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社科论文 > 社会保障论文 >

国务院批准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新调整

发布时间:2017-10-29 08:19

  本文关键词:国务院批准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新调整


  更多相关文章: 医疗卫生津贴 保健津贴 人力资源 兽医事业 量大小 饲草料 强致癌物质 人畜共患病 劳动人事部 温室管理


【摘要】:正近日,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的通知》(人发[2015]99号),津贴调整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1997年发布的农业事业单位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标准即行费止。1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农业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和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工作的人员,根据工作量大小、时间长短、条件
【关键词】医疗卫生津贴;保健津贴;人力资源;兽医事业;量大小;饲草料;强致癌物质;人畜共患病;劳动人事部;温室管理;
【分类号】:F249.24
【正文快照】: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的通知》(人发[2015]99号),津贴调整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1997年发布的农业事业单位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标准即行费止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丁兴发;我省调整农业事业单位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标准[J];人事与人才;1998年05期



本文编号:1112164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shehuibaozhanglunwen/1112164.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6f478***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