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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领域数据画像使用的行政法监管

发布时间:2022-08-09 11:59
  "数据画像"是互联网平台通过对用户个人信息进行建模分析而合成。当前,由于我国缺乏规范数据画像使用的行政法规且现存的"软法"治理不足、行政监管主体不明确及监管模式单一,致使用户个人信息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为更好保护用户个人信息,须从数据画像的特征、行政监管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需要三方面分析,建议通过健全相应行政法规范、加强"软法"同"硬法"的治理、运用"合作型"行政的方式对数据画像的使用进行行政法监管。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个人信息领域数据画像使用行政法监管的现状
    (一)数据画像使用的行政法律规范不完备
    (二)数据画像的“软法”规范运用不足
    (三)数据画像使用的行政监管主体不明确
    (四)数据画像使用的行政监管模式单一
二、个人信息领域数据画像使用中行政法监管的必要性
    (一)数据画像自身特征所决定
        1.数据化。
        2.类型化。
        3.动态化。
    (二)明晰行政监管职责的需要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
三、个人信息领域数据画像使用的行政法监管的路径探析
    (一)建立健全数据画像使用的行政法律法规、厘清部门履行职责
    (二)加强“软法”同“硬法”的协同治理
    (三)探索“合作型”行政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路径[J]. 张林鸿,周小扬.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2)
[2]迈向公私合作型行政法[J]. 章志远.  法学研究. 2019(02)
[3]《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的效力与功能[J]. 许可.  中国信息安全. 2019(03)
[4]数据画像领域个人金融信息保护问题及其对策研究[J]. 李玉辉,张华,张宝中.  西南金融. 2019(02)
[5]用户画像机制下信息定向推送的权利保护与法律规制[J]. 胡峻峰.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4)
[6]在线社交活动中的用户画像及其信息传播行为研究[J]. 刘海鸥,孙晶晶,张亚明,赵攀.  情报科学. 2018(12)
[7]“互联网+”时代的行政法律规制[J]. 严新龙.  重庆社会科学. 2017(07)
[8]大数据时代公共安全领域个人信息保护的政府责任[J]. 王秀哲.  理论探讨. 2017(04)
[9]互联网+时代“软法之治”的问题与对策[J]. 马长山.  现代法学. 2016(05)
[10]大数据技术下个人数据信息私权保护论批判[J]. 吴伟光.  政治与法律. 2016(07)



本文编号:367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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