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我国民主法治建设中的农民工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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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第 8 卷第 6 期 (总第 119 期 )
荨综合论坛荩
浅议我国民主法治建设中的农民工权益保护
刘亚峰 1,王朝霞 2
(1.东南大学, 江苏南京 210096; 2.南京红花—机场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江苏南京 210012 )
摘 要: 笔者从我国当前农民工
权益保护的实际现状出发, 结合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客观发展情况, 系统分析了农民工权益保护
属于当前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也对民主法治建设方面的经验和教训给予了总结, 并就此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 民主法治; 农民工; 权益; 保护 中图分类号: D621.5 一, 引言 改革开放 30 年,我国各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了伟大成 就, 民主法治建设也取得了巨大进步.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 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在产生, 壮 发展, 新的社会问题也接踵而来. 大的过程中, 为全民经济建设起到了重大作用, 但也相应的带来 了诸多社会问题.笔者在回顾我国民主法治建设 30 年历史的基 社会及经济发展中的权 础上, 结合当前农民工现状就其在政治, 益保护给予简要阐述, 并希望以此来引起全社会对农民工的关注 和关心. 二, 我国民主法治建设 30 年里程回顾 1978 年我国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对民主和法制问题进行 必须加强社会主义 了全面认真的讨论,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 提出 . 30 我国已初步建 法制" 这开启了中国民主法治的新征程. 年来, 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997 年, 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 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明确到 2010 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 体系的目标.10 年来,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了 180 多部法 件件事关经 律, 通过了 80 多件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 济社会发展全局, 件件事关不同社会群体切身利益, 让这个目标 越走越近. 现在, 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已达 220 多部, 国务院现行 有效的行政法规 600 余件. 一个以宪法为统帅, 部门齐全, 数量适 度, 内在统一, 外在协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渐形成, 在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基本都实现了有法可依. 与依法治 国相呼应的是依法行政, 依法执政.2004 年 3 月, 国务院下发 《全 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对如何依法行政, , 建设法治政府提出 了具体要求.2004 年 9 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 出: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 " 这标 志着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式从主要依政策执政向主要依法律执 政转变, 依法决策, 依法办事, 政务公开, 规范执法等等.现在, 中 国的各级政府正自觉地把依法行政作为工作的基本准则, 政府职 能得到转变, 行政效率大大提高, 决策进一步科学化民主化.目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8089 (2009 06-0114-04 ) 前, 全国 31 个省, 自治区, 直辖市, 个国务院部门共审核地方 44 性法规, 规章, 规范性文件 163 万多件, 行政审批项目中央一级共 取消和调整 1800 多项,省级政府取消和调整 2.2 万多项,全国 80%县级以上政府和政府部门建立了门户网站, 70%的市县政府 出台了规范行政决策的专门规定. 30 年法治建设, 从人治到法治, 法制到法治, 这些依法办事, 依法理性维权等法治精神理念得到传播. 依法治国在改变中国社 会的同时, 也改变着人们的观念, 法治, 民主, 自由, 人权, 公平, 正 义等理念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行为方式.近些年, 随着社会 经济的发展, 民主法治已进一步得到健全, 以人为本的法治精神 党的十七大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 将会体现在更广阔的领域. 方略, 加快建设法治国家做出了一系列新部署. 我们有理由相信, 民主法治正成为人们生活的必须, 成为人们价值的判断, 成为人 中国将在民主法治的道 们坚定的信念.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 路上创造新的辉煌. 三, 我国农民工的由来, 发展及权益保护 农民工在我国社会阶层的构成中, 既属于农民, 也属于工人. 他们的特殊性质既为社会的发展进步带来了一系列积极影响, 但 同时其社会地位, 权益保护却因其特殊性往往被忽视.随着中央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和建设 "以人为本" 的和谐社会, 如何改善农民 工生存现状, 已摆在了社会各界的面前. 而农民工问题如何处理, 也是对我国民主法治建设取向的又一拷问. 1, 农民工在我国的由来及发展.20 世纪 80 年代末 90 年代 初, 我国农村开始出现劳动力过剩, 大批农民由农村流向城市, 并 由此形成了一个新的社会群体—— —城市农民工, 又称农民工.广 义的农民工不仅包括 "流动民工"还包括那些 , "离土不离乡" 的务 工者.本文所称农民工指的是前者, 即外出到城市务工的农村流 动人口. 目前, 我国在城镇务工的农民工主要从事第二, 第三产业 劳动.2004 年, 全国总工会会同国家统计局开展的第五次全国职 工队伍状况调查显示, 2004 年底, 到 我国农民工已超过 2 亿人, 成为城市社会群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20 多年来, 农民工队伍本
作者简介: 刘亚峰(1976 年—), 江苏南京人, 男, 东南大学 2008 级公共管理专业研究生在读, 主要从事政府公共管理事业的研究. 王朝霞(1968 年—), 江苏南京人, 女, 南京红花—机场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财务处长, 高级会计师, 硕士, 主要从事基建财务管理与公共管理 事业研究.
2009 年第 8 卷第 6 期 (总第 119 期 ) 身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除了一部分亦工亦农的季节工外, 绝大多 数进城就业的农民工与土地之间已没有劳动和收入上的关系. 他 们长期在城市就业, 取得工资收入, 广泛分布在国民经济各个行 业, 并在很多行业已占从业人员的半数以上.据劳动和社会保障 农民工已占企业员工总数的近 60%. 部 2004 年的调查, 农民工, 这一活跃在城镇和乡村中最积极, 最能干, 最可敬的 新生力量, 他们在创造社会财富的同时也在塑造自己.随着中央 中各项政策措施逐一落到实处, 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农民工的积极 性和创造性, 有力地推动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整个现代化事业 的进程. 2, 农民工权益保护之现状分析.作为公民, 农民工在劳动过 程中的权益与其他劳动者是应该平等的, 其合法权益理应受到全 在现实中, 城市对农民工已经形成 "经济性接 社会的尊重和认可. 纳" 的态度, 即城市需要农民工来补充劳动力之不足, 已经充分认 可农民工在城市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但是, 城市同样存在对 农民工的 "社会性排斥" 态度, 没有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工享有与普 通城市居民相同的权力和社会地位. 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农民工 这个庞大群体成为新的弱势群体,成为游离在城市的边缘群体. 特别是在农民工刚出现的那段时间内,他们过着边缘化的生活, 精神上经常遭受漠视和歧视, 其经济, 文化, 政治等各方面权益更 "保护缺失" 甚至被 "剥夺" 是难以获得充分保障, 其合法权益处在 的状态, 从而引发自残, 报复等严重社会事件.即便现在, 农民工 仍从事着高强度, 超负荷劳动, 薪酬水平偏低, 且常被拖欠, 社会 保障缺失, 安全事故频发等现象屡屡见于报端. 这些问题严重阻 " " 碍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甚至成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有 关权威人士明确指出. 四, 农民工权益保护属于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农民工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建设发展中的生力军. 他们广泛 分布在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 其中在加工制造业中占从业人员的 68%, 在建筑业, 采掘业中占到近 80%, 在环卫, 家政, 餐饮等服务 人们很难想象, 如果农民工一旦消失, 我们的 业中占到 50%以上. 经济该如何发展, 我们的城市该怎么运转. 农民工在我国工业化, 城镇化, 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 因此, 如何更加有效 地做好农民工权益保护, 使得农民工这一关乎社会稳定发展的重 要因素得以健康发展, 实属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 民主法治建设在农民工权益保护方面取得的成就. ) 党中 央, 国务院高瞻远瞩地深刻认识到, 在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矛盾 多发期之时, 关心和保护农民工, 进一步解决好农民工问题, 化解 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纠纷, 对于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具有十分重 要的意义. 1, 党中央日益重视农民工权益保护.2003 年 9 月召开的中 " 国工会十四大提出, 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工人阶级的新成员和 重要组成部分" ,农民工加入工会被首次写入这次大会的报告. 2004 年初的中央 1 号文件——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 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 (以下简称 "意见", ) 第一次明确认定 "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出这 . 样的论断, 有着充分的实践依据和重大的现实意义. 目前, 我国农 民工的数量, 已超过了传统上由城镇居民构成的产业工人, 使中 国产业工人队伍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把长期在城市就业的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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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极大地壮大了工人阶级队伍, 有助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 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提高党对新生社 同时, 它有助于提高农民工的政治地位, 消除对 会阶层的凝聚力. 农民工的社会偏见和歧视, 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推动农民工 问题的最终解决, 进而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 促进社会的稳 定与和谐. 2005 年,国务院发出了进一步改善农民工进城务工就业环 境的文件; 2006 年 3 月, 国务院颁布了 《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 若干意见》 .这是我国第一个全面研究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指 导性文件, 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 统筹城乡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 就业, 技能培训, 劳动保护, 社会保障等角度提出了 40 条 从工资, 政策措施. 该文件颁布后, 在广大农民工中引起热烈反响, 也受到 人们相信, 这个文件的实行, 必将会给 2 亿 整个社会的普遍关注. 多农民工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解决好农民工问题, 必须认真落 实文件精神, 按照文件的部署, 政府, 企业, 社会各方面都各司其 职, 各负其责, 履行好相应的管理, 引导, 服务的职责, 形成推动解 决农民工问题的合力. 而全国人大作出的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中增加农民工代表的决定, 更意味着, 对农民工权益的关注和保 护正在由经济权利的层面向政治权利的层面递进. 2, 农民工议政履职的政治权益逐步体现. 在各级人民代表大 会中增加农民工代表, 让农民工参政议政已经有所突破, 一些农 民工代表正在代表广大农民工兄弟姐妹, 依法认真履行着宪法和 可以说, 农民工当选人大代表, 是改善人大代表 法律赋予的职权. 结构的积极信号. 2002 年, 中国最主要的小商品集散地浙江省义乌市, 已经在 中国率先进行了外来农民工参选地方人大代表的探索.2003 年, 曾经做过农民工的王元成当选为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开始了他参 政议政的历程; 2006 年底, 在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大换届选举 中,来自重庆市忠县的农民工向世洪以 88.59%的得票率当选为 沙市区人大代表.而近年来, 在重庆的巴南区, 沙坪坝区, 广东省 东莞等地, 也陆续传来农民工当选为地方人大代表的可 的深圳, 喜消息.在 2008 年 《中共重庆市委关于转发 〈中共重庆市人大常 委会党组关于市人大换届选举有关工作的意见〉 的通知》 规定 中, 市第三届人大代表中工人, 农民和其他劳动者代表的比例为 30% 左右, 其中农民工代表比例不低于 5%.事实上, 在全国人大作出 十一届全国人大将增加农民工代表的决定, 以及重庆市作出市三 届人大代表中农民工代表比例不低于 5%的规定之前,在中国一 些经济发达的沿海城市, 外来人口已经与本地户籍人口相当甚至 超过数倍, 他们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也开始受到重视. "农民工当选人大代表,并在人大代表选举中规定农民工代 表比例, 不仅是一项民主制度的创新, 也是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 权益的有效措施之一. 有专家指出, " 随着国家民主法治进程的不 断深入, 农民工的社会地位也会不断得到提高, 农民工有了民主 参与管理国家的机会, 就有了利益诉求的机制与通道, 社会也就 会逐步趋向公平, 公正, 和谐. 3, 农民工社会权益保护机制不断得到健全.近年, 相关部门 已经开始从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入手, 建立稳定的农民工工资发 放法律机制, 逐步扩大农民工权益保护范围, 从而打造农民工权 益维护的长效机制. 部分省市及地区在农民工社会权益保护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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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取得了长足进步.例如, 江苏省从 2008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江 苏省农民工权益保护办法》 .其中针对农民工反映最强烈的欠薪 《办法》 规定四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要向农民工发放补偿金: 问题, 一是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报酬的; 二是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 的; 三是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四是解除, 终止劳 动合同未依法给予经济补偿的. 此外, 《办法》 还规定, 如果农民工 就业所在地的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校拒收其子女入学, 将由教育行 以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 政部门责令改正.经过几年不懈的努力, 为核心的农民工权益保护活动取得了相当的成绩, 多数地方较少 发生新的拖欠, 陈年拖欠也在不断消化.江苏省颁布实施专门的 农民工权益保护法规, 一些涉及农民工权益的重要和突出问题有 了明确的法律规定, 这向打造农民工权益保护的法律机制, 迈出 相关部门应从解决农民工欠 了重要一步.此举的积极意义在于, 薪问题入手, 从建立稳定的农民工工资发放法律机制入手, 逐步 扩大农民工权益保护范围,从而打造农民工权益维护的长效机 制. 当然, 立法只是第一步. 至关重要的是, 各级相关部门要充分 认识到农民工权益保护对构建和谐社会, 建设民主法治社会的重 要意义, 确保法律法规能贯彻到位. (二 当前仍存在的若干主要问题 ) 1, 农民工参政结构仍然偏低.2007 年 10 月 15 日, 胡锦涛总 参与权, 表 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 要保障人民的知情权, 监督权; 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比例人口选举人大代表. 达权, 同样, 在此之前, 经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十一 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规定: 在农民工比较集中 的省, 直辖市, 应当有农民工代表.我国宪法明确规定, 公民享有 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政治权利在内的各项基本权利. 但现实是, 由于农民工长年游走于城乡之间, 户籍所在地与 实际居住, 工作地分离, 他们的政治权利既难以在原籍行使, 也无 我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的 法在实际居住的城市行使.当前, 变化, 但与之相对应的是, 人大代表的结构体制创新脚步却滞后 于时代发展, 官员, 社会精英和强势群体的代表比例明显偏高, 即 使有一些工人及农民代表,其真正的身份也是企业家或者干部. 这不利于权利平衡和吸纳广泛的新鲜 "民意空气" 而只有吸纳当 . 前作为一个人数可观, 并仍在持续扩张的新生阶层—— —农民工进 入人大代表行列, 才能更加全面, 客观地反映我国社会结构的现 状, 更大限度地保证人大制定法律和决策的公平公正, 使这一阶 层的民意诉求得到更加直接, 有效的表达, 从而切实维护他们的 各种合法权益.农民工群体在今天仍是中国社会巨大的矛盾体, 一些重大社会矛盾的根源就集中在这个矛盾体上, 赋予这个社会 群体以政治权力和话语平台, 不仅有利于他们改变自己的弱势命 运,而且对缓解社会矛盾,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 义. 2, 农民工生活现状仍不容乐观.从当前现实情况来看, 农民 工生存及生活方面面临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这些问题主要体现 在以下方面: 一是农民工的工资长期偏低而且拖欠现象相当普遍. 长期以 来, 有些地区农民工工资几乎就没变过, 即使有增加, 幅度也很 小, 赶不上物价的上涨. 近年来, 尽管各地清欠农民工工资的力度 目前, 在不断加大, 但拖欠事件依然屡有发生.据有关部门统计,
2009 年第 8 卷第 6 期 (总第 119 期 ) 全国农民工工资拖欠仍达到 1000 亿元,其中建筑企业拖欠工资 的比例为 72.7%, 仅有 6%的农民工能按月领取工资. 部分地区和 "民工荒" 的直接起因, 就是企业开出的薪酬过低. 行业出现 二是工作条件差, 技术培训少, 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 缺乏社 农民工在城市所从事的大多为脏, 苦, 累, 差的职业, 工作 会保障. 环境状况堪忧.据统计, 我国农民工群体中没有接受过技术培训 再加上劳动时间长, 安全条件差, 导致农民工伤病较 的占 76.4%, 多.目前农民工养老, 失业, 医疗, 工伤, 女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 率, 分别为 33.7%, 10.3%, 21.6%, 31.8%和 5.5%; 而农民工的企业 补充保险, 职工互助合作保险, 商业保险的参保率更低, 分别为 2.9%, 3.1%和 5.6%. 农民工一旦出事, 很难得到应有的补偿, 生活 往往陷入困境. 三是子女上学, 生活居住, 文化需求等方面存在诸多困难. 长 期以来,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入学的问题一直未得到很好的解决. 城市公办中小学一般不接受农民工子女上学, 而一些适合普通农 民工子女上学, 收费低廉的民办简易学校, 在一些地方却得不到 承认, 有的被强行关闭. 农民工由于收入微薄, 所以居住条件比较 差, 通常是多人挤在一间小小的出租屋里, 卫生, 安全等方面均存 由于长期远离家乡, 业余生活贫乏, 缺乏认同感和归属 在着隐患. 感, 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还远远得不到满足. 3, 农民工权益保护仍有很大差距. 要纳入法治的轨道解决农 毕竟, 行政权力的干预和 民工权益问题, 一直是极高的社会呼声. 推动尽管是一个有效的途径, 但它有局限性, 不稳定, 与领导者个 人的能力和认识直接相关. 所以, 保护农民工权益, 最终还得靠法 律来说话. 的实施, 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开辟了一条 《劳动合同法》 法律通道.在劳动合同面前, 应该说, 农民工的身份是 "消失" 的. 但现实情况较为复杂.必须清醒地看到, 清欠之类的集中行动多 是由政府主导, 以行政权力为推动, 尚未全面形成稳定的长效机 制. 而且, 不少地方对农民工权益的保护也仅限于清欠, 而对农民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子女入学及住房 工越来越关注的工伤保险, 等问题, 顾及不多.很多情况下, 是一些经济相对发达地区, 对农 民工的权益保障就多一些, 而经济相对落后地区, 这事就会 "往后 放一放" 农民工大多来自于一些不发达省份的偏远农村, . 在这些 地方, 国家对农村的社会保障政策还没有覆盖到.而且由于农民 工离开家乡进城打工, 即使当地有农村社会保障政策, 他们也无 法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养老保险. 而且出来务工的农民工都比较年 轻, 他们依靠力气挣钱, 还很少考虑养老问题. 在农民工中普遍存 "40 现象" 即农民工到了 40 岁, , 在劳动力市场上找工作就 在着 很难了. 在农民工中还流行着 "20 出山, 必收山" 40 这样的话. 说 明农民工一般到了 40 岁左右, 由于身体状况等因素, 要逐渐退出 这时没 城市的劳动力市场.这些人的归宿最终是自己农村的家, 有养老保障对其生活留下很大隐患. 五, 关于进一步完善民主法治建设内容的若干建议 农民工问题的产生, 究其深入分析莫过于四个原因: ①城乡 分割的二元结构是产生农民工问题的体制性根源. ②相关法律不 健全, 法制不完善. ③政府管理和职能转变不到位. ④企业社会责 任弱化, 农民工自身素质偏低. 为了彻底解决这些问题, 就必须进 一步完善民主法治建设内容.
2009 年第 8 卷第 6 期 (总第 119 期 ) 首先, 要抓紧解决当前农民工最关心, 最直接, 最现实的问 题.彻底清理和取消对农民工的一切就业管理限制, 收费和歧视 性政策, 使他们和城市职工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切实解决农 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 抓紧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 证金制度, 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 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 建立 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加大监管力度, 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安全 积极稳妥地解决农 卫生管理.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 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着力解决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 逐 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 农民工远离家乡, 置身于陌生的环境, 需要 得到各方面的扶持和照顾.输入地政府要切实转变职能, 把农民 工纳入公共服务体系, 多为农民工排忧解难, 统筹解决他们在就 子女入学, 公共卫生, 居住场所, 文化生活等方面存在的 业培训, 要根据市场需求, 大力推进 "阳光工程""春风行动"搞好 和 , 问题. 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免费就业服务. 切实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 问题, 以输入地政府为主, 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 把农民工子 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 列入经费预算, 实行同等待 遇. 2005 年开始, 从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每年春节后在全国组 织开展为农民工送岗位, 送政策, 送服务, 送信息的 "春风行动" . 的主要内容, 就是利用春节后农村劳动者进城求职务 "春风行动" 工高峰的关键时期, 广泛开展有关农民进城求职务工方面的政策 宣传, 并通过组织大型招聘会等多种方式, 集中各方面的力量为 大批进城求职务工人员提供就业服务. 其次, 要坚持 "两条腿走路"把异地转移与就地转移相结合, , 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既积极引导农民进城务工, 又大 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扩大农村劳动力在当地转移就业. 要引导相关产业向中西部转移, 增加农民在当地的就业机会.大 力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促进农民就业和增收.积极稳妥地发 展小城镇, 提高产业集聚和人口吸纳能力.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 可以 度, 依法保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 使他们进退有路.例如, 考虑国家人力资源部会同国家发改委, 组织东部沿海省市和中西 部各省市的人力资源厅研究制订 "东部沿海城市对口支援中西部 市县" 方案.同时, 中西部省市县领导, 要让贫困县根据自身的资 源, 自身的优势, 大力发展农业, 林业, 种植业, 养殖业和食品加工 业. 将大部分农民工就地转化为城镇工人. 对于那些劳力输出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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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国家应该不允许招外省劳工. 凡劳力输出市县, 不允许招外市 县劳工.东部较发达的市与中西部较贫困的县结成帮扶对子, 不 科技支援, 医药 单纯是对口招工, 而是要全方位支援.干部支援, 支援, 教育支援, 文化支援等等.组成经济利益共同体,组成政治 优势互补.今后, 考核深圳, 厦门, 温州, 青 利益共同体.互帮互学, 岛, 大连等城市, 不再单纯考核本市区的 GDP 指标, 而是考核该 市与中西部几个贫困县结成帮扶对子的总和 GDP 指标.只有这 样, 才能真正意义上做到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 最后, 要坚持当前和长远相结合, 积极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 创新,逐步解决长期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所带来的深层次问题. 由于我国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等的差别,使工业与农业, 城 镇与乡村, 市民与农民在原来差别的基础上, 进一步加大了差别, "三大差别" 和两极分化. 正是在人们高喊社会主义 形成了明显的 制度无比优越的同时, 农民默默地承受着自然风险, 市场风险, 体 制风险; 承受着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所决定的各种不平等和 不公正待遇. 以致于形成了今天的 "三农" 问题和农民工问题,同 " 命不同价" 在法律面前不能人人平等的问题.这就是由城乡分割 体制所决定的二元对立社会.二元对立的社会是不和谐的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取消城乡分割的二元对立体制.比 如, 通过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适当放宽农民工在城市落户条 件, 积极稳妥地解决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户籍问题. 六, 结束语 农民工问题是我国特殊历史时期必然遇到的社会问题. 伴随 着党中央的高度重视, 农民工生存状况, 权益现状和政治待遇都 我国民主法 得到了空前的改善和提高.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 治建设不断得到健全, 农民工社会地位不断得到提高.这一切都 促使农民工必将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力军!
[1] 陶志勇.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忧思与求解.天津市工会管 2004; ) (8 理干部学院学报, [2] 农民工权益保护研究报告.中国劳动学会, 2004 [3] 张德军. "农民工权益司法救济机制之完善"社会法专题 , 研究, 知识产权出版社,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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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第 53 页 源产品的持有. ) 在诸多有效利用外汇储备的主张 声中, 增加购买战略性资产, 增加能源和资源储备的呼声一直很 高.针对当前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 拿出一定比例的外储扶持鼓 励国内实体经济投资海外无疑已是不可或缺的选择.其中, 扶持 政策范围要划定为对境外资源性投资, 高科技技术含量等国内稀 缺性企业的参股, 收购, 或是企业资源性原材料的进口. 资金扶持 的运作采取市场化方式, 外储收取低于存款的利息, 划块给银行, 由银行考察贷款的可行性并承担贷款风险,给银行必要的收益, 且最终放给企业的贷款利息要低于正常贷款, 以此鼓励企业走向 海外. 譬如, 当前通过贷款换石油等具体方法, 我国把部分美元资 产转换成油气等资源类资产, 这对于调整外汇储备结构, 推动外 汇储备的多元化, 抵御金融风险将发挥积极作用.上半年我国石 油化工企业相继与俄罗斯, 巴西, 哈萨克斯坦, 委内瑞拉等国签署 参考文献: [1] 曾刚, 中国外汇储备管理改革简评.中国金融, 2008; ) (14 [2] 程伟力.当前流动性过剩分析.科学决策, 2007; ) (9 [3] 许承明.中国的外汇储备问题[M].中国统计出版社, 2003 "贷款换石油" 协议, 这些均被市 了一系列总价值达 440 亿美元的 场视为利用外储支持企业走出海外的成功案例. 5, 力求经济的均衡发展, 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有专家 指出, 对于化解高额外汇储备风险, 这些方法仅仅是 "治标" 而非 "治本" 之策.社科院世经所所长余永定指出, 这也许能解决外汇 储备中的存量问题, 但它无法解决流量增长问题. 因此, 从根本上 来看目前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尽快采取措施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 转型, 实现经济的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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