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硕博论文 > 社科硕士论文 >

内幕交易罪认定争议问题探析

发布时间:2018-03-20 03:11

  本文选题:内幕交易罪 切入点:内幕信息特征 出处:《吉林大学》2017年硕士论文 论文类型:学位论文


【摘要】:证券市场是中国实体经济的晴雨表,其健康发展对国民经济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完善证券市场法律体系和监管制度,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有利于其国际化发展。在证监会公布的证券市场违法案件中,内幕交易违法行为高居不下,数量多于其他违法行为,所以对内幕交易的规制,是规范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首要任务。内幕信息、内幕交易人是认定内幕交易的重要构成要素,在司法实践中,多数会对二者的认定标准产生争议,影响内幕交易违法行为的认定,所以对内幕交易罪认定的争议问题研究,可以厘清内幕交易认定的标准,有利于规制内幕交易违法行为,对营造一个健康发展的证券市场,具有积极的意义。中国关于内幕交易犯罪的刑事立法源于1997年的《刑法》,在此之前,更多通过行政处罚来规制内幕交易,造成对内幕交易违法行为的规制,长期依赖于行政法律规范,关于内幕交易的行政性法律规范数量要远多于刑事法律规范。因此通过对内幕交易犯罪争议现状的具体分析,出现主要争议问题的原因就在于此,是我国目前立法实践造成的,刑事法律规范对内幕交易的规制远远少于行政性法律规范。因此在刑事司法实践中,更多的是通过行政性法律规范来认定内幕交易,造成内幕交易认定的行政法化,给刑事认定带来较多争议。由于刑事法律规范抽象规定内幕交易违法犯罪行为,司法实践更多依赖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认定函,对证监会认定函的合法性质疑是刑事司法实践中行政证据转化的问题,是行政法律规范与刑法适用矛盾的问题。所以笔者会具体分析内幕交易罪案例,找到争议问题,具体分析其成因,为内幕交易罪的认定给出规范建议。为能给出关于内幕交易认定的规范建议,笔者首先提出本文所研究的问题,将已经公布的内幕交易罪裁判文书作为分析对象,分析内幕交易罪认定的司法现状,归纳认定内幕交易罪的犯罪构成现实情况,从中总结出争议的焦点,发现争议问题集中于对内幕信息和内幕交易知情人员的认定。其次是具体分析司法认定争议问题的原因,笔者通过立法和司法两个角度去分析问题的成因,发现是我国目前立法实践造成的,刑事法律规范对内幕交易的规制远远少于行政性法律规范,通过行政性法律规范认定内幕交易是司法常态,造成内幕交易认定的行政法化,给刑事认定带来较多争议。为了规范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知情人员的认定标准,在文章的第三部分,笔者主要分析域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以及借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通过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规定,找到符合我国国情的认定标准。最后是笔者根据前述问题之所在、问题成因、域外比较分析,来规范我国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知情人的认定标准。通过以上四个部分的分析,笔者认为,中国证券犯罪相关法律的表述中没有相关性、准确性等特征的描述,但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会影响定罪和量刑,所以对不准确的消息是否可以认定为内幕消息,应该分情况讨论。在形式公开的情况下,前后形成的内幕消息的重大性程度相当,当然认定为利用内幕消息进行交易,需要综合形式公开、重大性和投资者理性去分析,实现罚当其责。同时笔者认为内幕信息敏感期的初始时间点不能以实质性为标准,从法益保护角度考量,应该将敏感期的时间点提前。对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认定不能仅仅局限于列举式的规定,笔者认为内幕信息与内幕交易人是一体认定的,内幕交易人是因为利用内幕信息去交易而为内幕人,没有内幕信息的存在,也就不存在内幕交易人,所以一切知悉内幕信息并利用其从事股票交易的,认定为内幕交易。
[Abstract]:......
【学位授予单位】:吉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7
【分类号】:D924.3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条

1 赵秉志,陈志军;证券内幕交易犯罪若干问题比较研究[J];比较法研究;2005年03期

相关博士学位论文 前3条

1 周钦逢;论我国台湾地区内幕交易罪[D];华东政法大学;2013年

2 张小宁;证券内幕交易罪研究[D];武汉大学;2009年

3 胡华勇;从行为特征角度论股票市场操纵行为之有效监管[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4年



本文编号:1637241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oufeilunwen/shuoshibiyelunwen/1637241.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4e6c9***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