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企业破产重整法律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0-12-13 04:17
僵尸企业是僵而不死的企业,是实质上具备破产条件,但由于政府补贴、银行信贷等原因使其不能走向破产,从而在形式上继续经营的企业。伴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不断升级和转型,在2018年的中央经济会议中,明确指出要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有针对性主动引导市场预期、必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僵尸企业的存在本身就是影响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由于长期陷入生产经营困境而导致的产能过剩和财务危机,占用着优质的社会资源,破坏市场经济下的竞争环境。它存在的越久,就越有可能导致由于资源的不合理配置而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社会效应。针对僵尸企业存在的问题,势必要对其进行处理,虽然会产生短期阵痛,但对于经济长期持久稳定的发展大有裨益。相对于其他对僵尸企业的司法处置,破产重整更符合清理债务和挽救危机企业的价值理念:破产重整能够使企业获得新生,激活企业产能,恢复企业“造血”功能,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破产重整具有社会性,注重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是私权保护最大化的手段。因此,根据僵尸企业自身的特殊性,重整制度被认为是拯救僵尸企业的优先选择之一。首先,介绍僵尸企业破产重整的典型案例,通过对两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并提炼出其引发...
【文章来源】:哈尔滨商业大学黑龙江省
【文章页数】:4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1.3 研究现状
1.4 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
2 案例介绍及其引发的法律问题
2.1 案例介绍
2.2 案例引发的法律问题
3 僵尸企业破产重整概述
3.1 僵尸企业的概念及其界定标准
3.1.1 僵尸企业的概念及特征
3.1.2 僵尸企业的界定标准
3.2 破产重整制度的概念、特征及价值分析
3.2.1 破产重整的概念及特征
3.2.2 破产重整的价值分析
3.3 僵尸企业破产重整的意义
4 僵尸企业破产重整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
4.1 僵尸企业破产重整难度大
4.1.1 僵尸企业破产重整程序启动难
4.1.2 政府对僵尸企业破产重整干预大
4.1.3 管理人监督机制不完善
4.2 法院强制批准制度易损害僵尸企业的债权人利益
4.2.1 法院的强制批准制度易导致司法权的滥用
4.2.2 法院的强制批准制度缺乏明细限制
4.2.3 强制批准制度易导致债权人利益得不到保护
4.3 缺失重整投资人招募制度
5 解决僵尸企业破产重整法律问题的措施
5.1 优化僵尸企业破产重整程序
5.1.1 建立预重整制度
5.1.2 减少政府对僵尸企业重整计划的干预
5.1.3 完善管理人的监督机制
5.2 完善法院强制批准制度
5.2.1 规范重整计划的审查制度
5.2.2 增设异议利害关系人的救济程序
5.3 加强僵尸企业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5.3.1 建立僵尸企业破产重整信息披露制度
5.3.2 完善僵尸企业破产重整债转股制度
5.4 建立投资人招募制度
5.4.1 遵循的原则
5.4.2 合理采用出售式重整制度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致谢
本文编号:2913879
【文章来源】:哈尔滨商业大学黑龙江省
【文章页数】:4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1.3 研究现状
1.4 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
2 案例介绍及其引发的法律问题
2.1 案例介绍
2.2 案例引发的法律问题
3 僵尸企业破产重整概述
3.1 僵尸企业的概念及其界定标准
3.1.1 僵尸企业的概念及特征
3.1.2 僵尸企业的界定标准
3.2 破产重整制度的概念、特征及价值分析
3.2.1 破产重整的概念及特征
3.2.2 破产重整的价值分析
3.3 僵尸企业破产重整的意义
4 僵尸企业破产重整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
4.1 僵尸企业破产重整难度大
4.1.1 僵尸企业破产重整程序启动难
4.1.2 政府对僵尸企业破产重整干预大
4.1.3 管理人监督机制不完善
4.2 法院强制批准制度易损害僵尸企业的债权人利益
4.2.1 法院的强制批准制度易导致司法权的滥用
4.2.2 法院的强制批准制度缺乏明细限制
4.2.3 强制批准制度易导致债权人利益得不到保护
4.3 缺失重整投资人招募制度
5 解决僵尸企业破产重整法律问题的措施
5.1 优化僵尸企业破产重整程序
5.1.1 建立预重整制度
5.1.2 减少政府对僵尸企业重整计划的干预
5.1.3 完善管理人的监督机制
5.2 完善法院强制批准制度
5.2.1 规范重整计划的审查制度
5.2.2 增设异议利害关系人的救济程序
5.3 加强僵尸企业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5.3.1 建立僵尸企业破产重整信息披露制度
5.3.2 完善僵尸企业破产重整债转股制度
5.4 建立投资人招募制度
5.4.1 遵循的原则
5.4.2 合理采用出售式重整制度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致谢
本文编号:2913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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