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法哲学论纲
发布时间:2022-11-05 11:20
马克思主义法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制度的理论思维或者最高抽象,是一门涉及科学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和马克思主义法学等的综合性学科,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并经历三个不同发展时期而逐渐得到发展和完善的理论体系,是紧紧围绕"一个核心""两块基石""三个阶段""四大板块"和"五个方面"展开并形成的系统整体。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哲学至少具有三方面的理论价值:有助于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治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指导;有助于马克思主义法哲学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治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理论与实践创新中与时俱进;有助于为促进、推动和完善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学科发展提供理论资源。
【文章页数】:11 页
【文章目录】:
一、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概念内涵
二、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学科定位
三、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创立发展
四、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理论体系
五、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理论价值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人民意志:马克思法哲学的思想特质[J]. 牟成文. 中国社会科学. 2020(03)
本文编号:3702510
【文章页数】:11 页
【文章目录】:
一、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概念内涵
二、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学科定位
三、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创立发展
四、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理论体系
五、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的理论价值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人民意志:马克思法哲学的思想特质[J]. 牟成文. 中国社会科学. 2020(03)
本文编号:370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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