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婚约法律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1-01-29 18:02
婚约,是指男女双方当事人为了将来婚姻的缔结而订立的一种协议。婚约制度长期存在于我国的传统社会,这一制度是传统社会里结婚的必经流程。这一制度到了清末民国时期,随着新文化思潮的涌动和西方思想的传入,开始向近代化转型。在民国时期的《中华民国民法》的亲属法编自972条至979条,都是对婚约法律制度的规范。本文首先采用历史的方法,将民国时期婚约制度的本身作为研究对象进行研究分析。这其中主要是民国时期婚约制度的基本内容,如婚约成立的要件包含男女双方达成合意、符合法定年龄、合法等三个要件,婚约的效力问题,婚约解除的具体事由。在此基础上,探讨民国时期婚约制度的价值功能,包括其实体功能、社会功能和习俗传承功能。并且结合相关司法实践案例,梳理民国时期婚约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作,发现制度本身和司法实践的联动关系以及与传统习俗之间的互动方式。此外,由于民国时期的婚约制度与传统婚约制度相较而言,具有鲜明的进步性,因此婚约制度在当今的台湾地区仍然继续存续和发展,并且在大陆地区的民间社会仍然广泛存在,仍然对现代社会的婚姻关系有着重要影响。
【文章来源】:内蒙古大学内蒙古自治区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4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婚约制度的历史沿革
(一)唐代以前婚约制度的概况
(二)唐、明、清末时期婚约制度的发展
1.唐代的《户婚律》
2.明代的《大明律·户律》
3.清末时期的《大清现行刑律》
(三)民国时期婚约制度的转变
二、民国时期婚约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婚约的成立要件
1.男女当事人达成合意
2.男女双方应达到法定年龄
3.合法
(二)婚约的履行与解除
(三)婚约的责任及法律后果
三、民国时期婚约制度的功能与实践
(一)民国时期婚约制度的功能
1.婚约的实体功能
2.婚约的社会功能
3.婚约的习俗传承功能
(二)民国时期婚约制度的实践
1.婚约制度与司法实践的联动
2.法律条文与司法实践的一致
3.婚约制度与传统习俗的互动
四、民国时期婚约制度的承继变迁及现代启示
(一)民国时期婚约制度的进步性
1.当事人自主订立婚约
2.扩大了当事人解除婚约的权利
3.不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
4.婚约自由推动了男女平等
(二)民国时期婚约制度在台湾地区的存续与发展
1.民国时期婚约制度在台湾地区的存续
2.民国时期婚约制度在台湾地区的发展
(三)民国时期婚约制度在大陆地区的存续与发展
1.在大陆地区民间习俗中的存续
2.在大陆地区司法实践中的发展
(四)民国时期婚约制度对现代婚约立法的启示
1.婚约立法不应规避
2.婚约立法的理论构建
3.现有规定的辩证扬弃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007339
【文章来源】:内蒙古大学内蒙古自治区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4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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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婚约制度的历史沿革
(一)唐代以前婚约制度的概况
(二)唐、明、清末时期婚约制度的发展
1.唐代的《户婚律》
2.明代的《大明律·户律》
3.清末时期的《大清现行刑律》
(三)民国时期婚约制度的转变
二、民国时期婚约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婚约的成立要件
1.男女当事人达成合意
2.男女双方应达到法定年龄
3.合法
(二)婚约的履行与解除
(三)婚约的责任及法律后果
三、民国时期婚约制度的功能与实践
(一)民国时期婚约制度的功能
1.婚约的实体功能
2.婚约的社会功能
3.婚约的习俗传承功能
(二)民国时期婚约制度的实践
1.婚约制度与司法实践的联动
2.法律条文与司法实践的一致
3.婚约制度与传统习俗的互动
四、民国时期婚约制度的承继变迁及现代启示
(一)民国时期婚约制度的进步性
1.当事人自主订立婚约
2.扩大了当事人解除婚约的权利
3.不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
4.婚约自由推动了男女平等
(二)民国时期婚约制度在台湾地区的存续与发展
1.民国时期婚约制度在台湾地区的存续
2.民国时期婚约制度在台湾地区的发展
(三)民国时期婚约制度在大陆地区的存续与发展
1.在大陆地区民间习俗中的存续
2.在大陆地区司法实践中的发展
(四)民国时期婚约制度对现代婚约立法的启示
1.婚约立法不应规避
2.婚约立法的理论构建
3.现有规定的辩证扬弃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007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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