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现论视域下社会实体的建构问题
发布时间:2020-09-02 12:25
社会实体的本体论地位作为社会科学得以存在的基础,一直是社会科学所要讨论的重要问题之一。从突现论的视角来看,这一问题始终存在着两种争论:一方面,以金在权为代表的强突现论者否认突现实体的存在,认为一切突现实体都可以被还原到最低层,这取消了除基础物理学之外一切科学存在的合理性,包括其他自然科学以及全部社会科学;另一方面,以邦格为代表的新突现论者认为,突现实体带有其组成部分所不具有的新的结构,因而可以被认为是新的实体,这确立了一般科学以及社会科学存在的合理性,但又带来了一些其他的问题。那么,社会实体究竟是不是实体?实体究竟又是什么?在这里,“实体到底是什么”这一古老的形而上学问题再一次进入我们的视野之中。本文之目的,正是要通过对社会实体以及自然实体进行分析,从突现论的角度探讨自然实体和社会实体的本质,并对社会实体及社会科学存在的合理性进行辩护。本文由三个专题性论述组成。第一部分对论文的选题、主旨以及写作意义做了说明,简单介绍各专题所涉及的背景知识,并着重从强弱突现论的争论出发,介绍了强突现论者和弱突现论者对于“何为实体”这一问题的不同立场,并分析了这两种理论各自所具有的不足之处,论证了“并不存在统一的实体建构标准”这一结论,认为我们应该将研究的注意力从“什么是实体”转到“我们为何需要实体”上。最后指出本论文的最终目的是揭示“社会实体”和“自然实体”的关系,论证二者都是人类解释活动的产物,这对于理解社会实体的本质具有重要的本体论和认识论意义。第二部分通过对自然科学的例子进行具体分析,论证了人类建构实体的目的,认为实体之所以能够具有解释力,其根本原因是实体与属性的结合。第三部分将这一规则推广到社会实体之中,认为社会实体同自然实体一样,也是人类解释活动的产物,社会实体的解释力同样也来实体与属性的结合。并阐述了除建构实体外,建构事实也是解释自然和社会科学现象的重要手段。利用实体解释现象只是众多科学方法中的一部分,还有很大一部分现象是采用事实进行解释的。多个实体及其属性联合成为诸多事实,构造出解释之网,大大增强了理论的解释力,也使得科学理论可以覆盖到更加复杂的现象解释之中。用事实而非事物来解释现象不仅出现在社会科学中,也存在于自然科学中。因此,本文提出应该放弃实体所具有的“实际、存在、具体”等等隐喻意味,回归现象本身。结语部分总结了本文在写作上进行的创新及不足之处。
【学位单位】:山西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9
【中图分类】:C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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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19
【中图分类】:C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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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810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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