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中禁止财务资助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4-09-17 15:49
公司是由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一般员工、权益投资者、债权投资者、担保债权人等经济主体所组成,这些主体的角色定位通常是根据不同类型的契约而非仅仅依据公司法所构建,公司是不同类型契约的纽结、是一项意思自治的风险事业。但是由于交易费用的存在,事前缔约描述所有可能发生的未来情形的成本太过高昂,因此公司契约在本质上只能是一种长期的、不完备的契约。由于这种契约的不完备性的存在,需要公司法律发挥公司契约的模本作用和漏洞填补作用,公司法的重要功能是通过公司形式来降低不同经济主体组织开展商事活动的交易成本,在规范意义上其恰当目标应该是促进受到公司活动影响的各类主体的整体福利。作为公司法中的一项重要治理机制,禁止财务资助制度由英国于上世纪20年代创设并在随后的90年间不断进行自我完善和制度变迁。同时,该制度也在欧洲国家以及深受英国法律影响的澳大利亚、新加坡、中国香港、马来西亚、新西兰等国家和地区广泛传播和移植。尽管早期各国禁止财务资助制度都以英国制度为蓝本,但是公司法律制度不是一种纯粹的技术规则,由于各国制度环境、市场结构、政治生态、文化传统各有不同,任何一项公司法律制度的约束条件和实现路径也有差异,因此在各国...
【文章页数】:255 页
【学位级别】:博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选题缘起及研究价值
二、研究文献综述
三、研究思路和结构安排
四、研究方法
第一章 禁止财务资助制度的基础理论
第一节 财务资助的定义、特征及类型
一、财务资助的定义
二、财务资助的特征
三、财务资助的类型
第二节 提供财务资助的诱因
一、股权收购中的特殊需要
二、推行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三、债务重组的组成部分
四、股东和管理层其他动机
第三节 财务资助的禁止及豁免情形
一、禁止性财务资助的构成要件
二、无条件豁免
三、附条件豁免
第二章 禁止财务资助的历史沿革和制度变迁
第一节 禁止财务资助制度的创设阶段
一、专家建言:英国格林尼委员会报告
二、初见雏形:英国1928 年、1929 年公司法
三、基本建立:英国1947 年、1948 年公司法
第二节 禁止财务资助制度的发展阶段
一、禁止财务资助制度的传播移植
二、禁止财务资助制度的政策评估
三、禁止财务资助制度的立法完善
第三节 禁止财务资助制度的现代化阶段
一、英国公司法政策评估
二、欧盟公司法政策评估
三、英国及欧盟禁止财务资助制度现代化的立法成果
四、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禁止财务资助制度现代化
第四节 禁止财务资助制度变迁的驱动因素
一、英国和欧盟的核心作用
二、禁令背后法理逻辑的认识变迁
三、公司立法从“公众公司优先”转向“服务私人公司”
四、市场对杠杆收购的逐步接受
第三章 域外禁止财务资助制度的比较分析
第一节 域外禁止财务资助制度的概况
一、欧盟主要成员国
二、澳大利亚
三、中国香港
四、新加坡
五、新西兰
六、马来西亚
七、百慕大群岛
八、美国
第二节 域外禁止财务资助制度主要内容比较
一、适用对象
二、无条件豁免
三、附条件豁免
四、异议股东或债权人的申请权
五、非法财务资助行为的法律后果
第三节 域外禁止财务资助制度严厉度及原因分析
一、域外禁止财务资助制度的严厉度比较
二、域外禁令严厉度之差异性的主要原因
第四章 禁止财务资助之正当性的法学解释
第一节 作为资本维持原则的衍生
一、资本维持原则的主要内涵
二、禁止财务资助与资本维持原则
三、资本维持原则对财务资助禁令解释力之不足
第二节 保护债权人和小股东利益
一、禁止财务资助可以保护债权人和小股东利益
二、保护债权人对财务资助禁令解释力之不足
三、保护小股东对财务资助禁令解释力之不足
第三节 遏制杠杆收购
一、杠杆收购的主要类型和特点
二、禁止财务资助可以有效遏制杠杆收购
三、遏制杠杆收购对财务资助禁令解释力之不足
第四节 防止市场操纵行为
第五章 禁止财务资助之正当性的法经济学分析
第一节 公司的契约属性及公司法的功能价值
一、经济交易与科斯定理
二、公司本质假设:作为分析起点和支点
三、公司代理成本及公司法的功能价值
第二节 财务资助中的三类代理成本及分析
一、财务资助中的第一类代理问题
二、财务资助中的第二类代理问题
三、财务资助中的第三类代理问题
四、代理成本对禁止财务资助制度的解释力
第三节 我国财务资助中代理成本分析
一、第一、二类代理成本问题
二、第三类代理成本问题
第六章 完善我国禁止财务资助制度
第一节 完善我国禁止财务资助制度的必要性
一、财务资助概念及规则在我国的引入
二、禁止财务资助制度的相关立法梳理
三、我国禁止财务资助制度的主要内容及不足
第二节 完善我国禁止财务资助制度中的若干重要问题
一、不同适用对象的财务资助规制原则
二、鼓励对员工持股计划提供财务资助
三、审慎对待管理层收购中的财务资助
四、合理选择附条件豁免模式
第三节 完善我国财务资助制度的立法建议
一、加强立法的统一性、独立性和体系化
二、新增禁止财务资助的无条件豁免
三、多重维度构建差异化的附条件豁免模式
四、明确非法财务资助的法律后果、加大事后惩处机制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后记
本文编号:4005678
【文章页数】:255 页
【学位级别】:博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选题缘起及研究价值
二、研究文献综述
三、研究思路和结构安排
四、研究方法
第一章 禁止财务资助制度的基础理论
第一节 财务资助的定义、特征及类型
一、财务资助的定义
二、财务资助的特征
三、财务资助的类型
第二节 提供财务资助的诱因
一、股权收购中的特殊需要
二、推行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三、债务重组的组成部分
四、股东和管理层其他动机
第三节 财务资助的禁止及豁免情形
一、禁止性财务资助的构成要件
二、无条件豁免
三、附条件豁免
第二章 禁止财务资助的历史沿革和制度变迁
第一节 禁止财务资助制度的创设阶段
一、专家建言:英国格林尼委员会报告
二、初见雏形:英国1928 年、1929 年公司法
三、基本建立:英国1947 年、1948 年公司法
第二节 禁止财务资助制度的发展阶段
一、禁止财务资助制度的传播移植
二、禁止财务资助制度的政策评估
三、禁止财务资助制度的立法完善
第三节 禁止财务资助制度的现代化阶段
一、英国公司法政策评估
二、欧盟公司法政策评估
三、英国及欧盟禁止财务资助制度现代化的立法成果
四、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禁止财务资助制度现代化
第四节 禁止财务资助制度变迁的驱动因素
一、英国和欧盟的核心作用
二、禁令背后法理逻辑的认识变迁
三、公司立法从“公众公司优先”转向“服务私人公司”
四、市场对杠杆收购的逐步接受
第三章 域外禁止财务资助制度的比较分析
第一节 域外禁止财务资助制度的概况
一、欧盟主要成员国
二、澳大利亚
三、中国香港
四、新加坡
五、新西兰
六、马来西亚
七、百慕大群岛
八、美国
第二节 域外禁止财务资助制度主要内容比较
一、适用对象
二、无条件豁免
三、附条件豁免
四、异议股东或债权人的申请权
五、非法财务资助行为的法律后果
第三节 域外禁止财务资助制度严厉度及原因分析
一、域外禁止财务资助制度的严厉度比较
二、域外禁令严厉度之差异性的主要原因
第四章 禁止财务资助之正当性的法学解释
第一节 作为资本维持原则的衍生
一、资本维持原则的主要内涵
二、禁止财务资助与资本维持原则
三、资本维持原则对财务资助禁令解释力之不足
第二节 保护债权人和小股东利益
一、禁止财务资助可以保护债权人和小股东利益
二、保护债权人对财务资助禁令解释力之不足
三、保护小股东对财务资助禁令解释力之不足
第三节 遏制杠杆收购
一、杠杆收购的主要类型和特点
二、禁止财务资助可以有效遏制杠杆收购
三、遏制杠杆收购对财务资助禁令解释力之不足
第四节 防止市场操纵行为
第五章 禁止财务资助之正当性的法经济学分析
第一节 公司的契约属性及公司法的功能价值
一、经济交易与科斯定理
二、公司本质假设:作为分析起点和支点
三、公司代理成本及公司法的功能价值
第二节 财务资助中的三类代理成本及分析
一、财务资助中的第一类代理问题
二、财务资助中的第二类代理问题
三、财务资助中的第三类代理问题
四、代理成本对禁止财务资助制度的解释力
第三节 我国财务资助中代理成本分析
一、第一、二类代理成本问题
二、第三类代理成本问题
第六章 完善我国禁止财务资助制度
第一节 完善我国禁止财务资助制度的必要性
一、财务资助概念及规则在我国的引入
二、禁止财务资助制度的相关立法梳理
三、我国禁止财务资助制度的主要内容及不足
第二节 完善我国禁止财务资助制度中的若干重要问题
一、不同适用对象的财务资助规制原则
二、鼓励对员工持股计划提供财务资助
三、审慎对待管理层收购中的财务资助
四、合理选择附条件豁免模式
第三节 完善我国财务资助制度的立法建议
一、加强立法的统一性、独立性和体系化
二、新增禁止财务资助的无条件豁免
三、多重维度构建差异化的附条件豁免模式
四、明确非法财务资助的法律后果、加大事后惩处机制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后记
本文编号:400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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