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铀矿冶监督员培训班的通知
本文关键词:铀矿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环境保护部各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辽宁、内蒙古、河北、陕西、甘肃、新疆、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四川、湖南、浙江、江西省(区)环境保护厅,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为进一步推动铀矿冶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工作,提高铀矿冶监督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根据《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2015年度业务培训计划〉的通知》(环办函〔2015〕195号),我部决定举办铀矿冶监督员培训班,培训班由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5年7月22日至24日(7月21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
国环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鹰角路2号)。
三、培训内容
(一)铀矿冶辐射环境安全相关法规标准;
(二)铀矿冶工艺及“三废”处理;
(三)铀矿冶辐射环境和流出物监测;
(四)铀矿冶设施退役及环境治理;
(五)铀矿冶辐射环境安全监督检查;
(六)讨论铀矿冶辐射环境安全监管相关问题。
四、参加人员
各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各2-3人),辽宁、内蒙古、河北、陕西、甘肃、新疆、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四川、湖南、浙江、江西省(区)环境保护厅(各2-3人),,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各4-5人)。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班免收培训费(含食宿费),参加培训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
(二)报到当天8:00至20:00安排接站,接站地点设在北戴河和秦皇岛火车站。
(三)请填写培训回执(见附件),于2015年7月10日前反馈我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六、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滕柯延
电话:(010)82205740,13810685524
传真:(010)82205709
(二)国环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 刘航
电话:(0335)4041037,13803387687
附件:报名回执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6月25日
抄送:国环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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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36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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