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书籍、印刷与纠纷社会史——以明末《祝赵始末》为中心

发布时间:2017-10-31 17:53

  本文关键词:文书、书籍、印刷与纠纷社会史——以明末《祝赵始末》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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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崇祯十六年十一月发生在常熟的祝赵房产纠纷导致丹阳教谕祝化雍自杀事件,为我们在纠纷社会史的框架中讨论文书、书籍、印刷与社会等级、社会秩序、社会行动、公众意见以及女性之间的复杂关系提供了有价值的案例。祝化雍通过读书,跻身明朝官员行列,但其奴仆身世,使其在地方公共生活中备受嘲笑,邻居赵士锦利用明朝法律的灰色地带和社会根深蒂固的身份观念与之争产。祝赵争产过程是一场逼立文书和拒立文书间的博弈,赵士锦始终想获得对方亲笔签署的房产文书,以此确立两者关系的新秩序。祝化雍则用逼立文书的纸笔写下自己的宁死不屈和令子复仇的遗书;祝氏利用经典诠释自己自杀的信义性质、子报父仇的孝义精神,祝夫人王氏利用经典号召丹阳诸生集体行动安葬老师、助己复仇;王氏书写、印刷揭帖和致丹阳诸生书,呼应明万历以来地方生员将自己定义为道德的立法者和执法者的士风,使揭帖的阅读者、许多本不可能有审判权者为之主持了公道,借印刷之功,完成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民间审判。
【作者单位】: 南京大学文学院;
【关键词】书籍 文书 印刷 社会史 《祝赵始末》
【分类号】:K248
【正文快照】: 一、引言崇祯十六年(公元1643年)十一月初一,举人、丹阳县学教谕、常熟人祝化雍1家的墙壁被邻居进士赵士锦率众拆除,长期以来,赵士锦宣称祝化雍房产应归其媳陈氏,因为祝化雍先人是陈父的奴仆,祝化雍先人的房产就是陈父的房产。祝化雍应对赵士锦的办法就是躲着他,即使赵士锦在

本文编号:112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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