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党的重要会议对我国民主法治建设部署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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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党的重要会议对我国民主法治建设部署述评
发布日期: 2013-04-19 发布:
2013年第6期目录 本期共收录文章20篇
摘要: 新中国成立开启了中国民主法治建设的历程。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围绕着经济建设的中心任务和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我国开始了全面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历程。民主与法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两大主题。把握民主与法治之间的适度张力,达成民主与法治的动态平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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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党的重要会议 民主 法治 政治体制改
民主是现代国家形成和获得政治权力的基本依据和途径,法治是现代国家存在和实行治理的主要方式。民主与法治相互渗透、紧密联系。同时,民主与法治又存在差别,保持二者适当的张力,为政治发展提供空间和动力。纵观60多年来中国在民主法治理论探索和实践进程中,党在重要历史节点召开的会议,记录了对民主法治的部署过程,清晰地显现了中国民主法治理论探索轨迹,为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实践提供了有力地思想指导。
一、先声: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和新政协会议的民主建国方略
1922年党的“二大”确立了“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的纲领,这表明民主自由是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的不懈追求。在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开始了党内民主和民主政权建设的探索,成为团结进步阶级阶层、推动中国民主发展的最重要的力量。新中国成立前夕,党在西柏坡召开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七届二中全会,指明了党在掌握全国政权之后的工作任务和方向。其中召集政协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是一项重要议题。毛泽东在全会报告中指出,人民民主专政不仅要拥有巩固的工农联盟基础,也要注意团结其它阶级阶层中的爱国力量,克服“关门主义”,给予爱国民主人士应有的政治地位并赋予相应的职、权,使他们在工作上做出成绩和贡献。1949年9月召开的新政协会议,选举出的中央人民政府既体现了无产阶级的领导地位,又充分吸纳了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中的爱国进步力量,是为开了中国民主建国之先河。
二、启动:中共八大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探索与展望
1956年9月召开的“八大”,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这次会议在经济、政治和社会关系领域提出了许多开创性的观点和理论,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正确探索。
在国家政治生活方面,“八大”在强调人民民主专决定作用和领导地位的同时,也重点论述了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历史功绩和长期存在的必要性,客观评价并要求团结、帮助和改造民族资产阶级。对民主党派和机关、学校乃至部队中的党外人士,政治报告指出要保障和发挥他们的监督作用,与他们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八大”还是党内民主的典范。“八大”的重要纲领性文件,都 是经过反复民主讨论和商议形成的,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八大”对党章的修改从理论上解决了由革命党转向执政党的问题,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继而带动人民民主提供了依据。特别是,“八大”实际上还开启了党代表和党代会常任制的尝试,以更好地发挥党代会的民主讨论和民主决策功能。
但是从1958年起,严重的“左”倾错误和“文革”浩劫使民主集中制原则实际上开始遭到破坏,给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造成了重大损失。1962年初,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七千人大会”)召开,会议发扬了民主风格和实事求是的精神,对“大跃进”以来的错误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和检讨。大会书面报告指出,“……固然由于我们在建设工作中经验还很不够,但也同几年来党内不少领导同志不够谦虚谨慎,违反了党的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的传统作风,在不同程度上削弱了党内生活、国家生活和群众组织生活中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密切关系”。这说明,中国共产党从根本上是认识到了民主法治对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意义。
三、发展:改革开放前十年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重启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重新在全党树立了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民主法治建设围绕经济发展得以重启。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重新构建民主法治和进行政治体制改革造就了宽松的政治环境和充分的思想准备。
党的“十二大”吹响了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的号角。十二大政治报告将“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作为党的“根本任务和根本目标之一”,报告指出,“社会主义民主的建设必须同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党要继续加强领导立法工作,推动普法工作,监督执法工作,“要领导人民继续制订和完备各种法律,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从各方面保证政法部门严格执行法律。……努力使每个公民都知法守法。特别要教育和监督广大党员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十二大通过的党章中明确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并且开始废除易于形成“人治”的事实上的领导职务终身制。在1987年召开的十二届七中全会预备会上,开始对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党管一切”“党政不分”的积弊进行改革,这是对民主法治理论探索的重大成果。
党的“十三大”首次系统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并把“以安定团结为前提,努力建设民主政治”作为长期坚持的方针之一。政治报告专辟一部分论述政治体制改革,继续把“党政分开”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报告指出:“党政分开即党政职能分开。党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和法律,党应当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领导人民建立了国家政权、群众团体和各种经济文化组织,党应当保证政权组织充分发挥职能,应当充分尊重而不是包办群众团体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这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对于宪法、法律和政府职能的尊重和维护。报告还提出下放权力,改革精简政府机构,改革干部制度,建立社会协商制度,完善人代会、政协、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团体工作,完善选举制度和基层民主制度等措施和要求,这些实际都是为了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所做的努力。在加强和改善民主的同时,十三大报告还强调政治体制改革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法制建设必须贯串于改革的全过程。一方面,应当加强立法工作,改善执法活动,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另一方面,法制建设又必须保障建设和改革的秩序,使改革的成果得以巩固”。就是说,要通过法制手段规范包括民主制度建设在内的一系列改革措施,使改革走上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避免重蹈“一窝蜂”、“群众运动”式的覆辙。 1989年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强调,“民主和法制建设要抓紧进行。……我们的各项民主制度和法律制度,都需要继续完善和发展,以保证党和国家的政策和工作能够充分体现人民的利益,保证各级干部置于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但是,我们的民主和法制建设,决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的方向和轨道,……”这表明党已经逐步认识到民主法制的统一关系,并且明确了民主法制建设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必须适合中国国情,必须体现中国特色,这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发展开启了崭新篇章。
四、完善:民主法治社会雏形初现
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继续“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使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有一个较大的发展”。一方面,报告强调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包括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切实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另一方面,报告强调高度重视法制建设。加强执法工作,要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加强执法监督,保障人民法院和检察院依法独立进行审判和检察;加强政法部门自身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等。围绕完善民主法制的主题,报告作出了具体部署,如改革人事机构、整顿社会秩序、打击犯罪等,为民主法治实现可操作性留出了充分的空间。十四大政治报告对民主法治的部署既总结和继承了之前理论与实践的成果,又为之后民主与法治的不断创新提供了动力和依据。
党的“十五大”确定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纲领,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目标:“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依法治国成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充分表明我国的法制建设开始向法治社会迈进。在论述加强法制建设同时提出充分发扬民主、保障人民权利,这表明发展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协调统一,这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基础。
五、深化:新世纪民主法治建设的宏伟蓝图
2002年“十六大”以来,党和政府从行政体制改革等入手,继续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强调了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同时《决定》指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里实际上强调了民主与法治应该协调发展。
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将“民主法治”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原则。《决定》还提出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这是社会建设领域对民主与法治协调发展的重要需求。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政治报告将发展民主政治与坚持依法治国方略结合起来,使民主法治成为“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总揽全局的领导核心地位、坚持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此外,强调基层民主建设、加强权力监督、打造服务型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加强法治宣教等,都是本次会议部署民主法治的重要亮点。
2009年9月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提出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促进党内生活和党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决定》专门对党的基层工作和反腐败工作加以详细论述,这是加速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布局。
刚刚胜利召开的党的“十八大”,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部署更加具体务实。“十八大”政治报告指出,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强调指出,通过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基层自治民主制度等,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扩大人民民主;通过不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历史时刻,展望未来。随着党和政府对我国基本国情的深入认识及对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经验总结,政治体制改革仍将向纵深推进,民主与法治的二元取向的动态平衡仍将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方向的着力点。
参考文献:
1. 刘少奇:在“七千人大会”上的书面报告[R],转引自张素华:《变局:“七千人大会始末”》。
2. 胡耀邦: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R],1982年9月1日。
3. 赵紫阳: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R],1987年10月25日。
4. 同注3。
5. 江泽民:在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上的讲话[R],1989年6月24日。
6. 江泽民: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R],1992年10月12日。
[基金项目]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课题编号:201204008)
作者简介:王宝林(1976-)女,河北工业大学社科部讲师,政治学博士,主要研究中国政府与政治;安明焘(1989—)男,天津理工大学法政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研究生。
本文关键词:建国以来党的重要会议对我国民主法治建设部署述评,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86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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