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属经济区船舶污染应急合作机制研究
发布时间:2022-01-17 04:48
近年来,我国认识到海洋利益对国家的重要性,提出海洋强国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这些战略的推行依赖于制度的完善,而2018年1月“桑吉”轮事故暴露出我国管辖海域船舶污染应急能力不足,需要与周边海上邻国进行合作,同时专属经济区受国内法与国际公约双重规制的特点,加之专属经济区划界纠纷的存在,使得我国应用现有合作法律机制无法完全应对该区域的污染应急合作,因此,为维护我国的海洋利益,本文针对我国专属经济区的船舶污染应急合作机制进行了研究。除引言、结论外,本文共包括四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船舶污染应急合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分析船舶污染应急合作的国际法基础,同时明确我国作为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所享有的立法权和执行权。第二部分首先针对我国现有的可适用于专属经济区的国际和国内合作机制进行分析.明确了缺乏国际公约与国内法之间的衔接是当前我国应急合作相关法律存在的最大问题,随后针对性分析争议专属经济区对现有合作机制的执行和合作意愿达成的影响。第三部分通过对比分析国际上船舶污染应急合作的成熟法律机制以及针对争议海域执法进行的双边合作模式,以求对我国合作现状的完善提供借鉴。国际上成熟模式中“北海—东北大西洋分立模...
【文章来源】:大连海事大学辽宁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6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专属经济区船舶污染应急合作概述
第一节 船舶污染应急合作的必要性
一、防止船舶污染对海洋环境整体利益的危害
二、弥补单一国家应急处置力量的局限性
第二节 船舶污染应急合作的发展历程
一、船舶污染应急合作的开端(1967年“托利·堪庸”号事故)
二、区.或化应急合作的快速发展(1974-1989)
三、全球性合作法律框架的形成(1990-至今)
第三节 船舶污染应急合作的国际法基础
一、《1969年国际干预公海油污事故公约》中的合作内涵
二、《海洋法公约》中海洋环境保护合作的国家义务
三、《OPRC1990》对应急合作的专门规制
第四节 沿海国的专属经济区船舶污染管辖权
一、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受限制的一般立法权
二、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的执行权
第二章 我国专属经济区船舶污染应急合作的缺陷
第一节 船舢污染应急合作法律的体系缺陷
一、船舶污染应急合作的国内法效力等级低
二、船舶污染应急合作区域性公约缺失
三、双边协议对应急处置事项针对性不足
第二节 船舶污染应急合作机制的执行困境
一、公约下的全球性合作机制原则化
二、区域性应急合作机制执行成本较高
三、国内法律对应急合作规制的简单化
第三节 争议专属经济区对船舶污染应急合作的特殊影响
一、争义专属经济区内对公约适用的影响
二、争议专属经济区对应急合作意愿的影响
三、争议专属经济区对具体合作事项的影响
第三章 国际上双边或区域性合作机制的实践及借鉴
第一节 印度尼西亚与澳大利亚合作区模式
一、印澳合作区的形成
二、印澳合作区的法律机制
三、印澳合作区的可借鉴性分析
第二节 地中海综合—分立模式
一、地中海合作模式的形成
二、地中海合作模式的法律机制
三、地中海合作模式的可借鉴性分析
第三节 北海—东北大西洋分立模式
一、北海—东北大西洋模式的形成
二、北海—东北大西洋模式的法律机制
三、北海—东北大西洋模式的可借鉴性分析
第四章 我国专属经济区船舶污染应急合作机制的完善
第一节 以区域化合作为主的完善路径的合理性
一、符合半闭海制度的合作需求
二、缔约成本与实施效果的优势
三、争议专属经济区应急合作的有效解决
第二节 区域化合作完善路径的具体建议
一、区域化应急处置合作的法律模式选择
二、区域化应急合作公约内容的完善建议
三、区域性公约下对争议海域的特殊安排
第三节 我国对区域化应急合作机制的立法衔接
一、完善应急处置合作的相关国内法
二、推动区域性公约下争议专属经济区的双边合作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作者简介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由法律视角论中国特色的海权合作发展模式[J]. 张晏瑲. 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01)
[2]闭海或半闭海制度下海洋环境保护合作的立法模式探析与启示[J]. 王玫黎,陈悦. 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01)
[3]“一带一路”视阈下中国-东盟南海海洋环境保护合作机制的构建[J]. 薛桂芳. 政法论丛. 2019(06)
[4]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半闭海条款在南海区域合作中的适用[J]. 郑凡. 政法论丛. 2019(06)
[5]地中海功能性国家管辖海域实践及对我国的启示[J]. 郑凡. 法学杂志. 2019(06)
[6]“桑吉”轮碰撞燃爆事故致因与应急处置的分析与思考[J]. 殷杰. 中国航海. 2019(01)
[7]船舶污染的司法实践及其立法思考——以“金玫瑰”轮系列案件为例[J]. 李军. 浙江海洋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2019(01)
[8]西北太平洋海域重大污染救助基金制度探讨[J]. 王玫黎,吴永霞. 学术探索. 2018(07)
[9]关于南海合作机制化建设的探讨[J]. 杜兰,曹群. 社会科学文摘. 2018(05)
[10]关于南海合作机制化建设的探讨[J]. 杜兰,曹群. 国际问题研究. 2018(02)
博士论文
[1]现代海事立法下我国海事立法协调问题研究[D]. 马晓路.大连海事大学 2015
[2]西北太平洋区域海洋环境保护国际合作研究[D]. 于海涛.中国海洋大学 2015
[3]东北亚海域环境污染防治的国际合作[D]. 金正九.大连海事大学 2011
[4]区域海洋污染应急合作制度的利益层次化分析[D]. 张相君.厦门大学 2007
[5]国家海上管辖权研究[D]. 宋云霞.大连海事大学 2007
[6]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与国际合作[D]. 范晓莉.中国政法大学 2003
硕士论文
[1]南海争议海域海上执法合作的法律问题研究[D]. 刘明辉.上海社会科学院 2019
[2]国际条约在我国适用问题研究[D]. 朱清清.黑龙江大学 2019
[3]海上丝绸之路背景下南海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机制的构建[D]. 王浩.浙江大学 2018
[4]中韩专属经济区的划界原则问题研究[D]. 刘行.华东政法大学 2016
[5]论澳大利亚和东帝汶关于帝汶海海洋划界和资源争端的解决[D]. 于金翠.外交学院 2010
[6]海洋船舶污染之管辖权研究[D]. 刘宁.中国政法大学 2007
本文编号:3594071
【文章来源】:大连海事大学辽宁省 211工程院校
【文章页数】:60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专属经济区船舶污染应急合作概述
第一节 船舶污染应急合作的必要性
一、防止船舶污染对海洋环境整体利益的危害
二、弥补单一国家应急处置力量的局限性
第二节 船舶污染应急合作的发展历程
一、船舶污染应急合作的开端(1967年“托利·堪庸”号事故)
二、区.或化应急合作的快速发展(1974-1989)
三、全球性合作法律框架的形成(1990-至今)
第三节 船舶污染应急合作的国际法基础
一、《1969年国际干预公海油污事故公约》中的合作内涵
二、《海洋法公约》中海洋环境保护合作的国家义务
三、《OPRC1990》对应急合作的专门规制
第四节 沿海国的专属经济区船舶污染管辖权
一、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受限制的一般立法权
二、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的执行权
第二章 我国专属经济区船舶污染应急合作的缺陷
第一节 船舢污染应急合作法律的体系缺陷
一、船舶污染应急合作的国内法效力等级低
二、船舶污染应急合作区域性公约缺失
三、双边协议对应急处置事项针对性不足
第二节 船舶污染应急合作机制的执行困境
一、公约下的全球性合作机制原则化
二、区域性应急合作机制执行成本较高
三、国内法律对应急合作规制的简单化
第三节 争议专属经济区对船舶污染应急合作的特殊影响
一、争义专属经济区内对公约适用的影响
二、争议专属经济区对应急合作意愿的影响
三、争议专属经济区对具体合作事项的影响
第三章 国际上双边或区域性合作机制的实践及借鉴
第一节 印度尼西亚与澳大利亚合作区模式
一、印澳合作区的形成
二、印澳合作区的法律机制
三、印澳合作区的可借鉴性分析
第二节 地中海综合—分立模式
一、地中海合作模式的形成
二、地中海合作模式的法律机制
三、地中海合作模式的可借鉴性分析
第三节 北海—东北大西洋分立模式
一、北海—东北大西洋模式的形成
二、北海—东北大西洋模式的法律机制
三、北海—东北大西洋模式的可借鉴性分析
第四章 我国专属经济区船舶污染应急合作机制的完善
第一节 以区域化合作为主的完善路径的合理性
一、符合半闭海制度的合作需求
二、缔约成本与实施效果的优势
三、争议专属经济区应急合作的有效解决
第二节 区域化合作完善路径的具体建议
一、区域化应急处置合作的法律模式选择
二、区域化应急合作公约内容的完善建议
三、区域性公约下对争议海域的特殊安排
第三节 我国对区域化应急合作机制的立法衔接
一、完善应急处置合作的相关国内法
二、推动区域性公约下争议专属经济区的双边合作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作者简介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由法律视角论中国特色的海权合作发展模式[J]. 张晏瑲. 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01)
[2]闭海或半闭海制度下海洋环境保护合作的立法模式探析与启示[J]. 王玫黎,陈悦. 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01)
[3]“一带一路”视阈下中国-东盟南海海洋环境保护合作机制的构建[J]. 薛桂芳. 政法论丛. 2019(06)
[4]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半闭海条款在南海区域合作中的适用[J]. 郑凡. 政法论丛. 2019(06)
[5]地中海功能性国家管辖海域实践及对我国的启示[J]. 郑凡. 法学杂志. 2019(06)
[6]“桑吉”轮碰撞燃爆事故致因与应急处置的分析与思考[J]. 殷杰. 中国航海. 2019(01)
[7]船舶污染的司法实践及其立法思考——以“金玫瑰”轮系列案件为例[J]. 李军. 浙江海洋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2019(01)
[8]西北太平洋海域重大污染救助基金制度探讨[J]. 王玫黎,吴永霞. 学术探索. 2018(07)
[9]关于南海合作机制化建设的探讨[J]. 杜兰,曹群. 社会科学文摘. 2018(05)
[10]关于南海合作机制化建设的探讨[J]. 杜兰,曹群. 国际问题研究. 2018(02)
博士论文
[1]现代海事立法下我国海事立法协调问题研究[D]. 马晓路.大连海事大学 2015
[2]西北太平洋区域海洋环境保护国际合作研究[D]. 于海涛.中国海洋大学 2015
[3]东北亚海域环境污染防治的国际合作[D]. 金正九.大连海事大学 2011
[4]区域海洋污染应急合作制度的利益层次化分析[D]. 张相君.厦门大学 2007
[5]国家海上管辖权研究[D]. 宋云霞.大连海事大学 2007
[6]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与国际合作[D]. 范晓莉.中国政法大学 2003
硕士论文
[1]南海争议海域海上执法合作的法律问题研究[D]. 刘明辉.上海社会科学院 2019
[2]国际条约在我国适用问题研究[D]. 朱清清.黑龙江大学 2019
[3]海上丝绸之路背景下南海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机制的构建[D]. 王浩.浙江大学 2018
[4]中韩专属经济区的划界原则问题研究[D]. 刘行.华东政法大学 2016
[5]论澳大利亚和东帝汶关于帝汶海海洋划界和资源争端的解决[D]. 于金翠.外交学院 2010
[6]海洋船舶污染之管辖权研究[D]. 刘宁.中国政法大学 2007
本文编号:3594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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