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制贩假证犯罪案件侦查对策研究
发布时间:2021-12-10 01:54
网络制贩假证犯罪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以网络为工具,秘密实施制作、贩卖假证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一类刑事案件,是制贩假证犯罪脱离传统窠臼向虚拟空间的延伸。巨大经济利润和市场需求的推动,加之网络和制证工艺的技术升维带动犯罪手段的更新,使得此类犯罪案件处于持续高发态势,严重威胁社会诚信底线和公平正义。现阶段网络制贩假证犯罪案件高位运行,发案量呈整体上升趋势,依托互联网平台和现代化物流体系,犯罪流程隐蔽性更强,向诈骗犯罪演变的趋势不断加剧,社会危害性更加复杂。案件整体呈现出季节性规律鲜明、涉案空间广域化、作案手段智能化等特点,加之犯罪团伙组织层级结构复杂、产业链条化发展趋势,导致该类犯罪案件在线索发现、侦查经营、调查取证、犯罪嫌疑人抓捕等方面存在诸多困难,严重制约了公安机关对网络制贩假证犯罪的有效打击。明晰案件侦查难点,公安机关应从网络制贩假证犯罪案件的犯罪流程入手,对网络制贩假证犯罪的销售、印制、运输等环节进行深入剖析,有针对性的开展侦查工作。在线索收集方面,从加强网络阵地控制、加大物流监控、加强警银联动、深挖假证非法使用等方面入手,发现可疑信息、资金、货物线索。在侦查经营方面,根据犯罪的实施...
【文章来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市
【文章页数】:6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网络制贩假证与制贩假证研究趋势比较示意图[1]
嗝?4?外,2018年7月25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针对假冒安全监管部门网站以及通过网络制贩假证的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2]综合上述对我国近年网络制贩假证犯罪专项整治打击情况的数据统计,加之网络制贩假证犯罪隐蔽性强、无被害人的特点,实践中存在大量隐案,可以推断目前网络制贩假证犯罪案发数量大,犯罪人员数量多,犯罪高位运行。二是发案量总体呈上升趋势。笔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收集网络制贩假证犯罪案件刑事判决书189份,各年份案件判决数量趋势如图2.2所示。[3]图2.12010-2019年各年份网络制贩假证犯罪案件判决数量图从图2.1可以看出,网络制贩假证犯罪案件的刑事判决数量情况可分为四个阶段:2010-2013年间网络制贩假证犯罪案件判决数量处于较低水平,尚未形成严重犯罪问[1]公安部.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部署开展集中清理网上制贩假证违法信息专项行动.[EB/OL].(2010-12-23)[2019-10-08].https://www.mps.gov.cn/n2255079/n2255799/n2255801/c4044977/content.html.[2]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EB/OL].(2018-07-25)[2019-10-08].https://www.mem.gov.cn/awhsy_3512/awhdt/201807/t20180703_246106.shtml.[3]数据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EB/OL].(2019-10-31)[2019-10-31].http://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217BMTKHNT2W0/index.html?pageId=e8495b97ded7c56bbe6b2b561fbf1571&s21=%E5%88%B6%E8%B4%A9%E5%81%87%E8%AF%81&s8=02&s9=0201&s6=01&cprqStart=2010-01-01&cprqEnd=2019-10-3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18-3网络制贩假证犯罪案件的特征分析任何犯罪都有其犯罪特点。犯罪特点是指犯罪现象表征出来的犯罪和罪犯的个别或一般的特殊性或共同性。[1]同样,网络制贩假证犯罪也有其自身特点,通过对网络制贩假证犯罪案件特征进行深入的分析和准确的把握,摸清该类犯罪案件的基本规律,可以为侦查机关制定更具针对性的侦查对策提供指引。与传统制贩假证相比,网络制贩假证在犯罪主体、犯罪时空特征、犯罪手段等方面呈现出新的特征,具体包括以下几点:3.1犯罪主体特征3.1.1以中年男性为主,文化程度偏低笔者通过对189份网络制贩假证犯罪案件刑事判决书中的234名犯罪主体进行统计分析。如图3.1所示,其中男性172人,约占73.5%,女性62人,约占26.5%。因此该类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以男性为主。从所有男性犯罪主体的各年龄段来看,其中青壮年(18-30岁)为31人,约占13.2%,青年(30-40岁)为43人,约占25%,中年(40-50岁)为84名,约占35.8%,年龄超过50岁以上的中老年仅为14人,约占总人数的6%。通过对犯罪主体年龄构成进行统计分析以后,可以得出网络制贩假证犯罪的犯罪主体以30岁到50岁之间的中年男性为主。图3.1网络制贩假证犯罪主体各年龄段分布比例图[1]李文积.计算机网络犯罪对策探讨[D].湖南大学,2011.
本文编号:3531695
【文章来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市
【文章页数】:63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网络制贩假证与制贩假证研究趋势比较示意图[1]
嗝?4?外,2018年7月25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针对假冒安全监管部门网站以及通过网络制贩假证的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2]综合上述对我国近年网络制贩假证犯罪专项整治打击情况的数据统计,加之网络制贩假证犯罪隐蔽性强、无被害人的特点,实践中存在大量隐案,可以推断目前网络制贩假证犯罪案发数量大,犯罪人员数量多,犯罪高位运行。二是发案量总体呈上升趋势。笔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收集网络制贩假证犯罪案件刑事判决书189份,各年份案件判决数量趋势如图2.2所示。[3]图2.12010-2019年各年份网络制贩假证犯罪案件判决数量图从图2.1可以看出,网络制贩假证犯罪案件的刑事判决数量情况可分为四个阶段:2010-2013年间网络制贩假证犯罪案件判决数量处于较低水平,尚未形成严重犯罪问[1]公安部.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部署开展集中清理网上制贩假证违法信息专项行动.[EB/OL].(2010-12-23)[2019-10-08].https://www.mps.gov.cn/n2255079/n2255799/n2255801/c4044977/content.html.[2]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EB/OL].(2018-07-25)[2019-10-08].https://www.mem.gov.cn/awhsy_3512/awhdt/201807/t20180703_246106.shtml.[3]数据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EB/OL].(2019-10-31)[2019-10-31].http://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217BMTKHNT2W0/index.html?pageId=e8495b97ded7c56bbe6b2b561fbf1571&s21=%E5%88%B6%E8%B4%A9%E5%81%87%E8%AF%81&s8=02&s9=0201&s6=01&cprqStart=2010-01-01&cprqEnd=2019-10-3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18-3网络制贩假证犯罪案件的特征分析任何犯罪都有其犯罪特点。犯罪特点是指犯罪现象表征出来的犯罪和罪犯的个别或一般的特殊性或共同性。[1]同样,网络制贩假证犯罪也有其自身特点,通过对网络制贩假证犯罪案件特征进行深入的分析和准确的把握,摸清该类犯罪案件的基本规律,可以为侦查机关制定更具针对性的侦查对策提供指引。与传统制贩假证相比,网络制贩假证在犯罪主体、犯罪时空特征、犯罪手段等方面呈现出新的特征,具体包括以下几点:3.1犯罪主体特征3.1.1以中年男性为主,文化程度偏低笔者通过对189份网络制贩假证犯罪案件刑事判决书中的234名犯罪主体进行统计分析。如图3.1所示,其中男性172人,约占73.5%,女性62人,约占26.5%。因此该类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以男性为主。从所有男性犯罪主体的各年龄段来看,其中青壮年(18-30岁)为31人,约占13.2%,青年(30-40岁)为43人,约占25%,中年(40-50岁)为84名,约占35.8%,年龄超过50岁以上的中老年仅为14人,约占总人数的6%。通过对犯罪主体年龄构成进行统计分析以后,可以得出网络制贩假证犯罪的犯罪主体以30岁到50岁之间的中年男性为主。图3.1网络制贩假证犯罪主体各年龄段分布比例图[1]李文积.计算机网络犯罪对策探讨[D].湖南大学,2011.
本文编号:3531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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