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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关税问题的合法性新析——基于GTAP数据库的政策模拟

发布时间:2016-10-23 08:26

1绪论


1.1研究背景

人类步入工业化会以来,全球气候条件持续恶化,从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做出的评估报告(2007)中可看到,全球气候变化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人类活动在生产生活中对化石能源的大量需求产生的碳排放。随着《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与《京都议定书》的签订与部分执行,欧盟为代表的发达国家逐渐采取措施,通过国内环境政策"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量稳定在一个适当的水平,进而防止剧烈的气候改变对人类造成伤害"’。公约规定所巧的附件一国家有强制性无条件的减排义务而非附件一则无此种义务。

一些经济学家,如克鲁格曼,认为非全球性的国内环境减排政策给承担强制减排义务的国家带来国际竞争力的损失,提出"夷平竞技场"理论,强调各国对气候变暖的同等责任,及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的公平竞争。由于节能减排的气候政策会导致碳密集型产业一定幅度的成本上升,如果发达国家实施相关政策而发展中国家未相应实施,那么不同国家的碳密集型产业将会面临不同的成本结构,导致各国参与国际竞争时的不公平。同时"污染避难所"假说指出环境减排政策的碎片化和非全球化会导致碳排放因此转向发展中国家,当全球商品价格既定时,生产成本决定生产区位。在其他方面的条件都相同的情况下,环境标准若有差异,那么污染企业就会将生产转移到环境标准较低的地区,使得这些地区成为污染的天堂,削弱全球碳减排的效果。斯蒂格利茨根据这一假说得出推测,提出了附件一国家由于承担强制减排文务会导致竞争力损失与碳泄露问题。由此,欧盟、美国等国提出针对无减排义务国家进口产品的碳关税,弥补其国内产品出口竞争力下降与全球碳泄露带来的损失。

值得指出的是,公平本身是一个模糊概念,绝对的公平中也会隐藏着相对的不公平,同时,一个措施导致的不公平很难从另外一个措施的实施中重新找回公平,即使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做到,也无法精准判别这种找回的有效性如何,对整个经济系统及系统内部各要素会带来怎样的影响。所公平角度是一个不容易判别且不够全面的分析碳关税的着眼点。全球产业转移是与禀赋、成本、国际分工、市场等众多因素相联系的一个必然趋势,而与成本相关的环境规制又仅在某一阶段某一国表现比较突出,两者之间关系的显著性与强度还要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而定,也即碳泄露问题的大小强弱要依具体情境下的实证分析来具体判断。而一国内部的竞争力下降问题也不应成为判别一项提高关税水平政策的合法性的依据,只能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因此,虽然碳减排被认为是各国能源战略发展的契机,是推动一国内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并实现绿色经济增长的一条路径,但其和碳关税的概念并非完全契合。前者是绿色可持续发展背景下的必然要求,而后者则是一国单方面实施的征收关税的贸易政策。应将碳减排的合理性与碳关税的不合理性分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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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研究目的与意义

1.2.1研究目的

为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谈判提供据理力争的素材与证据。符合全球按照差异化标准共同减排原则的CC环境政策对国际贸易限制小,碳减排效果明显,对经济运行的影响较为平和。而碳关税在全球碳减排问题的效果上和CC政策差别不大,更多起到转移国别间碳排放,降低发达国家贸易逆差与全球碳泄露的作用。因此碳关税的主要目的实为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力,实行贸易保护主义。

全球合作应该着眼于碳减排目标的实现,包括在逐步推进碳减排政策及参与全球谈判过程中,应更加注重关税之外的替代措施的作用,在全球范围内合理分担减排责任;在保障发展中国家发展权利的基础上,加强国家间的合作减少碳排量,同时,也要重视技术在减排效果上的作用,推进相应技术的传播、扩散与应用。本文的研究目的即是为碳关税的不合法性及合理的全球环境合作可行思路提供定量分析基础上的证据支持。

1.2.2研究意义

理论上为碳关税合法性判别提供一个新的视角。WTO第20条的"一般例外"条款中,(b)款规定"措施必须为保护人类、动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g)款规定"与保护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相关的措施"。若严格区分政策措施与保护资源"有关"和"必须"两个概念,前者指目的与手段间紧密而真实的联系,后者要求接近于无法缺少,没有其他合理的可用于同种政策目的的替代措施,因此若认定征收碳关税的合法性是存在的,一方面它要在减少被征收国碳排放问题上、抑制全球碳泄露问题上效果突出,另一方面没有其他可行的替代措施。而碳关税之外,还有其他可选择的环境政策,比如碳税、碳排放交易系统、减排与收敛(CC)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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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内外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2.1碳关税问题的硏究模型——CGE一般均衡的应用与扩展

一般均衡分析中往往假定技术进步和能源转化相比要么不可实现要么成本很高,从而可以被忽略。戈隆贝克和霍尔从技术变化的角度指出如果考虑到内生技术创新与技术扩散,不受排放约束的国家也会随减排国一起减少碳排放,而之前假设了各国技术固定不变的均衡模型则高估了碳泄漏的程度。减少污染物排放公认的大体有王种措施:(1)生产要素替代,(2)产出与需求减少,(3)能源替代之外的减排设备创新(Bovenberg等,2008),因此若要保持产量与总需求不变,技术因素在节能减排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因素,有必要嵌入到传统CGE模型之中。

Mi化aeimibler(2011)研究了技术融合效应,通过FDI与国际贸易将技术扩散效应表示在模型中,送种方法在分析贸易与环境混合政策的运用中效果明显;2012年将技术因素描述为整体要素生产力的提高和能源特定领域的技术进步。但在上这些文献中,技术是外生的给定的,作者将技术进步作为一个单独的模块放人模型之中。由于运输产生了大量温室气体,那么国际贸易或国内运输工具的节能减排是一种可能的低碳减排之路,由此,购买节能运输工具的成本与能源投入成本就形成一种替代。购买节能运输工具的成本可以用购买这种运输工具的资本表示,也即资本与能源投入之间存在替代关系。当然这种方法的难度比较大,可留待以后专门研究。为更形象得表现不同减排政策的效果,本文引用Perroni模型,并参考鲍勤技术进步参数入的数值在数据库中对相关变量直接进行冲击这一较为简单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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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碳关税的影响分析

目前国内采用CGE模型分析美国征收碳关税对中国GDP、进出口、国民福利等经济指标的影响的相关研究已有不少。测算碳泄漏率的文献为例,谢来辉和陈迎(2007)整理了一组文献,其中几乎所有的模型用的都是CGE模型,并且这些文献的测算结果均得到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评估报告的认可。贸易政策的影响分析各有侧重,有的强调对中国整体经济运行的情况,而有的则考虑对碳排放密度最高也即受冲击最大的工业领域单独予以分析。

2.2.1对中国整体的影响

黄凌云等(2010)以利用GTAP模型(也是一种一般均衡的分析方法)得出如果美国在2020年及之后对中国出曰的能源密集型产品征收碳关税,将会使被征收国经济状况恶化,其中能源密集型产品价格上升,企业成本增加,竞争力减弱,出口量急剧下降,从而导致GDP和社会福利减少。

李继峰等(2012)将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进行动态化改进,定量测算了碳关税的经济影响,发现碳关税的作用要分开来看,即对高耗能产品出口抑制作用明显,而对高附加值产品的抑制较小,甚至会有刺激作用。同时,对中国实体经济的影响要小于对名义价格水平的影响。

袁嫣(2013)在 CGE模型中,将生产模块、收支模块、对外贸易模块、碳关税模块相互嵌入构建模型,得出碳关税政策具有较大负面影响,特别是对中国的经济生产及外贸领域,但其对于生态环境改善的作用甚微,实质上是一种保护本国经济,阻碍中国经济发展的贸易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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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碳关税的经济效应与理论基础..................14

3.1碳关税的一般性分析..................14

3.2碳关税的经济效应....................16

4基于GTAP模型实证分析的相关设定..................22

4.1GTAP数据库..................22

4.1.1所用模型..................22

5实证模拟与结果分析...............31

5.1CC政策对核心经济变量与碳排放的影响................31


5实证模拟与结果分析


本文将采用多区域,多行业的CGE模型与GTAP数据库定量的分析CC与碳关税情境下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经济变量的差异。加总结果核心经济变量相对于基期的百分比变化率表示。文中选取了碳泄露、碳排放量、产出、进出口与各国福利等指标进行定量化分析。


5.1CC政策对核心经济变量与碳排放的影响

5.1.1碳泄露指标

肮脏产业DRT在各国的产品进出曰数量及贸易平衡变动,反映了一国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增减变动,可被用来当做衡量碳泄露的数量指标,即二氧化碳排放来源国的变化情况。

碳关税问题的合法性新析——基于GTAP数据库的政策模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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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结论与政策建议


6.1结论

本文应用CGE—般均衡模型,应用GTAP数据库(内部包含全球129个国家或地区、57个部门和5种基本要素的全面数据),在对各国合理承担的减排义务定量化的基础上,对碳关税和可与其比较的CC政策种贸易环境政策进行经济指标的定量分析。分别将两种政策情境放入数据库里进行政策模拟,得出了量化可比较的数字结果。

分析表明:碳关税的主要功用在于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力,而对呼声很高的二氧化碳减排的效果不明显;同时,实证结果证实,存在一个可行的环境政策可作为碳关税政策的合理替代,与WTO-般例外条款的规定相符。综上所述,碳关税带有明显的贸易保护主义性质,不是一项合理的负责任的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举措,不利于全球各国人民的合作达成。

6.1.1碳关税的主要作用在竞争力变化,而非碳减排

碳关税在目前低碳经济的呼声日涨的背景下与金颤危机全球经济不景气的压力下容易被一些国家加以利用成为贸易保护的工具,更多的是政治层面的意义,实现发达国家转嫁气候政策实施成本的政策目的。这种单边的贸易惩罚措施容易引起发展中国家的激烈反弹,导致全球贸易战的出现。由于中国等金砖国家经济运行中对煤炭依赖大,碳排放量较大,碳关税对这些国家出口密集型与能源密集型产业带来的冲击很大,出口量下降,福利相应下降,同时被征收国国内碳排放量下降。此处和前文理论分析的结论相一致。碳关税在全球碳减排问题上效果不显著,更多起到转移国别间碳排放,降低发达国家贸易逆差与全球碳泄露的作用。

值得指出的是,在各国同时进行区别化的国内减排政策的情况下,碳关税的减排作用及其微小,更多的是对排放数额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重新分配。这与前文理论分析中所述的碳关税的经济效应有无冲突之处呢?笔者认为,是没有的。因为理论分析是单纯对碳关税进行经济学意义上的分析,而此次的减排作用微弱是实证分析中和CC政策相比较的结果,不可对二者产生混淆。

参考文献(略)




本文编号:15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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