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出生”的民事救济研究
发布时间:2021-08-09 03:02
近年来,我国关于错误出生的诉讼案件已经屡见不鲜,且呈继续增加的趋势。由于现行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各个法院的判决结果不尽相同,且学界中关于此类问题尚存在诸多争议。因此,对错误出生案件进行研究,对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的处理可以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错误出生中,学界和实务界是否认可其所涉及的以一些法律政策及规定是残疾儿父母是不是能够得到民法救济的关键问题。“错误出生”之诉符合法解释论下《侵权法》、《母婴保健法》等法律关于父母生育选择权(知情选择权)的规定。另外对其进行救济既不会损害残疾生命之尊严,还有利提升医疗机构产前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所以对原告之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肯定并无任何不妥。目前司法实践中对错误出生的民事救济主要有违约救济和侵权救济两种方式,司法实践中对此多采用竞合的方式。在违约救济的前提和基础是医疗服务合同的存在。医院的违约行为造成了父母抚养缺陷儿的额外经济损失是其真正的因果关系。另外在考虑其构成要件时,无需考虑过错这一要件。为了检验错误出生是否能够得到侵权救济,分别对医方的过失行为、造成的损害事实、是否具有过错及过失和损害之间有无因果关系这四个方面对侵权损害赔偿之构成要件进行了一一核...
【文章来源】:江西理工大学江西省
【文章页数】:4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问题提出
一、典型案例
二、案件争议
第二章 “错误出生”民事救济的理论依据
一、“错误出生”民事救济的正当性
(一)医疗机构的告知义务
(二)父母的生育选择权
二、赔偿正义与生命价值
第三章 “错误出生”民事救济方式
一、“错误出生”的救济路径
(一)“错误出生”的违约救济
(二)“错误出生”的侵权救济
二、“错误出生”损害赔偿构成要件
(一)违约责任构成要件
(二)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三)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之竞合
第四章 “错误出生”损害赔偿的实现
一、请求权主体
(一)缺陷儿之母亲
(二)缺陷儿之父亲
(三)缺陷儿
二、损害赔偿内容
(一)财产损害赔偿
(二)精神损害赔偿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错误出生”的侵权样态与法律规制[J]. 王歌雅,张小余.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02)
[2]德国错误怀孕和错误出生诉讼的判例法述评[J]. 唐超. 河北法学. 2017(12)
[3]以色列判例法上的“错误出生”诉讼——以国最高法院“哈默案”判决述评[J]. 唐超. 医学与法学. 2017(04)
[4]“不当出生”的侵权客体研究[J]. 张雪晖. 医学与哲学(A). 2016(07)
[5]论错误出生之损害赔偿[J]. 王福友,王珏. 净月学刊. 2015(06)
[6]错误出生的法理寻踪与新解[J]. 吕成龙. 清华法律评论. 2015(01)
[7]从法院裁判看错误出生损害赔偿[J]. 田野,焦美娇. 西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02)
[8]“不当出生”案件之法律规制问题探究[J]. 汪洁琼. 学术交流. 2013(10)
[9]错误出生之侵权损害赔偿[J]. 张慧. 华东交通大学学报. 2013(03)
[10]论“不当出生”案件侵害的权利——试分析《侵权责任法》第六条之适用[J]. 周雅婷.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2012(01)
硕士论文
[1]权利生成论[D]. 李拥军.吉林大学 2004
本文编号:3331229
【文章来源】:江西理工大学江西省
【文章页数】:4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问题提出
一、典型案例
二、案件争议
第二章 “错误出生”民事救济的理论依据
一、“错误出生”民事救济的正当性
(一)医疗机构的告知义务
(二)父母的生育选择权
二、赔偿正义与生命价值
第三章 “错误出生”民事救济方式
一、“错误出生”的救济路径
(一)“错误出生”的违约救济
(二)“错误出生”的侵权救济
二、“错误出生”损害赔偿构成要件
(一)违约责任构成要件
(二)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三)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之竞合
第四章 “错误出生”损害赔偿的实现
一、请求权主体
(一)缺陷儿之母亲
(二)缺陷儿之父亲
(三)缺陷儿
二、损害赔偿内容
(一)财产损害赔偿
(二)精神损害赔偿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错误出生”的侵权样态与法律规制[J]. 王歌雅,张小余.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02)
[2]德国错误怀孕和错误出生诉讼的判例法述评[J]. 唐超. 河北法学. 2017(12)
[3]以色列判例法上的“错误出生”诉讼——以国最高法院“哈默案”判决述评[J]. 唐超. 医学与法学. 2017(04)
[4]“不当出生”的侵权客体研究[J]. 张雪晖. 医学与哲学(A). 2016(07)
[5]论错误出生之损害赔偿[J]. 王福友,王珏. 净月学刊. 2015(06)
[6]错误出生的法理寻踪与新解[J]. 吕成龙. 清华法律评论. 2015(01)
[7]从法院裁判看错误出生损害赔偿[J]. 田野,焦美娇. 西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02)
[8]“不当出生”案件之法律规制问题探究[J]. 汪洁琼. 学术交流. 2013(10)
[9]错误出生之侵权损害赔偿[J]. 张慧. 华东交通大学学报. 2013(03)
[10]论“不当出生”案件侵害的权利——试分析《侵权责任法》第六条之适用[J]. 周雅婷.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2012(01)
硕士论文
[1]权利生成论[D]. 李拥军.吉林大学 2004
本文编号:33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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