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硕博论文 > 社科硕士论文 >

关于增设危险驾驶罪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7-10-13 11:11

  本文关键词:关于增设危险驾驶罪的思考


  更多相关文章: 危险驾驶 交通肇事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摘要】: 关于增设“危险驾驶罪”在近些年来一直处于讨论之中,直到2009年“杭州飙车案”一石惊起千层浪。而随后相继出现的其他几起类似的危险驾驶类行为所致的犯罪更是引起了广泛的热议。随着几起案件相继被判决,人们在讨论这几起案件是否被判处了合适刑罚的同时,也在考虑增设“危险驾驶罪”。本文即在此基础之上进行讨论分析。 危险驾驶行为目前在我国并没有一个确切的定义。笔者认为危险驾驶行为的认定应把握住危险驾驶行为的核心要件,也即危险驾驶行为的本质,而不宜用过于具体的行为方式来进行列举。笔者认为危险驾驶行为的本质在于:1.行为人处于难以正常驾驶的状态,包括但不限于醉酒驾驶、吸毒驾驶、超速驾驶、无证驾驶等。2.有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危险。3.行为人对于危险驾驶行为本身的主观心态为故意。危险驾驶行为与相近似的行为--交通肇事行为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有着很大的差别:危险驾驶行为强调行为本身的危险性,并非一定要有结果;危险驾驶行为只要求行为人对危险驾驶行为本身的主观状态为故意,对于危害结果所持心态,在所不论。 本文介绍了我国目前对于危险驾驶行为进行处理的手段:以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进行惩处,但是这两罪在处理危险驾驶行为时,存在着很大的不足:交通肇事罪和115条所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均要求结果的发生,而114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又存在着危险驾驶是否符合“其他危险方法”的问题;对犯罪人的主观方面有要求,不利于对犯罪人的定罪量刑;两罪的量刑幅度相差悬殊,容易造成“过轻”或者“过重”现象的发生。 为解决存在的不足和困境,笔者赞同增设危险驾驶罪。从必要性和可行性方面来考虑:各种危险驾驶现象已凸显,亟待解决,而现有法律并不能完善地解决这些危险驾驶类的问题;大部分法学家和社会公众对此均持肯定态度;将危险驾驶入罪有利于预防和控制此类行为,突出刑法的预防功能和威慑功能。 本文采用犯罪构成四要件说对危险驾驶罪进行了立法设计:危险驾驶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只要求行为人对危险驾驶行为本身持有故意的心态,行为人对于危险驾驶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所持心态,不影响对本罪的认定;危险驾驶行为所侵害的客体为社会公共安全和国家交通管理秩序;客观方面主要探讨了危险驾驶行为的认定和犯罪结果问题,不以造成严重后果为前提。危险驾驶罪的刑罚设置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参考国外立法、结合我国具体国情的原则和注重刑法的谦抑性的原则。区分犯罪人主观状态的初犯、再犯,是否造成严重后果,设计了包括罚金、有期徒刑,最高刑可至无期徒刑在内的量刑规则。
【关键词】:危险驾驶 交通肇事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学位授予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0
【分类号】:D924.3
【目录】:
  • 摘要4-8
  • 引言8-11
  • 第一章 危险驾驶行为及规制的现状11-17
  • 一、我国的交通事故现状及原因11-13
  • (一) 我国的交通事故现状11-12
  • (二) 我国交通事故现状的主要原因12-13
  • 二、我国刑法中关于危险驾驶的相关规定13-17
  • (一) 交通肇事罪13-14
  • (二)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4-15
  • (三) 两罪的区别15-17
  • 第二章 处理危险驾驶行为的困境17-22
  • 一、对无危害结果的危险驾驶行为无法定罪17
  • 二、主观方面的差异及认定困境17-18
  • 三、危险驾驶行为归入“其他危险方法”的理论困境18-20
  • 四、现行法律适用的不统一带来的争议20-22
  • 第三章 解决困境的办法——增设危险驾驶罪22-30
  • 一、增设危险驾驶罪的必要性22-27
  • (一) 现有法律无法应对日益增多的危险驾驶行为22-24
  • (二) 将危险驾驶入罪有利于预防和制止此类行为24-26
  • (三) 危险驾驶罪的设立构建了一个合理的刑罚阶梯26-27
  • 二、增设危险驾驶罪的可行性27-30
  • (一) 学界和公众多支持将危险驾驶行为入罪27-28
  • (二) 国外的相关立法可资借鉴28-30
  • 第四章 危险驾驶罪的立法设计30-40
  • 一、危险驾驶行为的界定30-34
  • (一) 外国刑法中对于危险驾驶行为的界定30-31
  • (二) 危险驾驶行为标准设定31-34
  • 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34-36
  • (一) 犯罪主体34
  • (二) 主观方面34
  • (三) 犯罪客体34-35
  • (四) 客观方面35-36
  • 三、危险驾驶罪与相关罪的界分36-37
  • 四、危险驾驶罪的刑罚设置37-40
  • (一) 对危险驾驶罪设置刑罚的原则37-38
  • (二) 危险驾驶罪的刑罚设置38-40
  • 结论40-42
  • 参考文献42-45
  • 致谢45

【共引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李川;张飞虎;;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等价性的判断标准[J];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年02期

2 温文治,陈洪兵;对重婚罪的重新解读——兼对妨害婚姻、家庭罪整体搬迁之利弊分析[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01期

3 杨淼;;论刑法中的身份犯[J];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年04期

4 邹鸿;;浅析罚金刑对未成年人的适用[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02期

5 江伟;片面共犯的成立范围与处罚依据[J];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04期

6 冯凡英;关于量刑情节的几个问题[J];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01年01期

7 张波;减轻处罚的含义新探[J];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03期

8 陈兴旺;陈娟娟;;我国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的立法缺陷与重构[J];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6年02期

9 何泽宏,庄劲;论空白刑法补充规范的变更及其溯及力[J];北京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年04期

10 刘亚娜,郑伟;犯罪中止形态若干疑难问题探讨[J];长白学刊;2005年03期

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5条

1 余俊;;西部开发中危害环境罪的适用探讨[A];中国环境保护优秀论文集(2005)(下册)[C];2005年

2 陶阳;朱贤;;完善我国对期货犯罪立法的思考[A];中国律师2000年大会论文精选(上卷)[C];2000年

3 鲁磊;李勇;;律师在金融证券业务活动中犯罪的构成研究[A];中国律师2000年大会论文精选(上卷)[C];2000年

4 王宏;;论《刑法》第306条“律师伪证罪”[A];规划·规范·规则——第六届中国律师论坛优秀论文集[C];2006年

5 赵海荣;;网络赌博罪若干问题刍议[A];规划·规范·规则——第六届中国律师论坛优秀论文集[C];2006年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罗国良;论证据与定罪[D];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

2 李文伟;法人刑事责任比较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2年

3 刘仁文;刑事政策及其过程[D];中国政法大学;2002年

4 董淑君;刑罚的要义[D];中国政法大学;2003年

5 张长红;刑事责任基本原理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3年

6 张明;量刑基准论[D];中国政法大学;2004年

7 于国旦;少年司法制度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4年

8 黄华生;论刑罚轻缓化[D];中国政法大学;2004年

9 许秀中;刑事政策系统论[D];中国政法大学;2004年

10 杨艳霞;正当性刑法解释路径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4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1 杜国强;论侵占罪[D];郑州大学;2000年

2 周胜交;论期货犯罪[D];湘潭大学;2001年

3 丁天球;罪刑相适应原则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

4 方文军;犯罪既遂标准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

5 李金明;防卫限度论[D];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

6 罗刚;我国证券交易犯罪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

7 苏毅;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

8 郑勇富;死刑适用若干问题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01年

9 王雅丽;黑社会(性质)犯罪研究[D];郑州大学;2001年

10 王之梦;论罚金刑[D];郑州大学;2001年



本文编号:1024516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oufeilunwen/shuoshibiyelunwen/1024516.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8c083***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