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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界定

发布时间:2020-05-25 03:58
【摘要】:在这篇论文里把我国关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所引发的问题作为切入点,将立法过程以及司法实践里怎样明确劳动者不能胜任进行深入的研究。文章主要阐述在“不能胜任”方面立法的情况和司法困惑并按照在立法层面还有司法层面这两个部分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措施以及意见建议。导论部分介绍了研究背景以及研究的意义,并且将国内外的研究学者在此方面所进行的研究进行了整理及阐述。在第一章相关的概念及学术类型部分介绍了不能胜任的含义。我国的相关法律条款在不能胜任的表现上面进行了十分简单的说明,但是怎样认定不能胜任还有依据的事由,法律层面依旧是空白的,所以笔者列举出不能胜任的学说类型。在第二章对于不能胜任的立法现状及司法实务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如今绝大多数的研究人员都接受“客观不能说”,可是由于法律存在一定的缺陷,并且由于时代的不断发展,采用此学说很难满足实际情况以致司法实务中的问题逐渐增多。在第三章对于“不能胜任”和易混淆制度—末位淘汰制度的深入分析,并且深入的分析末位淘汰制度所造成的争议——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18号”为例。在第四章提出了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界定的完善。在此篇论文的文末提出了此篇论文的研究结论。认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问题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区分不同情形讨论法律适用的问题可以在尊重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兼顾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7
【分类号】:D922.5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条

1 ;台湾《劳动基准法》 的考察及启示[J];创业者;2001年12期



本文编号:2679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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