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省域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与实证研究
发布时间:2017-12-10 10:09
本文关键词:中国省域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与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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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科学构建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有效把握生态文明发展水平,及时发现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逻辑起点。我国各省域资源环境禀赋、经济发展规模、城镇化、工业化发展所处阶段不同,其面临的资源环境约束不同,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挑战不同,有必要构建省域生态文明评价差异化的指标体系,且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应有针对性的导向策略。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的层次性和差异性,制定更为系统、具体、科学的差异化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是中国省域生态文明建设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任务。较多研究针对31个省市区构建了通用型的省域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但对省域资源环境问题区域差异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差异性的考虑不够。本文在梳理国内外生态文明评价相关研究的基础上,依据资源环境问题区域差异,运用聚类分析方法将中国31个省市区分为三类,各类省域资源环境问题区域差异明显,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承担的关键任务不同;在指标体系构建时,首先基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任务、绿色发展的思想等方面的考虑,构建了省域生态文明评价基本指标体系,然后在把握不同类型省域生态文明评价重点的基础上,分别对省域生态文明基本评价指标体系的各维度指标进行调整,以构建中国省域生态文明评价差异化的指标体系,运用组合赋权法、集对分析方法测算中国省域生态文明指数,并从生态文明各维度指数、生态文明综合指数两方面分析各类省域生态文明发展水平,从而提出推进中国省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建议。本文的主要研究工作及结论具体如下:1.中国省域资源环境问题区域差异确实是客观存在的,运用聚类分析方法将中国31个省市区分为三类。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海南省等东南沿海省市区(第一类省域)资源环境指标得分最高,资源环境总体上处于最佳状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陕西省等12个省市区(第二类省域)资源环境得分多处于中等排名,资源环境各指标也多处于中等排名;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河南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0个省市区(第三类省域)资源环境指标得分多排名靠后。资源环境问题区域差异的原因主要包括生态基础、产业结构、要素流动、区域科技发展等方面的原因;第一类省域第三产业占比高,多是要素资源的聚集地,区域科技发展水平高:第二类省域土地资源禀赋较好,第二产业占比较高,多为粮食主产区域,有望成为吸纳第一类省域人口的区域,区域科技发展水平较高;第三类省域生态基础相对较差,多为要素资源的分散地区,区域科技发展水平相对落后。2.省域生态文明评价基本指标体系的构建应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的任务,坚持绿色发展的思想,应把握科学性与客观性、定量化与可操作性、权威性与典型性等原则;基于这些思路与原则,从生态文明基础指数、生态文明建设指数、“一票否决”思想三个一级子系统,从生态基础、国土空间、资源管理、环保行动、绿色转型发展、生态制度、“红线”指标七个二级子系统选取33个具体指标构建了中国省域生态文明评价基本指标体系。3.基于不同类型省域生态文明评价重点不同、“红线”指标约束不同的思想以及区域特殊性等原则,对中国省域生态文明评价基本指标体系进行了调整,从而构建了差异化的省域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第一类省域的发展方向是把提高增长质量和效益放在首位,率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率先实现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参与全球分工与竞争的层次,同时必须提高人居环境的质量,增加了城区人均道路面积、公共交通车均道路面积、单位GDP建设用地面积下降率、大专以上受教育人口比重等9项特色指标。第二类省域属于经济发展水平较好、工业与农业须并行发展的区域,其有望成为经济发达、第三产业发展优良的省市,应增强城镇的社会服务和经济生产功能,提高城镇吸纳人口的能力,增加了城镇化率、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农业受灾面积占播种面积比重、人均旱涝保收面积等17项特色指标。第三类省域应在现有城镇布局基础上进一步集约开发、集中建设,重点规划和建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对较强的中心城镇,提高综合承载能力,加强中心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保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增加了城镇化率、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重、煤炭、石油、天然气基础储量占全国比重等10项特色指标。4.在省域生态文明评价基本指标体系构建的基础上,结合资源环境问题区域差异构建了差异化的省域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将差异化的指标体系引入定量化分析模型,运用组合赋权法、集对分析方法测算各类省域生态文明指数,从生态文明各维度指数、生态文明综合指数两方面分别评价分析不同类型省域生态文明发展水平。第一类省域生态文明综合指数最高的并不是经济十分发达、产业结构高度化、技术水平更好的北京市、上海市,而是多集中在发展相对均衡的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第二类省域生态文明综合指数排名靠前的多为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江西省、湖南省等粮食主产区域,工业与农业并行发展的相对较好。第三类省域生态文明综合指数排名靠前的集中在能源资源较为丰富的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以及经济发展水平较好的河北省、河南省。另外,无论是经济十分发达的第一类省域、工农业并重的第二类省域,还是生态功能脆弱的第三类省域,大多数省域对“红线”指标的履行是不够的,一方面说明了将生态红线“一票否决”纳入生态文明实际考评约束机制的思想落地难度较大,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我国大多数省域生态环境的改善十分迫切,尤其二氧化硫、PM10浓度超标十分严重。5.分别从推进第一类省域、第二类省域、第三类省域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将“一票否决”的思想纳入规范化的生态文明考评约束机制四方面提出了中国省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建议。第一类省域应推进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包容的、可持续的城镇化;提高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等经济强省资源管理水平,加快绿色转型发展;加速发展海南省第三产业和热带农业。第二类省域应加强关注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四川省环境保护、生态制度的建设;提升江西省、安徽省等中部四个粮食主产省域的资源管理水平,加速转型发展;重点关注云南省等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国土空间开发。第三类省域应优化河南省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提升山西省资源管理能力;西藏自治区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贵州省、甘肃省等其他五个省市区应重点关注绿色转型发展、生态制度建设。另外,可将“一票否决”思想纳入规范化的生态文明考评约束机制,强化落实地方政府负责的刚性要求。本文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运用定量分析方法将中国省域分为三类。传统的分类方法多按照地理区位将省域分为东部、中部、西部地区,而本文从资源利用、环境质量两方面选取指标评价了中国31个省市区的资源环境问题区域差异,运用变异系数法证明了中国省域资源环境问题区域差异存在的客观性,结合省域资源环境问题区域差异评价指标得分,运用聚类分析方法将31个省市区分为三类,各类省域资源环境问题区域差异特征十分明显。2.构建了不同类型省域生态文明评价差异化的指标体系。从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任务以及绿色发展的思想出发,构建了中国省域生态文明评价基本指标体系;以资源环境问题区域差异特征为基础,对省域生态文明评价基本指标体系各维度指标进行了调整,从而构建了不同类型省域差别化的生态文明评价指标体系,并对不同类型省域设定了差别化的“红线”指标约束值。3.提出具有区域导向性的政策建议。本文运用主观赋权法与客观赋权法相结合的方法——组合赋权方法确定各指标权重,在运用集对分析方法测算分析不同类型省域生态文明各维度指数、综合指数的基础上,分别针对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省域提出有针对性的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建议。
【学位授予单位】:中国地质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F224;F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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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274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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