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权利公约》理性构建研究
发布时间:2017-12-18 01:28
本文关键词:《老年人权利公约》理性构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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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二十世纪里,人口寿命发生了巨大变化,二十一世纪全球人口出现迅速增长。与此同时,世界人口结构中,年龄分布从青年转向老年,人口老龄化成为全球而临的问题。老龄化社会意味着社会劳动人口减少,劳动生产率下降,使赡养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提出了挑战。老龄化过程中,如果劳动力增长减缓,再加上老龄化对社会卫生保健支出的要求增加,伴随而来的就是经济增长变慢。因此,老龄化在世界各地经历的相关性,要求重视老龄问题,改变态度、政策和做法,从而发挥老年人的巨大潜力,并增强他们本身参与家庭和社区生活的能力,作为享有充分权利的公民参与其社会,并确保有保障、有尊严地进入晚年。老年人所扮演的角色的复杂性和多重性要求这个世界不能再把老龄化看成仅仅是老年人自己的问题。然面,老年人在权利实现上面临着独特的挑战,这些挑战是所有或大部分区域共有的,它们妨碍了老年人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参与度。联合国作为全球最大、最有影响的普遍性政府间组织,维护和促进人权是其根本宗旨和原则之一。联合国人权保护规范是国际和国内社会推动人权立法和决策及实施的重要标准。通过审查联合国现有的老年人权利保护规范,发现联合国框架内的老年人权利保护存在“规范漏洞”和“实施漏洞”。联合国关于老龄化和老年人问题的政策文件为各项事务和公共政策提供了全面的处理方案,但作为“软法律”,由于没有提出任何关于遵守和实施方面的规定,也无法制裁不履行行为,这些政策文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因此,必须制定老年人权利保护的“硬法律”,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公民权利方面全面构建老年人权利规范体系,界定国家责任,明确国际层面和国内层面的实施机制,并纳入联合国核心人权公约体系。文章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交代了全球老龄化背景和老年人面临的权利挑战,论证了人权视角下老年人权利保护的正当性,审视了联合国体系内老年人权利保护的不足之处,指出《老年人权利公约》理性构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公约制定的意义所在,介绍了目前联合国框架下《老年人权利公约》制定的进程。第二部分为“《老年人权利公约》基本原则构建”。针对老年人作为权利主体的独特性和权利受到侵犯的特殊性,提出基本原则的功能以及应该具备的特性。比较研究了联合国框架下各利益方在基本原则方面的相关决议及建议,最后提出《公约》的基本原则应包括平等和非歧视原则、尊严原则、自主原则、照顾原则。第三部分重点研究了“《老年人权利公约》权利内容构建”。追溯了联合国人权机构中对老年人权利的关注,提出《老年人权利公约》对权利体系应遵循综合性和全面性的结合、人格与人类繁荣的结合、人权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结合,构建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在内的老年人权利框架。这些权利内容并非相互区别、相互排斥,而是相互包容、相互影响。第四部分研究了“《老年人权利公约》实施机制构建”。遵循联合国国际人权公约实施的一般原理和机制,从国际层面和国内层面提出了《老年人权利公约》的实施。在国际层面上,指出在吸收联合国体系内关于人权条约机构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建立老年人权利委员会,同时借鉴现有核心人权条约机构的模式,综合考虑与其他人权实施机制的合作以及如何更进一步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实施。在国内层面的实施上,《老年人权利公约》需明确规定各缔约国需要采取初步步骤之一是全面审查本国立法和政策框架,从立法、行政、司法方面采取措施,确保国内保护符合国际公约的要求。第五部分回到中国问题上,以国际的视角解决中国的问题。考察了中国老龄化的现状,审视了现行老年人权利保障体系,指出,应对老年人权利的国际保护,中国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均没有作好相应的准备。提出中国应积极参与《老年人权利公约》的制定,争取在重要的国际人权条约中体现中国的话语权,另外还需在国内加强以“权利”为基础的法律保障体系的建设、完善老年人权利保障监督机制。
【学位授予单位】:湖南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D9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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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30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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