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法律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0-04-15 03:52
【摘要】:土地是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生命之源,然而,作为农民最大财富的农村土地资源却被利用不充分,导致作为农村经济血液的农村资金资源供给不足,进一步严重影响了我国农地的规模化经营和农业的现代化发展进程。作为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关键 土地制度,在国家和集体所有的“两权分置”土地所有制形式下,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利受限,农地资源也因此未得到充分利用。如何将没被充分利用的农地资源这一“沉睡的资产”变成“流动的资产”,也因此成为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关键之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三权分置”政策和后续出台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的相关政策性文件,为解决这一问题盘活农地资源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可能。近年来,从“两权分置”制度背景下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贷款的尝试到“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进行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试点的实践不断涌现,但全国各地对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的实践,均存在不同程度上的制度性障碍。本文以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法律问题研究为题,通过对走在全省乃至全国首列的成都试点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实践中存在的制度障碍,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四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一般问题分析。本部分介绍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的由来以及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的最新发展动态,分析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的法理基础。第二部分,实践现状分析。本部分主要对成都下辖范围内的温江区和崇州市两个地方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试点现状进行探析,盘点两地在此方面的做法并进行评价,为法律困境部分作铺垫。第三部分,法律困境分析。本文从以下四个方面阐述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改革的制度障碍:一是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法律体系不健全;二是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缺少制度支持;三是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监管制度不完善;四是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风险防范机制不完善。第四部分,制度完善建议。本部分针对第三部分提出的制度困境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一是立法跟进,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健全抵押登记制度,关键要确定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性质,使之能对接抵押融资规定;二是通过确立评估作价标准、建立专业的农村土地作价评估机构和培养专业的农村土地作价评估人员等措施,完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制度;三是建立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创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制度,健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监管制度;四是通过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建立市场化的风险补偿金制度、成立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制度,完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风险防范机制。
【学位授予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2.32
【学位授予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8
【分类号】:D922.3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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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国强;;论农地流转中“三权分置”的法律关系[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5年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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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屈波;;关于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的思考[J];人民论坛;2015年14期
4 张龙耀;王梦s,
本文编号:2628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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