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罗斯对正当与善的区分
发布时间:2017-10-20 16:44
本文关键词:论罗斯对正当与善的区分
【摘要】:罗斯通过证明正当的不可定义性与善的不可通约性,以及对将行为的正当性完全诉诸结果之善的功利主义观点的批判,从而为正当与善划上了一道清晰的界限。这彻底动摇了传统道义论与功利主义所坚守的义务单一性原则,为罗斯义务多元论的提出奠定了理论基础。但是这种区分也存在一些明显的问题:过分依赖对语言的意义分析,忽视了伦理学的实践特性;给显见义务的解释造成了一定困难。
【作者单位】: 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中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文化协同创新中心;
【关键词】: 罗斯 正当 善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传统美德的继承创新与实现中国梦研究”(14AZD008)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重大项目“中国民众日常生活伦理研究”(1JJD720017)
【分类号】:D092
【正文快照】: 戴维·罗斯是20世纪英国著名的伦理学家,他提出的显见义务论在英国长达一个多世纪里处于统领性地位,被A.C.尤因视为20世纪伦理学最杰出的成果之一。故此,国内学界对罗斯的显见义务论展开了深入的研究。但是罗斯关于正当与善的区分却常常为人们所忽视。事实上,罗斯对正当与善的,
本文编号:1068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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