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惩戒的功能定位
发布时间:2021-02-26 02:52
信用惩戒是政府的一种新型规制工具,带有柔性执法的味道,结果却往往具有釜底抽薪的功效,他的前身是公共警告,我国信用惩戒制度发展已有十几年之久,相关法规和信用产品数量颇多,并有愈演愈烈之势。然而,其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没有明确统一的行政机关,功能定位也不清晰。本文对信用惩戒侵犯的法益加以归类,并从其根本属性出发,详细剖析行政处罚的定义,将其归于行政处罚的法律范畴。从目标和惩戒性的角度对信用惩戒的功能作出定位,以期完善信用惩戒这个柔性的规制工具。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2020,(06)
【文章页数】:2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失信治理连带责任的法理质辩与规则适用[J]. 李声高. 法学杂志. 2019(02)
[2]信用监管的行政法解读[J]. 袁文瀚. 行政法学研究. 2019(01)
[3]回应性监管理论及其本土适用性分析[J]. 刘鹏,王力.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16(01)
[4]公共警告与“信息惩罚”之间的正义——“农夫山泉砒霜门事件”折射的法律命题[J]. 朱春华. 行政法学研究. 2010(03)
本文编号:3051957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2020,(06)
【文章页数】:2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失信治理连带责任的法理质辩与规则适用[J]. 李声高. 法学杂志. 2019(02)
[2]信用监管的行政法解读[J]. 袁文瀚. 行政法学研究. 2019(01)
[3]回应性监管理论及其本土适用性分析[J]. 刘鹏,王力.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16(01)
[4]公共警告与“信息惩罚”之间的正义——“农夫山泉砒霜门事件”折射的法律命题[J]. 朱春华. 行政法学研究. 2010(03)
本文编号:305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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