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质押中债务人权益保护研究
发布时间:2019-09-29 01:32
【摘要】:随着《物权法》的颁布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的施行,应收账款质押作为新的融资担保制度在实践中被广泛运用,其在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的同时也暴露出许多问题,也使得这一制度越来越受到学术界的关注。何为应收账款质押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允许应收账款作为质权标的来担保债权实现。这一制度打破债的相对性原理,将原本与质权人和质押人之间的债权债务无关的质押人的债务人纳入一个新的质押关系中,但由于我国有关这一制度的立法相当匮乏,利益衡量过度倾向质权人,并且缺乏完善的公示制度,使这一制度在实际操作中容易导致债务人的法定抵销权受到限制、履行行为面临阻碍、应收账款诉讼时效可能被不当中断,进而对债务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造成一定程度的妨害。本文将以应收账款质押制度的施行为契机,以对债务人的权益保护为视角,在通过对应收账款质押法律关系中债务人的地位、我国应收账款质押的相关法律规定对债务人权益保障不足的表现及原因、以及制度上如何完善应收账款质押进行全面阐述之后,为我国现行应收账款质押制度对债务人的权益保护带来的理论和现实困境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路径。具体而言,首先应完善相关立法,利益衡量兼顾债务人,在具体规则的设计上,应明确规定应收账款质押的设立不影响债务人的合法抵销权、明确应收账款清偿期和质权人债权清偿期不一致时的处理规则以及明确通知债务人为应收账款诉讼时效中断的必要条件。其次,在启动程序、具体内容设计等方面不断完善以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制度为核心的应收账款质押公示制度,以避免各个主体之间的权利冲突。
【学位授予单位】:湘潭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7
【分类号】:D923.2
本文编号:2543594
【学位授予单位】:湘潭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7
【分类号】:D923.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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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543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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