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散文创作研究
第一章 莫言散文的潜在抒情
第一节 潜在抒情产生的原因
何谓“潜在抒情”?顾名思义,就是作为一种抒情方式,它不是直抒胸臆,不是直截了当的歌颂或批判某个事物本身,而是掩盖在对事物的记叙或者议论后。你很难一目了然地发现作者对事物或赞美或唾弃的情绪,这种情绪像将果实埋在地下的花生,你看得到它外面的叶,但除非你深挖,不然你无法触及它地下的根和果实。
对那个年代的人来讲,填饱肚子是件奢侈的事儿,几乎人人都在饱受着饥饿的煎熬。而莫言的家庭成分,更决定了他不可能成为例外。从莫言有记忆起,他就承受着饥饿的煎熬。他所有的记忆都是有关于食物的。他懂事的时候正赶上三年自然灾害的困难时期,不但没有粮食可吃,连野菜都被吃光了。那时大人都吃一种野菜团子,有一种满是刺,很扎嘴,小孩子根本就无法下咽。
偏偏莫言是个食量惊人的孩子,那时的农村还没分家,一家老小都窝在一个大家庭里,有十三口之多,吃饭成为这个家庭最难解决的问题。每次开饭,奶奶会额外奖励给莫言和他姐姐两片红薯干,而莫言就会迅速地把自己那份吃完,然后就开始对别人的那份虎视眈眈。他的母亲把自己的那份饭省给他吃,他还是吃不饱,吃不饱就哭,边哭边公然抢夺他叔叔的女儿的那份食物,最后堂姐也哭,一家人的一顿饭就在哭声骂声中吃得一团糟。到最后,莫言饥饿的肚子还是没有被满足,他的母亲还要因为莫言无礼的抢夺行为承受妯俚和婆婆的白眼和不满。这几乎每次吃饭都会上演的又哭又闹的一幕,可以说伴随了莫言的整个童年。
后来稍微长大一点后,为了谋求食物,小莫言绞尽脑汁,被饥饿的感觉控制的大脑开始飞速运转着去想任何可以解决饥饿的办法。因为他家庭的中农成分,他们家没有资格领取村里每家每户应得的救济粮,为了在除夕之夜能够让自己和家人都吃上一顿饱饭,小莫言想起了“扮财神”的方法。于是,大年三十的晚上他就和村里的一个和他年纪相仿的小姑娘冒着严寒,去到各家各户扮财神来讨要饺子:“为了饺子,我高声朗诵起来'财神爷,站门前,看着你家过新年......快开门,快开门,开门搬回聚宝盆......送出一个水饺,跑进去一个元宝......'”花样翻新的编唱词,只为获得别人施舍的几个饺子。后来当被自己的同班同学认出时,正在兴致勃勃扮财神的莫言羞愧难当地低下了头,为自己扮财神爷吃饺子的事情难堪不已,连对热气腾腾的饺子的兴趣都减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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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潜在抒情的表现
莫言曾经说过,他的散文,其实是被他当做小说来写的。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冲破一直以来散文只能写实不能虚构的约定俗成的规范,将散文写的洋洋洒洒,深情饱满。在他的散文里,抒情是以一种较为隐晦的方式存在的,它多与叙事结合在一起,并因其抒情的叙事性特征而表现出了强烈的批判意味。
而莫言抒情里的叙事,多是围绕什么呢?
食色性也,这是人生存的基本前提,天然合理。世世代代的农民,都是为解决自身温饱而劳作不息的,莫言也不例外。饥饿的人一切感情都是围绕着食物的,一切后天产生的感情都被置于最基本的肉体需要的后面,所以莫言的抒情总是夹杂着叙事,总是汹涌地叙述着有关食物的记忆和冲动,而将感情隐藏其后。在大家都以为他要抒情该抒情的时候,他都会出其不意地突然将形而上的感情转为形而下的物质、最后以个人的吃喝结束,从而形成了“潜在抒情”这一抒情特点。 《我和羊》是莫言散文中气氛十分温馨、格调较为明朗的一篇。最开始读这篇散文时,会很容易被书中洋溢的童真童趣与作者和绵羊间的温馨有趣的氛围所打动。“在出村东行二里的辽阔的大草甸子上,我和羊找到了乐园。”“谢廖沙和瓦丽娅渐渐大了,并且很肥。我却还是那样矮,还是那样瘦。家里人都省饭给我吃,可我总感到吃不饱。”尽管写作散文的莫言并不以完全写实为创作原则,但文学作为作者个人情感的宣泄和升华,作者还是写着写着就暴露了真实的自己:“饥饿,让我想变成一只羊,只因为羊儿有青草吃,而我却无物以果腹。后来,我的两只羊都长大了。有好事者劝爷爷把羊卖了,我怕极了,也恨极了。天黑了,不回家,和羊在草地上露宿,希望能帮羊躲过被卖的命运。”无疑,“我”和羊的感情是十分深厚的,按惯常的思路发展,要么是羊顺利躲过一劫,从此和我幸福的生活着;要么是我依然没能抗拒羊被卖的命运,我深深为自己不能自主掌握羊的命运而悲哀,并对肆意践踏儿童世界的大人提出批评和抨击。但故事并没有按照我们预设的结局走下去,而是将曾经活蹦乱跳、威风凛凛、备受我喜爱、它的成长灌注了我不少心血的羊变成了一锅热气腾腾、香气扑鼻的羊肉。如果散文就此收笔,那么这篇散文的意旨再明确不过。如上所说,抒发了作者郁结于心的痛苦和无奈和对大人世界的残忍、不近人情的批判。但是,作者笔锋一转,“我们家族里的十几个孩子,围在锅边,等着吃它的肉。我的眼里流出了泪。母亲将一碗羊杂递给我时,我心里虽然不是滋味,但还是狼吞虎咽了下去。”在这里,作者不着痕迹地将抒情转化为了叙事,以“我吃了谢廖沙的肉”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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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莫言散文的人道主义
第一节 人道主义产生的原因
在故乡的这二十一年里,物质的匮乏使得莫言总是挺着一个饥肠辘辘的肚子和一个永不知足的胃。然而,除却物质的匮乏外,故乡给予莫言的还有生命熙攘、充满活力的自然环境。莫言曾说,即使是在生活十分困难和落后的文革期间,农村的生活中也不是没有一点欢乐的,生活本身不可能完完全全由痛苦组成。牧羊放牛的生活使莫言的思想活跃在了广阔的天地间,而充满生机的乡村环境则让莫言充分领略了生命的多样和精彩。
《草木虫鱼》里,作者详细写了自己在乡村的生活是怎样苦涩中残存着乐趣,自己又是怎样随着春夏秋冬而改变食谱,尝遍百草百虫从而对生命有着特殊的了解和感情的。春天时,距村子二三里处有一片非常辽阔的大草甸,地势又低又洼,因此存了好多水,荒草也没膝。那个大草甸是孩子们吃和玩的地方。“我们最喜欢唱的一首歌是我们自己创作的。曲调千变万化,但歌词总是那么几句:'一九六零年,真是不平凡;吃着茅草饼,喝着地瓜蔓......'”“荒年蚂蚱多,这大概也是天不绝人的表现。这种蚂蚱含油量忒高,放到锅里一炒滋啦滋啦响,香气扑鼻,味道实在是好极了。我有一个诀窍:开始捉蚂蚱前,先用草汁把手染绿。草汁掩盖了人手上的气味,就容易把蚂蚱蒙蔽过去,就是这么简单。”部分像牛羊,部分像歌手,把如同牛羊一样沉重和心酸的生活用轻松幽默的歌声表达出来,乡村自有乡村的黑色幽默。
夏天时的食物分外丰富,是农村孩子的好时光。那三年雨水特别大,天就像漏了一样,淅淅沥沥个没完。有雨水就有鱼,许许多多的鱼就像平地里冒出来似的,让人欢喜和惊讶。“我捕到过一条奇怪又妖冶的鱼。它周身翠绿,翅羽鲜红,脊上生着一些好像羽毛的东西,肚皮上生着鱼鳞。所以它究竟是一条鱼还是一只鸟,至今我也说不清。”“六十年代我家乡的泥鳅,一根根,金黄色,像棒槌似的。传说有好多种吃泥鳅的奇妙方法。我听说过两种:一是把活泥鳅放到净水中养数日,然后打几个鸡蛋放到水中,等它们吃完了鸡蛋,就把它们提起来扔到油锅里,炸酥后,蘸着椒盐吃,据说非常鲜美。二是把一块豆腐和十几条活泥鳅放到一个盆里,然后把这个盆放到锅里蒸,泥鳅怕热,钻到冷豆腐里去,钻到豆腐里也难免一死。这道菜据说也有独特风味,可惜我也没吃过。”小小年纪的莫言却见识到了连百岁老人也没见过的鱼,也知道几种把一个小小的泥鳅吃得别有风味的方法。这是乡村孩子特有的专利,不是在城市和课本中可以学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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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人道主义的扩展和体现
人道主义精神原本是指以人为本位,处处以人的需求为出发点,关心人类生存状态和人类生存困境、顺应人类自然天性的一种博大而高尚的情怀。 这种精神在莫言的散文里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展和阐释,莫言把传统的人道主义细化到了世间万物,他的人道主义包括人但又不只是人,,还包括世间一切的生物。一切有生命的物体都和人一样,都有着它们生存的权利和自由,都该被尊重和爱护。人类不应该以他们的评判标准简单武断地给生命以条条框框的束缚和禁锢。人道主义是崇尚生命的自由和活力的,于人类而言,没有什么高不可攀的权威,也没有什么低微卑贱的平民,世间万物,皆应平等。
而他在故乡二十年来的遭际,更使他能够进一步把人道主义落到实处,而不仅仅是泛泛而谈。他独特的乡村生活经历使他更加了解和尊重生命,他倍受压迫和歧视的童年生活使他更敢反叛权威和不公。他以人为本,厌倦束缚,任何加诸于人身上的精神枷锁,他都敢砸之而后快。他对一切大自然的生命一视同仁,对下层劳动人民则是血浓于水的体恤和深情。他温和善良,又犀利入微,反叛不羁。在他的散文中,人道主义精神集中体现在了他的两大视角里,即生命视角和平民视角。
一、生命视角
生命视角是莫言散文中很耀眼的一处,张志忠曾评论说:“进入莫言创造的艺术世界,你会发现,莫言的笔,似乎有着非凡的魔力,挥洒点染之处,万事万物莫不由此获得生命的活力、生命的灵性。”这就是莫言笔下生命魅力的体现。 在《俄罗斯散记》里,莫言写道自己跟随一个旅游团,进入俄罗斯境内待了二十四小时。这二十四小时,并不是跟随着旅游团饱览了俄罗斯的优美景色,而是因为车坏在了刚过了国境线的俄罗斯境内,莫言和其他旅游的人不得不在一个就近的草原熬过了一夜。别人都在抱怨或者咒骂这不合时宜坏掉的车,只有莫言,十分满足、十分享受、若无其事地开始欣赏周围的景色:“因为天高气爽,阳光便格外强烈。地上的湿气袅袅上升,湿气中混合着青草的气味、花朵的气味、泥土的气味。风过之处,草梢便美妙无比地起伏着,花朵便风情万种地颤动着,让人的心莫名其妙地伤感着,甜蜜的惆怅,淡淡的忧伤。”莫言时时刻刻都在感受着周围的每一个生命,清风、小草,甜蜜、忧伤,他的情绪会无意识地陷在周围环境里。对生命的敏锐和多情,使他的世界从来都是热闹而不是冷清的。他的精神能自由地和每一个生命碰撞交流,就像他儿时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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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莫言散文的故乡情结 ................. 22
第一节 逃离 ............................. 22
第二节 回归 ................ 24
第三节 超越 ............................ 27
第三章 莫言散文的故乡情结
第一节 逃离
没有故乡的人,是没有归宿的。
故乡就像一个结,打在一个人心灵的最深处。不管你是逃避它还是正视它,是憎恨它还是喜欢它,它都是一直存在在你的心里,存在在你的生命里,,不以你的意志为转移。
莫言曾经试图逃离过他的故乡,身体和心灵上都妄图逃避。他说:“我在那里生活了整整二十年,那里留给我的颜色是灰黯的,留给我的情绪是凄凉的——灰黯而凄凉,是高密留给我的印象。”他毫不掩饰他过去一度对故乡的厌恶他说当他作为一个农民在故乡贫瘠的土地上日夜劳作时,他对那块土地充满了仇恨。他厌恶这比牛马还要累,却比牛马还不如的生活,夏天在炎热中挣扎,冬天在寒风中煎熬。他看厌了乡村的一切:破旧、低矮的房子,几近干涸的河流,呆板麻木如土木偶像的乡亲,狡猾凶悍的村干部,愚蠢却嚣张的干部子弟......所以他发誓有朝一日他一定要离开这个又穷又丑的死地方,这个他呆了二十年熟视无睹没有丝毫感情只有厌恶和憎恨的地方。
莫言的逃离,是情理之中的。故乡没有给他什么美好的回忆,没有给他丰衣足食的生活,他在这里遭受了身心的重创,物质的匮乏和精神的歧视使莫言生存的基本保障都受到威胁。如果把故乡比做母亲的话,别的母亲给予孩子的是充足的衣食和温柔的保护,莫言在故乡感受到的无异于一个简单粗暴的母亲对于孩子的漠视甚至是虐待。莫言逃离故乡的愿望是如此迫切,任何一片土地都不会如故乡般,让他感觉那么黑暗和绝望。逃离痛苦,是人类的本能,也是莫言当时最大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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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从身世来分析一个作家的创作,尤其是分析一个作家的散文作品,笔者认为是非常有必要的。散文不比小说,它因为自己的抒情特征,更易暴露作者内心的一些东西。尤其是对于小说作品异常庞杂又一直敢于尝试各种写法的莫言来说,从他较为本真量又较少的散文作品出发,来研究莫言写作中一些潜意识、深层次的情感流露,是非常有意义的。莫言是个真正的农民作家,他在故乡生活了二十一年,自己曾身受物质匮乏的梦魇和社会压迫的苦楚,所以深谙农民的心酸悲苦,对农民的需要和无奈能够真正的感同身受。他不是旁观者,他是农民大军中的一员。这是莫言作为一个当代作家最可贵的一点,一个有着真正底层生活经历的农民作家,才能拥有最宝贵的人道主义情怀。
莫言比别人更需要一个精神归宿,因为童年的阴影始终萦绕在他的心里,使他多年来心灵一直流浪。然而故乡是每个人出生成长的地方,不是你可以选择或者逃避的。就像莫言所说,故乡是血地,是和你有着血肉联系的一个地方。正因如此,莫言对于故乡的心结就不得不去面对和打开。只有打开这个心结,莫言的心灵才能获得解脱,莫言的精神才能获得宁静,他才能够在冷漠而匆忙的大都市里有一方可以回望和期待的精神故土。他的身世才能够成为他的一种财富,而不是一粒苦难的种子,随着时光的流逝,在他的心里,日宜枝繁叶茂,影响他的一生,让他一生都活在树的阴影下。
莫言是个伟大的作家,他是一个真正可以与农民打到一起的“入乎其内”的作家。而且不仅可以“入乎其内”,还可以“出乎其外”。他跨越了曾经故乡留给他的心理障碍,将更多的期望和想象放在了故乡的身上。这不只是一种寄托,也是一个游子的爱、一种“血浓于水”的深厚感情。 莫言从不曾忘本,他不断反叛不断挑战不断前行,他从农民的队伍中跃出,却誓要将农民文学的大旗插到世界文学之巅。他紧紧握住手中的笔,将由古至今知识分子秉持并引以为傲的人道主义传统发扬光大。对作家而言,笔即他的心。而莫言,握住了手中的笔,也就握住了整个世界。
相信在以后的日子里,文笔愈加成熟、经验愈加丰富的莫言定会创作出更多更伟大更成熟的作品。
参考文献(略)
本文编号:169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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