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在中国的实践探索研究
发布时间:2017-12-23 18:40
本文关键词: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在中国的实践探索研究 出处:《中央财经大学》2016年博士论文 论文类型:学位论文
【摘要】:“分配正义”问题,关系人们的切身利益,因此,从古至今,分配正义在理论和实践上一直受到人们的深切关注。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38年以来,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同时也出现了近20年来基尼系数一直在0.4以上的情况,居民收入在国内收入中所占比例逐年下降、劳动者工资收入在GDP中所占比重偏低、贫富差距扩大等问题。以此下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必然受到阻碍,社会和谐稳固的局面也会遭到严重威胁。面临如此驳杂的局势,学界有人对我国一直坚持的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制度和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提出各种怀疑,如:马克思分配正义是“价值判断”还是“事实判断”,按劳分配是否是社会主义特有的分配规律,按劳分配能否兼容市场经济等等。鉴于此,本文选取“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在中国的实践探索研究”为题,以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为基础,系统梳理其理论内涵,深入探讨其基本原则和指导意义。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是马克思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理论渊源上,马克思批判性地继承了前人的分配正义思想,其中包括空想社会主义的分配正义思想和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派的相关理论。空想社会主义主要有15世纪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家闵采尔的“财产共同分配”、莫尔的“各取所需”以及康帕内拉的“按需要平均分配”思想;19世纪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圣西门、傅立叶、欧文关于“按劳动贡献”来决定每个成员地位和收入及未来社会的分配应是“等量的劳动应该得到相等的报酬”等理论;古典经济学派代表人物配第、斯密、李嘉图等的分配正义理论,马克思在对他们分配正义理论研判的根基上,吸纳了他们关于分配正义的科学成分。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中的分配正义是指社会主体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规则,对经济活动中有关经济权利、财富和收入在国家、不同社会集团之间、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占有、配置和分割而产生的公平正义问题。内容上,这一理论包括分配从属于生产、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的决定地位、按劳分配与按需分配、无产阶级的生存发展权与尊严、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其中,分配从属于生产是马克思分配正义论的逻辑起点、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是马克思分配正义论的重心、按劳分配与按需分配是马克思分配正义论的原则、无产阶级的生存发展权与尊严是马克思分配正义论的价值取向、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是马克思分配正义论的实现路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开始,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党一贯竭力于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在中国的实践和发展。改革开放以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进行了一系列的分配制度改革,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在新时期得到了充盈的发展,也产生了许多新的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探究出了符合中国具体实情的收入分配制度。理论来源于实践,又要服务于实践。本文以马克思分配正义理论为依据,立足于中国具体国情,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分配制度下推进分配正义历史进程中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在我国进一步实现分配正义应遵循的原则和实践政策。旨在为我国当前分配制度的改革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学位授予单位】:中央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F09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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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325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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