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诉学童、爱好便利店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研究
发布时间:2021-05-08 20:10
共同危险行为通常来说人们将其归纳为广义的共同侵权行为中,同时也伴随着共同侵权应用而生。之所以对其这样的评价,是综合考量了该制度背后所蕴含的价值评判,人们有时不可避免的会受到来自于两个或两个以上他人行为损害。在损害发生之后,由于受到时空、技术手段以及我们认识能力等各种因素的限制,对于真正实施加害的侵权人来说无法确定,最终没有人承担责任显然对受害人来说是不公平的。若共同危险行为一旦发生在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时,在事实认定、举证质证和责任承担等方面会更加困难,结合共同危险行为理论的介绍与探讨,以及学校等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的相关知识,调整在此类案件中民事维权的举证证明标准,降低民事维权的门槛,加重商家的责任义务,促使商家从内心强化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因此,通过对刘某诉学童、爱好便利店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价值。通过对文献的梳理以及对案例的综合分析,对文章结构和内容安排如下:第一部分本章主要介绍论文所探讨问题的背景及原因研究的意义,对相关理论进行简要的文献综述,介绍本文的主要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本章主要从“原告刘某诉被告某高新区学童食品便利店(以下简称“学童便利店”)生命权...
【文章来源】: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自治区
【文章页数】:5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1.1.1 理论意义
1.1.2 现实意义
1.2 研究内容和方法
1.2.1 研究内容
1.2.2 研究方法
1.3 文献综述
1.3.1 共同危险行为的理论基础
1.3.2 关于共同危险行为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1.3.3 关于免责事由
2 “牙签弩”案的案情介绍及争议问题
2.1 “牙签弩”案情介绍
2.2 “牙签弩”案件分析
2.3 “牙签弩”案存在的争议焦点
3 “牙签弩”案共同危险行为的认定
3.1 共同危险行为概述
3.2 共同危险行为的市场份额规则及免责事由
3.2.1 共同危险行为的市场份额规则
3.2.2 共同危险行为责任承担的免责事由
3.3 对“牙签弩”案各观点的评析
4 “牙签弩”案第三人侵权补充责任的认定
4.1 第三人侵权补充责任概述
4.2 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评析
4.2.1 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的原因与条件
4.2.2 学校过错的认定标准
4.2.3 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的现实问题分析
4.2.4 关于“相应补充责任”的问题分析
4.3 托管班补充责任分析
5 “牙签弩”案引发的法学思考
5.1 完善共同危险行为立法
5.2 加强学校在处理事故的对策
5.3 强化行政机关对市场的监管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共同危险行为的定位与革新[J]. 杨会. 社会科学研究. 2018(04)
[2]共同危险行为之“共同”研究[J]. 张荣霞. 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2)
[3]假定因果关系与合义务的择一举动辩正[J]. 郭自力,陈文昊. 洛阳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05)
[4]论共同危险行为规则之无因果关系免责2020以《侵权责任法》第10条之解释为中心[J]. 霍海红. 中外法学. 2015(01)
[5]多数人侵权行为及责任的立法演进与司法适用[J]. 邵和平. 河北法学. 2015(03)
[6]第三人侵害学生事故中的学校责任[J]. 曾大鹏. 法学. 2012(07)
[7]学校事故责任辨析——侵权责任法第38、39、40条的解释论考察[J]. 马特. 学术论坛. 2012(07)
[8]《侵权责任法》视角下未成年学生人身损害侵权责任问题研究[J]. 韦保宁. 教育发展研究. 2012(04)
[9]再论共同危险行为——以客观关联共同侵权行为理论为视角[J]. 王竹.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0(04)
[10]第三人侵权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补充责任[J]. 杨秀朝. 现代教育管理. 2010(07)
硕士论文
[1]学校侵权补充责任研究[D]. 李亮.南昌大学 2016
[2]论“第三人侵权”案件中学校的补充责任[D]. 刘胜男.中国政法大学 2015
[3]学校侵权补充责任研究[D]. 张馨云.苏州大学 2012
[4]论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D]. 张委.复旦大学 2011
[5]共同危险行为研究[D]. 唐海山.西南政法大学 2008
[6]共同危险行为法律问题研究[D]. 王荣.吉林大学 2005
本文编号:3175926
【文章来源】: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自治区
【文章页数】:52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1.1.1 理论意义
1.1.2 现实意义
1.2 研究内容和方法
1.2.1 研究内容
1.2.2 研究方法
1.3 文献综述
1.3.1 共同危险行为的理论基础
1.3.2 关于共同危险行为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1.3.3 关于免责事由
2 “牙签弩”案的案情介绍及争议问题
2.1 “牙签弩”案情介绍
2.2 “牙签弩”案件分析
2.3 “牙签弩”案存在的争议焦点
3 “牙签弩”案共同危险行为的认定
3.1 共同危险行为概述
3.2 共同危险行为的市场份额规则及免责事由
3.2.1 共同危险行为的市场份额规则
3.2.2 共同危险行为责任承担的免责事由
3.3 对“牙签弩”案各观点的评析
4 “牙签弩”案第三人侵权补充责任的认定
4.1 第三人侵权补充责任概述
4.2 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评析
4.2.1 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的原因与条件
4.2.2 学校过错的认定标准
4.2.3 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的现实问题分析
4.2.4 关于“相应补充责任”的问题分析
4.3 托管班补充责任分析
5 “牙签弩”案引发的法学思考
5.1 完善共同危险行为立法
5.2 加强学校在处理事故的对策
5.3 强化行政机关对市场的监管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共同危险行为的定位与革新[J]. 杨会. 社会科学研究. 2018(04)
[2]共同危险行为之“共同”研究[J]. 张荣霞. 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2)
[3]假定因果关系与合义务的择一举动辩正[J]. 郭自力,陈文昊. 洛阳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05)
[4]论共同危险行为规则之无因果关系免责2020以《侵权责任法》第10条之解释为中心[J]. 霍海红. 中外法学. 2015(01)
[5]多数人侵权行为及责任的立法演进与司法适用[J]. 邵和平. 河北法学. 2015(03)
[6]第三人侵害学生事故中的学校责任[J]. 曾大鹏. 法学. 2012(07)
[7]学校事故责任辨析——侵权责任法第38、39、40条的解释论考察[J]. 马特. 学术论坛. 2012(07)
[8]《侵权责任法》视角下未成年学生人身损害侵权责任问题研究[J]. 韦保宁. 教育发展研究. 2012(04)
[9]再论共同危险行为——以客观关联共同侵权行为理论为视角[J]. 王竹.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0(04)
[10]第三人侵权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补充责任[J]. 杨秀朝. 现代教育管理. 2010(07)
硕士论文
[1]学校侵权补充责任研究[D]. 李亮.南昌大学 2016
[2]论“第三人侵权”案件中学校的补充责任[D]. 刘胜男.中国政法大学 2015
[3]学校侵权补充责任研究[D]. 张馨云.苏州大学 2012
[4]论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D]. 张委.复旦大学 2011
[5]共同危险行为研究[D]. 唐海山.西南政法大学 2008
[6]共同危险行为法律问题研究[D]. 王荣.吉林大学 2005
本文编号:317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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