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证明自己有投标资格应拿出“明证”
发布时间:2021-10-28 09:11
<正>6月20日,财政部发布第八百七十五号、第八百七十六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此两则公告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1.什么样的评审因素设置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通常包括哪些方面?
【文章来源】:中国招标. 2019,(26)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
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哪些?
(一)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等。
(二) 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
(五)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本文编号:3462601
【文章来源】:中国招标. 2019,(26)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不得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
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哪些?
(一)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等。
(二) 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
(五)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本文编号:346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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