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城市穷民的社会救助
发布时间:2017-08-31 10:24
本文关键词:宋代城市穷民的社会救助
【摘要】:两宋时期随着城市形态的转变和商品经济的快速发展,市民的贫富分化现象越来越突出。这些穷民混迹于城市的街头,给城市的治安及社会的稳定造成了极大的不安。这就要求政府和社会作出相应的反映,建立起适应这城市社会变化的社会救助体系。 宋代的城市穷民主要包括老弱、残病、流入城市的灾民、及鳏寡孤独者。对于不断壮大的穷民人数,宋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救助政策。围绕城市穷民的救助问题政府首先是制定了相关的救助政策,从法律上予以保障穷民的生存权。主要由全国性的法令,如北宋时期的“元丰惠养乞丐法”和“居养法”,南宋时的“养济令”。同时政府为了鼓励民间社会救助活动的进行了,也制定了不少奖励的措施。其次建立起相对成形的救助体制,这个救助体制包括收养穷、病的综合性机构,如福田院、居养院、养济院、广惠仓;收养病患、提供药物的专门机构.如安济坊;医疗机构太平惠民局、施药局、和剂局;助葬机构漏泽园;幼儿救助机构慈幼局等。救助内容丰富多样,包括赈饥、赈寒、施医舍药、丧葬等。为了达到更好的救助的效果,朝廷又施行了配套的救助方法,针对不同的穷民类型施以不同的救济方式。主要是以O跎⒓爸贸【燃梦饕问降奈蕹ゾ燃茫魂怍小⒁怨ご狻㈩妹獾任谌莸挠谐ゾ燃谩,
本文编号:76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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