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梅框架下我国数据权利的类型化及规则配置
发布时间:2021-07-29 20:29
随着大数据分析、云计算以及物联网等新技术和新应用日渐渗入到商业世界及人们的生活,人类沟通和联络方式发生了历史性变革,数据总量开启了爆炸式的增长。近几年来,全球多数国家和地区对大数据的聚焦和重视程度日渐提高,尝试通过拓展数据的应用范围,更深程度地发掘数据的潜在价值。现实环境中,数据与新旧产业进行深度的融合,同时创新应用,不仅可以促进社会管理的创新,推进各领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变革,加快信息、服务等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强化市场竞争力,提高国家安防水平和能力,革新科研和教育模式。由此,在这个大数据风靡全球的时代,数据的归属和运用成为了全新命题。信息时代的到来,数据逐渐迈入人们的视野,对于数据权利的立法价值也日益彰显。数据权利的法律含义,指的是数据权利主体享有的对数据义务作为或者不作为的自由,并且这种自由受到法律的保护。数据权利被认为具有人格权属性,同时又具有财产权属性,其中,数据的人格权主要有数据的知情同意权、数据的修改权和数据的被遗忘权。数据的人格权所发挥的主要功能就是为数据归属主体的隐私空间提供一个保障,可以让其同时享受到大数据时代的美好与安全;数据的财产权主要有数据...
【文章来源】:江西财经大学江西省
【文章页数】:5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 选题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1. 研究背景
2. 研究意义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1. 国内研究现状
2. 国外研究现状
(三) 研究方法
1. 文献分析法
2. 比较研究方法
3. 法经济学方法
一、数据权利的基本问题
(一) 数据权利与数据红利、数据风险
1. 数据权利
2. 大数据时代下的数据红利与数据风险
(二) 数据权利的类型
1. 个人数据权利
2. 企业数据权利
3. 政府数据权利
二、卡—梅框架下数据权利规则的考量因素和类型
(一) 数据权利规则的考量因素
1. 数据安全
2. 数据流通效率
(二) 卡—梅框架下数据权利规则的类型化
1. 无为规则
2. 禁易规则
3. 财产规则
4. 管制规则
5. 责任规则
三、卡—梅框架下我国数据权利规则的问题分析与配置建议
(一) 我国数据权利规则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数据权利范畴和数据主体界定的模糊
2. 数据保护规则的分散与冲突
3. 司法实践中估值的较大偏差
(二) 适用原则
1. 国家主权原则
2. 数据流转原则
3. 数据保护原则
4. 元素均衡原则
(三) 卡—梅框架下我国数据权利规则配置建议
1. “无为”转“有为”——明确数据权利的法律定位
2. 优化格局——各类规则合理选择
3. 查缺补漏——规则多元化组合
四、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基于大数据的公共价值决策模式研究[J]. 许晓东,彭娴,芮跃锋,邝岩,魏红霞,肖华,魏志轩. 管理学报. 2020(01)
[2]数据确权的困境及破解之道[J]. 韩旭至. 东方法学. 2020(01)
[3]论数据的法律规制模式选择[J]. 宁立志,傅显扬. 知识产权. 2019(12)
[4]数据控制者的权利与限制[J]. 黄震,蒋松成.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06)
[5]大数据时代数据权属分析及其体系构建[J]. 刘新宇.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6)
[6]论个人数据保护制度的源流——域外立法的历史分析和启示[J]. 高富平,王苑. 河南社会科学. 2019(11)
[7]金融监管中的数据共享机制研究[J]. 杨帆. 金融监管研究. 2019(10)
[8]论新时代中国大数据战略的内涵、特点与价值——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数据的重要论述[J]. 刘宏达,王荣. 社会主义研究. 2019(05)
[9]知识产权视角下数据财产的制度选项[J]. 郝思洋. 知识产权. 2019(09)
[10]卡—梅框架下我国排污权担保的规则配置研究[J]. 杨峰,刘先良. 现代法学. 2019(05)
本文编号:3310003
【文章来源】:江西财经大学江西省
【文章页数】:5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 选题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1. 研究背景
2. 研究意义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1. 国内研究现状
2. 国外研究现状
(三) 研究方法
1. 文献分析法
2. 比较研究方法
3. 法经济学方法
一、数据权利的基本问题
(一) 数据权利与数据红利、数据风险
1. 数据权利
2. 大数据时代下的数据红利与数据风险
(二) 数据权利的类型
1. 个人数据权利
2. 企业数据权利
3. 政府数据权利
二、卡—梅框架下数据权利规则的考量因素和类型
(一) 数据权利规则的考量因素
1. 数据安全
2. 数据流通效率
(二) 卡—梅框架下数据权利规则的类型化
1. 无为规则
2. 禁易规则
3. 财产规则
4. 管制规则
5. 责任规则
三、卡—梅框架下我国数据权利规则的问题分析与配置建议
(一) 我国数据权利规则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数据权利范畴和数据主体界定的模糊
2. 数据保护规则的分散与冲突
3. 司法实践中估值的较大偏差
(二) 适用原则
1. 国家主权原则
2. 数据流转原则
3. 数据保护原则
4. 元素均衡原则
(三) 卡—梅框架下我国数据权利规则配置建议
1. “无为”转“有为”——明确数据权利的法律定位
2. 优化格局——各类规则合理选择
3. 查缺补漏——规则多元化组合
四、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基于大数据的公共价值决策模式研究[J]. 许晓东,彭娴,芮跃锋,邝岩,魏红霞,肖华,魏志轩. 管理学报. 2020(01)
[2]数据确权的困境及破解之道[J]. 韩旭至. 东方法学. 2020(01)
[3]论数据的法律规制模式选择[J]. 宁立志,傅显扬. 知识产权. 2019(12)
[4]数据控制者的权利与限制[J]. 黄震,蒋松成.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06)
[5]大数据时代数据权属分析及其体系构建[J]. 刘新宇.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6)
[6]论个人数据保护制度的源流——域外立法的历史分析和启示[J]. 高富平,王苑. 河南社会科学. 2019(11)
[7]金融监管中的数据共享机制研究[J]. 杨帆. 金融监管研究. 2019(10)
[8]论新时代中国大数据战略的内涵、特点与价值——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数据的重要论述[J]. 刘宏达,王荣. 社会主义研究. 2019(05)
[9]知识产权视角下数据财产的制度选项[J]. 郝思洋. 知识产权. 2019(09)
[10]卡—梅框架下我国排污权担保的规则配置研究[J]. 杨峰,刘先良. 现代法学. 2019(05)
本文编号:33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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