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21-06-07 13:02
<正>1月22日,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通知》(国医保电〔2020〕5号)。1月2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3号)1 月 23 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保障. 2020,(03)
【文章页数】:1 页
本文编号:3216625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保障. 2020,(03)
【文章页数】:1 页
本文编号:3216625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shekexiaolunwen/32166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