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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言论自由权

发布时间:2017-02-09 13:50

  本文关键词:论网络言论自由权,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论网络言论自由权

类型:自我鉴定 时间:2011年6月3日

如果道德争论背后真的蕴含着这许多线索,那么就事论事地讨论法律规则也就更加缺乏意义。至少在“铜须事件”中,我们看到,道德规范通过网络舆论给人的思想和行为施加的作用力决不弱于法律。即使法律可以严正地禁止“卫道士”们越过红线,直接在肉体上干涉侵犯当事人的基本自由与权利,以固守自己的帝国,但深层的意识形态领域,它也很难通过最简单的令行禁止模式与潜藏了人类社会生存策略的道德话语直接抗衡。更大的问题是,难道现代社会的法律,只应按照“言论自由”、按照“法不禁止不处罚”、按照一切法治自由的原则,在与道德规范的互动中接受完全被动的地位么?

现实的道德规范当然可以是合理的。但实在的合理性和规范的正当性之间的联系却不都是必然的。难道法律袖手旁观,就一定意味着会形成道德和社会规范领域的自由?网络空间的言论自由是互联网的创始者们构建这一虚拟共同体时所向往的生态。在中国,由于客观环境,互联网成为了普通民众前所未有的言论释放空间。言论自由是政治治理的前提,但良好的治理却未必是自由言论的结果。美国政治哲学家米克尔约翰曾经在上个世纪上半叶富于创造力地提出言论的“公共与私人”区分,强调真正享有绝对自由的,只是与政治自治相关的公共言论,而非一般性的私议。虽然有后继学者认为,该学说已为美国司法所采纳,但据笔者观察实则不然,因为在实际操作中人们已经发现,公共言论和私人言论的区分本身就是巨大的难题。当我们考虑到铜须事件中的性道德这样具有公共和私人双重维度的争论问题,以及这类争议在目前中国的普遍性时,我们就更感到在中国处理此类问题的难度。

而在法律与道德的沸沸扬扬之外,“铜须事件”还让人隐隐觉出,,近年来中国的网络虚拟世界,与现实社会之间,距离越来越近,信息交换越来越频繁而广泛,相互影响变得更加直接,特别是现实舆论对网络话语事件的关注和反应也更加迅捷。这个趋势到底是福是祸,目前还很难看清,因为如果不能通过经验研究确定引领网络话语的到底是哪一个人群,我们就不能预测,整个社会在被网络以一种超乎想象的加速度带向何方:是宽容开放多元的彼岸,还是道德原旨主义的旧址,抑或二者兼有的驳杂?特别是,当越来越多的现实利益被沙尘暴一般被席卷进来后,所谓法律自由,其实越发像鸵鸟把头埋在地下,这正是孙斯坦指出的“银现状而中立”的谬误。

“铜须门”从网上到网下的蔓延则要迅猛得多。从4月13日网名“锋刃透骨寒”的男苦主声情并茂地在天涯论坛上诉苦、指控、展示证据,到此后国内门户网站、报刊、国外媒体的严肃评说,整个事件超越出网游群体、网民群体、席卷国内外眼球所用的时间,统共短短不到两个月,这不能不令人震慑于网络越发强大的威力。

因此,我们的法律已经到了不能不“认真对待网络”的时候了,因为通过网络形成的社会规范与非正式权力之强大,已经威胁到了法律的权威。任何仅仅从言论自由出发主张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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