忽视基层少数民族群众的权利保护135-136
- 5.2.4 缺少民族地方自治的明确规定136-137
- 第3节 民国初年多民族国家制度建构的历史启示137-150
- 5.3.1 制度化是“统一多民族国家”理念的有力保障137-138
- 5.3.2 法治化是多民族国家制度建构的必由之路138-141
- 5.3.3 多民族国家制度建构必须立足中国国情141-143
- 5.3.4 “和而不同”:多民族国家制度建构的价值诉求143-147
- 5.3.5 “以人为本”:多民族国家制度建构的出发点和落脚点147-150
- 结语150-153
- 参考文献153-159
- 后记159-163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163
- 攻读学位期间获奖情况16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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