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文物保护经费有效供给研究
发布时间:2023-02-05 13:01
文物保护经费是我国文物保护的基础,是文物事业发展的保障,经费能否充分、有效供给是社会对文物工作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我国一直实行文物保护经费政府供给,在中央、地方两级政府的共同关注下,文物保护经费在保护传承文化遗产,为公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增强中央政府文物保护宏观调控能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2013年以来,我国文物保护经费供给遇到严峻挑战,基层文物保护经费严重不足,地方政府缺乏文物保护经费供给动力,企业和个人参与文物保护经费供给渠道不畅,公众对于文物保护工作的满意度不增反降,我国文物保护经费陷入供给不力、效率低下的困境。本文以文物保护经费供给为切入点,通过大量数据资料分析,修正文物保护经费供给体系存在问题,探讨文物保护经费有效供给途径,希望通过经费供给方式的调整解决基层文物保护困境,调动地方政府文物保护积极性,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局面,满足公众对文物产品的供给需求。本文研究方法上选择公共财政理论做为研究文物保护经费供给的理论基础,以建国以来我国文物事业发展历程及趋势做为研究的现实依据,梳理文物保护经费供给情况,对照公共财政理论的公共性、有限性、公平性和效率原则,从文物保...
【文章页数】:155 页
【学位级别】:博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导论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1.2 重要概念诠释
1.2.1 文物类型
1.2.2 文物保护经费
1.2.3 文物保护经费供给
1.3 我国文物保护经费供给研究综述
1.3.1 关于文物保护经费发展历程的研究
1.3.2 关于文物保护经费投入的研究
1.3.3 关于文物保护经费分配的研究
1.3.4 关于文物保护经费管理及使用效率的研究
1.3.5 关于文物保护经费与公共财政的研究
1.4 研究的基本思路与方法
1.4.1 研究的主要思路
1.4.2 本文的研究方法
1.4.3 本文的结构框架
第二章 我国文物保护经费供给研究的理论基础
2.1 公共财政理论
2.1.1 公共财政理论的诞生
2.1.2 公共财政理论概述
2.2 公共财政的构建过程
2.2.1 西方国家公共财政理论的形成
2.2.2 我国财政体制的发展演变
2.2.3 我国公共财政体制需要解决的问题
2.3 公共财政与文物保护经费
2.3.1 文物保护的公共产品属性
2.3.2 公共财政对文物保护经费供给的指导意义
2.3.3 文物保护经费供给研究内容
第三章 我国文物保护经费供给研究的现实基础
3.1 我国文物保护事业发展历程
3.1.1 文物事业奠基期
3.1.2 文物事业探索期
3.1.3 文物事业发展期
3.1.4 文物事业创新期
3.1.5 文物事业转型期
3.2 新时期我国文物保护事业发展的探索
3.2.1 开展文物保护理论体系探索
3.2.2 开展文物保护实践模式探索
3.3 我国文物保护经费供给历程
3.3.1 文物保护经费供给起步阶段
3.3.2 中央文物保护经费供给主渠道构建阶段
3.3.3 中央文物保护经费供给平稳发展阶段
3.3.4 中央文物保护经费供给快速增长阶段
3.3.5 中央文物保护经费供给的调整阶段
第四章 我国文物保护经费供给问题及成因
4.1 我国文物保护经费供给的法制依据
4.1.1 公共财政制度依据
4.1.2 文物保护法律依据
4.2 我国文物保护经费种类及供给方式现状
4.2.1 我国文物保护经费种类
4.2.2 我国文物保护经费供给方式
4.3 文物保护经费政府供给规模
4.3.1 文物保护经费政府供给规模及存在问题
4.3.2 政府供给规模不足的原因分析
4.3.3 小结
4.4 文物保护经费供给主体
4.4.1 有限政府和公共财政供给有限性
4.4.2 我国文物保护经费供给主体现状及存在问题
4.4.3 我国文物保护经费供给主体单一的原因
4.4.4 小结
4.5 文物保护经费供给结构
4.5.1 公共财政资源配置职能及公平原则
4.5.2 文物保护经费供给结构现状及存在问题
4.5.3 文物保护经费供给结构不合理问题的原因
4.5.4 小结
4.6 文物保护经费供给效率
4.6.1 公共财政法治性与高效供给原则
4.6.2 文物保护经费公共财政供给效率现状存在问题
4.6.3 文物保护经费供给效率较低的原因
4.6.4 小结
第五章 文物保护经费供给的国际比较
5.1 经费供给法制化
5.2 资金来源多渠道
5.2.1 政府投入
5.2.2 基金会投入
5.2.3 社会资本投入
5.2.4 文化遗产部门自身经营收入
5.3 供给范围差异化
5.3.1 界定政府投入使用范围
5.3.2 明确政府投入的补助性
5.3.3 确定各级政府与非政府部门资金分担比例
5.3.4 发挥公益组织作用
5.4 资金监管制度化
第六章 实现我国文物保护经费有效供给的对策建议
6.1 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文物产品供给主体多元化
6.1.1 政府:文物保护产品的主导型供给主体
6.1.2 企业和个人:文物保护产品的补充型供给主体
6.1.3 公益组织:文物保护产品的志愿型供给主体
6.2 多方参与供给,扩大文物保护经费供给规模
6.2.1 加大中央政府文物保护经费供给规模
6.2.2 完善省级以下文物保护经费转移支付体系
6.2.3 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文物保护领域
6.2.4 激发文物部门自身活力
6.3 事权财政一致,优化文物保护经费供给结构
6.3.1 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文物保护事权
6.3.2 建立中央和地方与事权匹配的财权
6.3.3 建立第三方对文物部门支持的工作机制
6.4 加强制度建设,推进经费供给行为规范化
6.4.1 完善文物保护经费有效供给法制建设
6.4.2 完善文物保护经费有效供给标准建设
6.5 提升治理能力,增强文物保护经费供给效率
6.5.1 以管理水平提升代替行政命令控制
6.5.2 设计公开透明的经费供给决策执行程序
6.5.3 构建全方位的经费供给监督体系
参考文献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致谢
作者简介
本文编号:3735017
【文章页数】:155 页
【学位级别】:博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导论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1.2 重要概念诠释
1.2.1 文物类型
1.2.2 文物保护经费
1.2.3 文物保护经费供给
1.3 我国文物保护经费供给研究综述
1.3.1 关于文物保护经费发展历程的研究
1.3.2 关于文物保护经费投入的研究
1.3.3 关于文物保护经费分配的研究
1.3.4 关于文物保护经费管理及使用效率的研究
1.3.5 关于文物保护经费与公共财政的研究
1.4 研究的基本思路与方法
1.4.1 研究的主要思路
1.4.2 本文的研究方法
1.4.3 本文的结构框架
第二章 我国文物保护经费供给研究的理论基础
2.1 公共财政理论
2.1.1 公共财政理论的诞生
2.1.2 公共财政理论概述
2.2 公共财政的构建过程
2.2.1 西方国家公共财政理论的形成
2.2.2 我国财政体制的发展演变
2.2.3 我国公共财政体制需要解决的问题
2.3 公共财政与文物保护经费
2.3.1 文物保护的公共产品属性
2.3.2 公共财政对文物保护经费供给的指导意义
2.3.3 文物保护经费供给研究内容
第三章 我国文物保护经费供给研究的现实基础
3.1 我国文物保护事业发展历程
3.1.1 文物事业奠基期
3.1.2 文物事业探索期
3.1.3 文物事业发展期
3.1.4 文物事业创新期
3.1.5 文物事业转型期
3.2 新时期我国文物保护事业发展的探索
3.2.1 开展文物保护理论体系探索
3.2.2 开展文物保护实践模式探索
3.3 我国文物保护经费供给历程
3.3.1 文物保护经费供给起步阶段
3.3.2 中央文物保护经费供给主渠道构建阶段
3.3.3 中央文物保护经费供给平稳发展阶段
3.3.4 中央文物保护经费供给快速增长阶段
3.3.5 中央文物保护经费供给的调整阶段
第四章 我国文物保护经费供给问题及成因
4.1 我国文物保护经费供给的法制依据
4.1.1 公共财政制度依据
4.1.2 文物保护法律依据
4.2 我国文物保护经费种类及供给方式现状
4.2.1 我国文物保护经费种类
4.2.2 我国文物保护经费供给方式
4.3 文物保护经费政府供给规模
4.3.1 文物保护经费政府供给规模及存在问题
4.3.2 政府供给规模不足的原因分析
4.3.3 小结
4.4 文物保护经费供给主体
4.4.1 有限政府和公共财政供给有限性
4.4.2 我国文物保护经费供给主体现状及存在问题
4.4.3 我国文物保护经费供给主体单一的原因
4.4.4 小结
4.5 文物保护经费供给结构
4.5.1 公共财政资源配置职能及公平原则
4.5.2 文物保护经费供给结构现状及存在问题
4.5.3 文物保护经费供给结构不合理问题的原因
4.5.4 小结
4.6 文物保护经费供给效率
4.6.1 公共财政法治性与高效供给原则
4.6.2 文物保护经费公共财政供给效率现状存在问题
4.6.3 文物保护经费供给效率较低的原因
4.6.4 小结
第五章 文物保护经费供给的国际比较
5.1 经费供给法制化
5.2 资金来源多渠道
5.2.1 政府投入
5.2.2 基金会投入
5.2.3 社会资本投入
5.2.4 文化遗产部门自身经营收入
5.3 供给范围差异化
5.3.1 界定政府投入使用范围
5.3.2 明确政府投入的补助性
5.3.3 确定各级政府与非政府部门资金分担比例
5.3.4 发挥公益组织作用
5.4 资金监管制度化
第六章 实现我国文物保护经费有效供给的对策建议
6.1 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文物产品供给主体多元化
6.1.1 政府:文物保护产品的主导型供给主体
6.1.2 企业和个人:文物保护产品的补充型供给主体
6.1.3 公益组织:文物保护产品的志愿型供给主体
6.2 多方参与供给,扩大文物保护经费供给规模
6.2.1 加大中央政府文物保护经费供给规模
6.2.2 完善省级以下文物保护经费转移支付体系
6.2.3 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文物保护领域
6.2.4 激发文物部门自身活力
6.3 事权财政一致,优化文物保护经费供给结构
6.3.1 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文物保护事权
6.3.2 建立中央和地方与事权匹配的财权
6.3.3 建立第三方对文物部门支持的工作机制
6.4 加强制度建设,推进经费供给行为规范化
6.4.1 完善文物保护经费有效供给法制建设
6.4.2 完善文物保护经费有效供给标准建设
6.5 提升治理能力,增强文物保护经费供给效率
6.5.1 以管理水平提升代替行政命令控制
6.5.2 设计公开透明的经费供给决策执行程序
6.5.3 构建全方位的经费供给监督体系
参考文献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致谢
作者简介
本文编号:373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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