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本文选题:广州市 + 人民政府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穗府办〔2017〕17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应急委各成员单位:《广州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应急办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19日
广州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目 录
为加强“十三五”时期全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广州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和平安广州建设以及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广州市应急体系建设现状
“十二五”期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准确把握超大型城市应急管理发展规律,务实创新,应急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应急体系与城市管理及运行体系全面融合,城市公共安全保障和应急能力明显增强。
(一)应急管理理念加快转变。“十二五”时期,我市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和应急保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坚持处置与预防相结合、常态和非常态相统一,突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和应急准备,突发事件应对实现从被动式处置向事前预防、事中处置到事后评估的全过程管理的转变,更加强调合作、协调、联动和高效。“依靠科学、依靠法制、依靠群众”成为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宝贵经验和重要原则。
(二)应急管理基础更加夯实。“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指挥体制更加健全,全市应急管理实现统一指挥。应急管理机制更加完善,预案动态管理和演练更加规范,“双盲”应急演练全面推广,应急准备更有针对性;风险隐患管理实现常态化和长效化,各类风险隐患得到有效管控;综合性及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与志愿者队伍优势互补、保障有力;应急保障网络加速延伸,部门联动,,协调有力。深化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制定《广州市突发事件危险源和危险区域管理规定》《广州市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办法》等配套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构筑起综合全面、系统规范的应急管理法治保障。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得到创新和加强,安全和应急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更加深入,应急知识动漫宣传、学前应急与安全教育等“感官式”和“体验式”宣传教育在全市推广,公众应急和安全意识及避险自救能力不断提高。社会动员机制更加健全,应急管理社会参与程度日益提高。
(三)应急服务均等化明显提升。对基层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更多地向基层投放。通过基层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示范点、社区救援服务站、微型消防站及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基层应急基础不断夯实,应急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应急科普宣教逐步实现基层全覆盖,基层公共安全和应急保障的综合能力明显提升,公共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更加牢固。
(四)应急处置效能显著提升。“十二五”期间,全市突发事件形势总体平稳,成功应对处置了番禺“6.17”油船爆炸事故、广深沿江高速重大事故、白云区鹅掌坦增宝仓库爆炸事故、“5.23”从化增城洪涝灾害、番禺区龙卷风灾害及大面积停电以及埃博拉出血热输入风险和H7N9禽流感疫情等突发事件与风险隐患,显著降低了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应急服务保障作用日益彰显。应急管理机构统筹协调和组织作用更加突出,应急服务与应急保障更加高效,在“两会”、春节、国庆节、清明节、重阳节、灯光节、广交会、留交会、广州国际马拉松赛、横渡珠江、春运等重要节假日、会议活动期间,全面启动全市应急机制,科学部署应急保障力量,加强值守应急和应急准备,强化应急服务保障,确保了城市运行和社会秩序正常平稳。
二、“十三五”期间广州应急体系建设面临的形势
(一)广州公共安全形势复杂严峻。当前,广州公共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社会治理结构的深刻调整,矛盾风险与挑战增多,各种传统与非传统的安全威胁相互交织,突发事件易发多发,且关联性、衍生性越来越强,跨区域日益明显,防范和应对处置难度加大,给城市安全和应急管理带来严峻挑战。
应对自然灾害风险任务繁重。广州市位于东南沿海地区,属于亚热带海洋性气候,受气候变化影响,台风、强降雨、风暴潮、高温、雷暴、龙卷风、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灾害频发多发,对我市可能造成影响和威胁的机率增大;有害生物对农林生产的危害时有发生。广州地处国家划定的珠江三角洲范围内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平静时间已超过历史周期,防震减灾任务艰巨。
事故灾难多发诱因增多。广州作为超大型城市,人口、资源、环境方面的矛盾日益突出,各类“城市病”所诱发的突发事件风险较大。广州车辆保有量大、交通事故频发高发,生产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多、高层建筑密集、地上地下交通网络发达,地下管网密集、专业市场多,工业生产领域大量易燃易爆、危化品使用和储运风险大,城市生命线工程日趋复杂,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概率增大。同时,因安全生产基础有待加强,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城市安全管控难度日益加大。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发展迅速,网络安全社会基础和整体防御力有待提高,网络与信息安全风险加大。
公共卫生安全不容乐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诱因呈现较强的国际性特点,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交流扩大,人口流动规模和流动速度持续加大,特别是涉外人员流动性增加,发生各种输入性的、新发的、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疫情的可能性显著增大,疾病传播范围更广、速度更快,传染病大规模、集中爆发的可能性增多。校园流行性疾病极易发生。突发动植物疫情在未来一段时期仍存在复发、多发的可能性。食品药品事故的发生概率和监管难度增大,舆论影响和社会关注度高。
社会安全形势更加复杂。社会发展转型期各种矛盾凸显,社会不稳定因素叠加交织,群体性事件诱因多、燃点低。随着全媒体时代的来临,舆情传播快,舆情引导与应对面临新的挑战。新兴领域非法集资案件增加,涉及人员多,极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受境外敌对势力影响,国家安全和反恐怖斗争形势依然严峻。
(二)广州特殊的地位对维护公共安全稳定提出更高要求。广州地处全国经济最发达地区之一的珠江三角洲的中心,工商业高度发达,经济总量大,经济影响力在国内举足轻重,是国家重要的中心城市和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是省、市党政机关和战区军事指挥机关所在地,在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上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广州毗邻港澳、面向东南亚,是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和对外交往的重要门户城市,城市国际化程度高、影响范围广。广州作为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和国际商贸中心,将承担更多大型国际外事活动,重大活动服务保障成为常态,对广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应急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标准和要求。
“十二五”期间,我市应急体系建设持续稳步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经受住了一系列考验,积累了宝贵经验。但是,与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相比,与我市所处的国家重要中心城市战略地位相比,与公众更高的平安有序的生活环境新期待相比,我市当前的应急体系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应急保障综合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突发事件处置需求。应急队伍、物资和避护场所等资源统筹规划及综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核心应急救援能力有待提升。对新发领域突发事件发生发展规律及应对研究不足。各类基础信息亟待整合共享,突发事件快速评估和决策机制需进一步健全。二是重要基础设施综合防范能力还相对薄弱。城市电力、通信、交通、地下管网、重要交通枢纽等重要基础设施,以及部分学校、医院、人员密集场所等重要部位及领域抵御事故灾难的综合防范能力有待加强。三是突发事件防范和预警体系还不够健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和分级分类的风险治理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尚未实现全覆盖。四是应急社会动员及公众防灾宣教还有短板,基层应急管理统筹协调力度亟需加强。社区(村)、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责任尚需有效落实。公众防灾减灾意识、自救互救能力和自身应急准备仍需增强。
三、“十三五”期间应急体系建设总体思路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加大创新和资源整合,优化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综合应急,重点提升突发事件防范与应对综合能力,最大限度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平安有序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广州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务实创新,协调发展。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运用新理念,努力破解制约应急体系发展的基础性、机制性问题,补齐短板,促进应急体系各环节协调、平衡、持续发展。
预防为主,防处并重。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平战结合、深化风险管理,强化源头治理和前端处置,提高应急准备和处置能力。
科学应对,依法应急。尊重客观规律,尊重技术和专业能力,加强应急管理标准化、精细化建设,使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始终在科学和法制轨道上运行。
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健全机构,推进区域协同、行业协同、部门协同、军地协同。发挥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社会化程度,调动社会公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政府管理与社会参与有机结合,健全社会动员机制,落实社会责任,实现责任分担,安全共享。
加强合作,开放交流。学习借鉴国内外应急管理先进经验,准确把握超大型城市应急管理发展趋势,探索创新,不断优化完善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应急体系。
(三)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
“十三五”期间,广州市应急体系建设以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化解新风险、实现新发展为目标,到2020年末,基本建成与公共安全风险相匹配、与广州国家重要中心城市战略地位相适应、覆盖应急管理全过程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体系,应急管理基础进一步巩固,应急管理“一案三制”更加完善,应急服务保障更加有力,突发事件防控和应急处置与应急救援更加高效,社会力量参与水平显著提高,构建起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平安有序的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广州社会和谐稳定。
2.分类目标。
自然灾害类:到2020年末,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8%以上,气象灾害预警提前量达到40分钟左右,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覆盖率达95%以上。主要河流控制断面洪水预警发布率90%以上;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监测能力从平均2.0级提升到1.0级;电力重要客户的供电电源配置和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率达到100%;建成市、区及镇街三级布局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满足灾后8小时内受灾群众得到基本救助。全市各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达到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要求,确保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农作物病虫害中、长期测报准确率分别提高5%和3%;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森林火灾当日处置率100%;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8‰以下。
事故灾难类:到2020年末,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省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重点监控特种设备监管率和严重隐患治理率达到100%,万台特种设备事故起数控制在0.2以下,万台特种设备死亡人数控制在0.19以下。完善公路安全设施,加强对灾害路段防治,切实提高公路安全保障、抗灾能力;严防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发生,有效提升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公共卫生类:到2020年末,市级突发急性传染病应急队伍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100%。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街级以上医疗机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率达到100%。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率达到100%。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地区、主要供应渠道和类别)覆盖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完成率、主要食品品种监测覆盖率达到100%。药品生产环节质量监督性抽验覆盖率达到100%。中小学校传染病防控和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覆盖率达到100%。突发动物疫情报告率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规范处置率达到95%以上。
社会安全事件类:到2020年末,90%以上较大社会安全事件实现预知预警,95%以上较大社会安全事件均能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涉网络安全领域风险得到有效遏制,网络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不稳定因素源头化解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重大事项不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到位,涉金融领域的不稳定风险得到有效遏制,因新经济业态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得到有效防控;能够有效应对粮油盐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强化综合应急。
1.优化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总结实践经验,优化和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健全各级各类应急管理领导机构与办事机构,充实人力。强化应急管理机构统筹协调和决策指挥职能,提升应急指挥协调的权威性。进一步明确和理顺基层镇街、社区和农村地区应急管理机构职责,落实镇街应急管理专职人员和社区、农村地区应急管理兼职人员。
2.健全应急责任体系。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属地政府在突发事件防范和先期处置作用,提高快速反应和应对效能。严格分类管理责任,强化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在相关领域风险隐患治理、联动机制建设、突发事件处置、应急演练、培训宣教方面的统筹协调和决策指挥职能。强化单位主体责任,督促企事业单位健全应急管理机构,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建立应急管理责任清单,健全内部应急管理机制。
3.强化综合应急制度保障。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防灾减灾和公共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制定和修订突发事件应对相关制度,出台紧急征用补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风险管理与评估、应急物资储备等配套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相配套的法制体系,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应急管理工作法制化。
4.加快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借鉴先进经验,完善相关工作标准,促进应急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修订完善值守应急工作规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流程;制定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演练指南;研究制定应急避护场所、应急平台建设与管理规范等;剖析典型案例,总结应急处置经验和教训,修订和完善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工作规范、现场处置监督管理制度、第一响应标准等。完善突发事件损失报送程序和标准、突发事件损失评估标准、突发事件总结评估规范等。继续推进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健全应急疏散和救援及危险源、危险区域等各类应急标志标识的实施与应用。
5.强化应急系统自身建设。加快应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大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力度,培养和储备应急管理人才。加强国内外应急管理交流合作,积极参加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培训中心等专业机构的国际应急管理项目、专业培训。依托暨南大学应急管理学院、广州行政学院等应急管理教育基地,强化分类培训,探索情景模拟互动教学,提升领导干部和现场指挥官等应急管理人员指挥决策和协调能力。将志愿者和镇街、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工作人员纳入应急培训体系,提升基层应急管理专(兼)职人员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风险隐患识别与控制能力。继续推进广州市综合应急救援培训基地、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公共安全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拓展培训基地功能,组织各类应急力量和应急志愿者开展多灾种、多类别突发事件应对培训。
(二)完善应急管理机制,提升应急综合能力。
1.健全风险管理机制,提升风险治理综合能力。建立城市风险评估机制,系统分析和全面评估城市安全运行风险因素,编制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研究制定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指南,推进情景构建,提升应急准备的针对性。强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善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机制。结合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积极推进村、社区突发事件风险管控标准化建设,做到有人员、有制度、有预案、有演练、有保障,实现突发事件风险网格化管理。加快风险管理信息化建设,依托应急平台体系和信息化技术,建立重大危险源、风险隐患数据库,实现风险隐患动态化管理和资源共享。
落实《广州市突发事件危险源和危险区域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危险源和危险区域分级制度,重点细化危险化学品、地质灾害、特种设备、建设工程、电网等危险源分级标准;完善危险源和危险区域调查制度,落实风险隐患识别、评估、监测、预警、控制措施;完善警示标识,确保公众知道危险源和危险区域的状况和注意事项,主动做好防范。严格落实“一风险一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强化日常应急准备。
2.完善监测预警网络,提升监测预警综合能力。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建设各类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系统。完善三防、安全生产、环保、地质灾害、气象、交通、消防、森林防火、公共卫生、粮油供应、水电气、轨道交通等领域,以及城市生命线工程、关键基础设施、重要防护目标、社会安全等重点项目的监测预警系统,改进监测技术和手段,提高监测数据动态获取和更新速度,提升城市运行安全预警能力。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系统,完善全市网络安全通报机制。强化检验检疫机构在机场、港口、火车站和公路运输站场防控输入性新发传染病疫情的监测能力,完善地方与口岸联防联控机制,实现地方与口岸疫情疫病信息的快速传递和交流反馈。完善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加快全市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应急广播系统建设,整合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现代通讯及新媒体资源,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建立预警信息快速发布和传播机制,推进多部门预测预警系统对接,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提升全社会快速响应能力。
3.强化应急联动机制,提升现场处置与救援综合能力。健全应急决策和集中指挥机制,强化市应急委统一指挥与决策职能,充分发挥专家顾问的辅助决策作用,提升应急决策的科学性。强化各级应急管理机构的统筹协调职能,理顺应急管理机构与行业主管部门、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扁平化应急指挥与调度机制建设,完善应急救援力量登记备案和24小时值守应急报备制度,规范应急指挥与调度。优化区域应急联动机制,以珠江三角洲9市应急管理区域合作为依托,完善地区之间、部门之间、条块之间的应急协调机制,制定一体化的突发事件防范与应对工作目标、落实协同联动责任、加强风险监测预警、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形成统一管理的系统化行动。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相互支援机制,强化区域联防和救援互助,形成快速响应的应急抢险救援网络。积极推动军民融合,强化军地协调、需求对接和资源共享,推进应急管理机制与国防动员机制的有效衔接,完善军地应急联动机制,强化军地应急预案对接、应急信息共享、应急力量联建共用及联训联演、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置联动,增强应对多种安全威胁的整体合力。加强突发事件现场处置管理,健全现场指挥官制度,建立现场指挥官工作标准和规范。建立现场处置督查机制,明晰现场指挥权、行政协调权划分及指挥权交接的方式和程序,细化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强化现场处置指挥协调,规范应急响应行动。
(三)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升应急救援综合能力。
1.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形成覆盖全市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健全快速调度机制,提升应对重特大事故的快速高效救援能力。
重点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力量配置、装备配备、日常训练、后勤保障和评估考核,推进标准化建设。优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布局,推广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建设经验,依托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采用共建、合作等方式,重点推进自然灾害、危险化学品、建筑、林业、电力、电信、交通、运输、供水、供气、环境监测、特种设备、防汛抢险、水上搜救、卫生防疫、食品药品安全、轨道交通、港口安全等行业和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健全应急救援队伍相互支援与联动网络,进一步提升特殊环境和恶劣条件下的生命搜救、紧急医疗、特种设备和危化品抢险、疫情处置、应急通信保障等核心应急抢险救援能力。推动军民融合,将民兵预备役、国防动员应急保障力量和驻穗部队核化应急队伍等专业应急队伍纳入地方应急力量体系,联建共用,发挥其在城市应急救援行动中的重要支援作用。
推进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镇街整合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物业保安、公益性岗位人员等具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建立“一队多能”的基层应急救援队伍。督促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村(居)委会建立由本单位职工、村(居)民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按照“相邻就近”原则,建立健全基层应急救援队伍与其他应急救援队伍联动与支援机制,不断提升“第一现场”处置能力。
大力推进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将具有专业知识、技能和装备的社会组织、志愿者组织纳入应急队伍体系,加强引导、扶持和管理。鼓励和推动公众参与应急志愿服务,建立应急志愿者后备队伍。建立政府支持、社会化运作的应急志愿者服务长效机制,构建应急志愿者社会参与平台,制定应急志愿者队伍技术培训和装备标准,健全队伍管理模式和统一调配机制。
建立应急队伍保障机制。依托专业培训基地,强化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系统化培训,实现各类应急力量联训联演、联勤联动的常态化。加快应急队伍参与救援的补偿、免责、人员抚恤、心理干预等问题研究,为各类应急力量提供必要的保障。
2.加强空中救援应急能力建设。落实《广州市通用航空发展规划(2016—2030年)》,加快通用航空基础设施建设,科学设立起降点,增强警务空中巡查、城市消防、医疗救护、突发事件处置、交通事故救援、灾害救援等空中救援综合能力,完善协调联动机制,提高快速响应和应急救援效率。结合《广州市应急避护场所建设规划(2014—2020年)》中心应急避护场所布局,在中心应急避护场所、医院、体育场馆、高速公路、重要商贸区、著名旅游景区及偏远地区等规划布局应急救援起降点/停机坪。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规定,在现有建筑高度100米以上且满足结构要求的建筑楼顶,以及未来建筑高度100米以上新建建筑楼顶建设城市消防停机坪。在省市区党政首脑机关、火车站、大型公交站场等交通枢纽,以及大学城、南沙小虎岛等人员密集或工业企业较集中的地区,增设突发事件处置直升机起降点/停机坪,逐步提高空中救援应急保障能力。
(四)强化应急准备,提升应急保障综合能力。
1.深化应急预案管理。落实国家、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范应急预案编制,强化预案衔接与动态管理,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提升应急准备、应急响应与救援、风险辨识预警等环节的标准化和精细化水平。扩大应急预案覆盖面,重点推动镇街、村社等基层单位及生产企业应急预案编制。以情景构建为基础,健全应急预案演练体系。
2.强化应急演练。完善应急演练制度,严格落实年度应急演练工作计划,促进应急演练的常态化和长效化。继续深入开展“应急演练季”活动,重点推广“双盲”应急演练、桌面推演,进一步优化应急演练组织、评估机制,提升应急演练效能。应急预案责任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
3.深化应急物资储备及管理。编制应急物资储备规划,优化应急物资保障和储备体系,强化实物储备、市场储备、生产和技术能力储备,并逐步提高新技术、新装备储备。加强基层物资储备,完善区和基层单位应急物资分级储备机制,建设区域性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到2020年,建成以市级应急物资储备为核心,以区和区域性应急物资储备为支撑,以市场储备、能力储备为基础,以社会捐助、捐赠和家庭储备为补充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加强物资储备动态管理,借助物联网技术,推动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化管理,实现应急物资储备综合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加大应急生产能力储备,提高应急生产能力。健全应急物资保障运行机制,强化横向协同、纵向联动,优化应急物流通道,提高应急物资调运效率。建立应急物资征用补偿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4.深化应急避护场所体系建设管理。加快实施《广州市应急避护场所建设规划(2014—2020年)》,到2020年,市、区、镇街及村(居)室内外应急避护场所的服务覆盖率达到100%,按照标准建成能够承载全市40%以上常住人口的室外中心应急避护场所和固定应急避护场所,建成能够承载全市10%以上常住人口的室内应急避护场所,形成便捷、完善的应急疏散通道网,全市应急避护综合能力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5.强化紧急运输和通信保障能力。强化公路、铁路、民航、水上紧急运输综合协调机制,增强紧急快速运输保障能力和快速恢复能力。加强重要交通干线及枢纽的日常监控、维护,充实工程抢修装备,提高紧急情况下的清障及修复能力。建立应急队伍、物资运输紧急通行绿色通道制度和运行机制。完善交通战备保障与应急交通保障统筹协调机制,发挥交通战备系统优势。健全社会交通保障机制,完善紧急情况下社会运输工具征用、补偿机制,规范运输工具征用、补偿行为,与骨干运输企业签订紧急运输保障协议,建立长效应急运输保障机制。
加强公用通信网络和公众通信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提升应急指挥通信设备覆盖率,实现全市主要建筑、重要部门、关键交通设施、地下空间公众通信信号全覆盖,增强网络通信业务处理能力。提高重要网络电力自保能力,完成自备应急电源改造。完善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业务容灾备份系统,提升通信网络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现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满足突发事件下海量数据、高宽带视频传输等业务需要。
6.加强应急资金保障及应急补偿管理。坚持政府投入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建立多元化应急资金筹集渠道;建立健全应急资金安排和管理制度,给予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准备必要支持;继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征用补偿、损害赔偿机制,细化工作流程和标准,提升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充分发挥保险机制的事前防灾防损和事后经济补偿作用,推动发展高危行业、环境污染等责任保险,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巨灾保险和自然灾害保险制度;完善风险分担机制,不断丰富保险品种,拓宽灾害风险转移渠道,分散公共安全领域灾害风险和损失,提高灾后应急补偿能力。
7.加强应急管理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吸收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实战经验及应急救援队伍一线实战型专业人员,充实专家库。健全专家管理制度,建立分级分类、专业齐全的应急管理专家资源信息网络,强化资源和信息共享。完善应急管理专家参与应急决策咨询机制,充分发挥专家专业咨询与决策辅助作用,提高应急决策和科学处置水平。加强突发事件发生规律、前沿技术应用等应急管理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为新形势下应急管理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加强对新发领域突发事件发生发展规律及预防预警和应对处置工作研究,研究推进重大突发事件巨灾情景构建工作。
8.积极推动应急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我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技术中心及装备制造业和电子信息产业的基础优势,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资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一批国家、省级应急产业重点实验室和突发事件应急技术研究中心,培育一批应急产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集中发展重点领域应急产品,增强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产业支撑能力,推动应急产业快速发展。到2020年,建成一批初具规模的应急产业集聚区,在监测预警、预防防护、处置救援与应急服务领域,形成若干国内一流的骨干企业集团,发展一批产品特色明显的中小微企业,打造一批有品牌知名度的应急产品,形成具有特色的应急产业体系。继续推动单位、家庭、个人对应急产品和服务的消费需求。
(五)完善公共安全基础设施,提升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综合能力。
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把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按照适度超前优先发展的原则,建设高效、安全的现代化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强化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和关键资源的安全风险评估和治理,提高抗巨灾抗损毁能力。加强重点防灾设施和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完善防洪、抗震、消防、人防等综合防灾体系,确保生命线工程、重点工程安全。实施城市地震安全工程,强化城市地震防御能力。建立健全安全、高效的现代化电网,加强重要部门和网络电力供应冗余建设,提升电力系统抗灾与恢复能力。强化地铁安全运行保障机制,优化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研究完善紧急情况下地铁停运与人员疏散机制,优化地铁、交通、公安、消防等部门快速联动与响应机制。开展城市地下管网普查,编制地下管网地图,推进重要管网系统抗震性能鉴定和改造加固。完善公共聚集场所应急疏散通道,建立与城市规模、人口密度相适应的应急避护场所。完善超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标准,推进紧急疏散设施建设,提升超高层建筑火灾防御和疏散能力。
(六)深化情景构建研究,提升防范和应对巨灾综合能力。
进一步推进巨灾情景构建研究工作,研究梳理巨灾应对的重大事项,运用科学方法模拟巨灾情景演化过程和事件后果,分析评估现有应急能力,制定巨灾应急预案,实施巨灾应急演练与评估,提升巨灾应急响应和快速恢复能力。完善巨灾应对决策机制,健全巨灾应急指挥体系,形成分工明确、高效协同的巨灾应对工作体制机制。研究遭受核、生、化、爆等恐怖袭击后的响应策略,提升全社会应对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的能力;推进大面积停电巨灾情景构建,重点研究电力系统、城市生命线工程和社会民生系统面临的主要风险等;在化工、轨道交通、水电气管网等重点行业领域,研究交通和水电气等重点企业、重要基础设施遭受破坏性地震后的灾害后果,提升各领域先期响应速度和快速恢复能力。健全应对巨灾的善后救助体系,落实国家有关巨灾保险制度的相关规定,研究提出巨灾保险产品具体方案,形成以政府财政、保险资金、巨灾基金为共同支撑的多元化巨灾损失经济补偿模式。
(七)加大信息技术应用,提升科技支撑综合能力。
依托智慧城市建设,推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及公共安全新技术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应用。依托市政府信息化公共资源平台,整合应急信息资源,推进各级各类应急平台互联互通,完善指挥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构建统一的应急平台体系。利用交通管理、环境保护、人口管理、市政管理、信息安全等城市运行数据和综合分析成果,整合重要风险源、重点防护目标、重要基础设施及各类应急资源等基础数据,加快市政府综合应急平台重要领域数据库建设,实现数据实时采集和动态更新,提升大数据的辅助决策作用。融合地理信息系统、应急资源数据库、视频监控等系统,建设全市应急“一张图”,在同一张数字地图上实现文字、图片、视频等数据信息的管理和分析应用,形成重点目标、重大危险源、应急队伍、应急资源、应急预案等基础数据信息叠加的“一张图”。建设应急现场移动指挥系统,实现市政府综合应急平台与应急现场移动指挥系统互联互通。
(八)强化基层应急管理,提升基层防灾减灾综合能力。
进一步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完善应急管理机构设置和专(兼)职人员配备,强化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力度。推进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安全社区、平安村居、基层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等“平安细胞”创建工作,加强后期监管,提升示范单位建设质量,扩大示范规模,进一步夯实公共安全细胞。统筹消防、应急救援协会、红十字会资源,加大微型消防站建设力度,探索社区救援综合服务的新举措,搭建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提高基层防灾减灾综合能力。
健全农村、偏远山区公共安全体系,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强农村、偏远山区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快标准化、规范化的应急避护场所建设,进一步推进应急服务均等化。组织专家与志愿者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教进基层活动,强化基层“第一响应人”培训,提升基层突发事件先期处置能力。
(九)健全涉外应急机制,提升涉外安全保障综合能力。
健全涉境外公务和旅游等信息通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整合外事、旅游、对境外和台港澳地区等相关单位涉境外风险隐患信息、事件案例等资源,构建涉境外和台港澳地区应急信息资源体系。建立涉境外和台港澳地区医疗应急救援队伍体系,配备涉外应急装备等,积极响应国家派遣开展境外医疗救援。完善涉外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大型活动涉外应急预案报备制度,推动教育、科技、旅游、文化、体育领域编制境外领事保护预案。加强与驻外使领馆以及外国驻穗机构保护工作的有效对接,提升涉外安全保障能力。加大涉外应急与领事保护知识及案例宣传力度,实现对广州市各类重点赴外人员和境外企业的全覆盖。总结市属企业在境外和台港澳地区的安全风险防范与处置经验,开展系列专题培训和境外安全演练,提升在境外和台港澳地区的人员风险意识和应急能力。
(十)提升网络管理和信息发布及舆情响应综合能力。
推动网络安全基础性制度建设,健全网络管理机制,构建网上网下相结合的网络安全防控体系,有效应对网络风险。加强与媒体合作,完善社会舆论、媒体报道以及微博、微信等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应对工作机制,完善突发事件网络信息监测系统,提高突发事件信息获取、新闻发布与舆情引导能力。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精神,完善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机制,及时准确报道突发事件应对情况。加强对应急管理重要工作的深度报道与政策解读,积极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新闻发言人培训。
(十一)深化安全和应急宣教,提升社会协同综合能力。
坚持公共安全“主责在政府、主体在民众”“自救优于互救、互救优于公救”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安全和应急知识宣教覆盖面,力争全市安全和应急知识宣教受众率达到90%以上,不断提升公众安全与应急意识及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加快社会协同能力建设。认真总结登革热疫情、埃博拉疫情防控全民动员经验,制定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社会动员能力建设的措施,动员引导基层组织、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及公众参与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健全社会动员体系。健全公共安全与应急宣传教育融合机制,推进安全与应急知识及技能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活动。继续将安全和应急教育前置,以幼儿安全和应急教育为抓手,探索研究校园应急知识宣教普及工作的新方法。积极引导公众做好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避险知识家庭教育。引导企事业单位强化履行应急知识教育培训等社会责任。依托市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体系,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全面提高重点行业、重点部门相关人员应急救护实操技能。
(十二)健全善后恢复机制,提升恢复重建综合能力。
完善救助应急协调机制,规范安置、救助、补偿等程序,健全应急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整合社会资源,引入社会组织和个人力量,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救助体系。健全统一的社会救助平台,提高统筹协调社会救助力量和物资的能力。健全灾害保险制度,扩大恢复重建资金来源,拓宽灾害风险转移渠道,分散灾害风险,提高民众基本生产生活和社会正常秩序的保障能力。完善公共设施恢复重建机制,重点加强水电气、交通和通信等生命线工程的快速恢复能力建设。加强突发事件损失评估能力建设,健全调查评估机制,完善突发事件损失评估指标体系和标准规范,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征用补偿、损害赔偿制度。推进专家参与的突发事件第三方调查评估机制建设,强化责任追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评估结果,提高公众参与城市公共安全治理的意识。
五、重点项目
(一)建设传染病集中隔离留验场所。依据《广东省传染病集中隔离留验场所建设指导意见(2016年版)》,依托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及传染病疫情防控机制,按照平急结合原则,建设传染病集中隔离留验场所,对需采取隔离措施的突发急性传染病密切接触者实施强制性留验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增强对传染病疫情的应对和控制能力,有效控制传染病传播扩散。
(二)突发事件信息发布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广州市应急广播融媒体信息发布中心,搭建专属融媒体发布平台,强化应急广播信号终端接收设备配置,实现应急信息“统一收集、统一发布”,兼容多种信号传播环境,全方位、立体化发布应急信息。完善广州市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推进气象智能甚高频无线防灾预警系统扩容升级项目建设,增强信号强度,扩大甚高频信息覆盖范围,从根本上解决社区、农村及偏远山区或其他特殊场所预警信息接收“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建设地铁车站“一键式”应急响应系统。依托现有安全网络、视频监控资源,在地铁车站车控室建设“一键式”应急响应系统,同步传递报警信号、启动疏散广播、自动切换监控视频等,第一时间同步实施疏散、救援等应急行动。
(四)建设广州市粮食储备加工中心二期工程。新增粮食储备仓容20万吨及粮食加工配套设施,落实粮食储备新增规模,进一步完善粮食动态储备机制,提升粮食仓储、应急加工保障能力。
(五)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程。利用省级专项资金、市区财政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等方式,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抢险器材配备,提升危险化学品应急抢险救援能力。
(六)巨灾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工程。利用卫星通信、公众通信和相关专网现有资源和最新发展成果,建设“互联网+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和服务管理云平台,为应急管理提供通信、预警、决策、调度支撑服务。建立完善各级各类指挥调度机构间通信网络,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队伍配备适用的通信装备,形成公众与专用、保密与非保密相结合的应急通信保障网络体系。统筹规划各专业部门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以公用应急通信为支撑,形成快速搭建现场应急通信平台的能力,满足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通信需求。
(七)中小学校园应急与安全教育提升工程。及时总结经验,创新机制,加强中小学校园应急与公共安全知识教育。进一步规范校园应急与安全教育,每名学生每年接受应急与公共安全知识教育的日常教学和实践活动累计不少于8小时,各学校每年组织开展3次以上的应急演练。将应急与安全教育前置,在全市范围继续推进应急与安全教育进幼儿园项目,编制教材、完善情景教育设施等,开展体验式、互动式教学,加大幼儿基本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教育,将学校、家庭、社会的应急与安全教育有效联接,发挥学生、家庭的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提升全社会的应急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体系建设,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把应急体系规划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十三五”发展规划,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加大协调和落实力度,确保应急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建立应急资金保障机制。各地各单位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事权与财权相匹配原则安排资金,建立应急资金保障机制,确保应急资金到位。发挥政策导向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开辟多元化筹资渠道。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各方资金相结合的应急资金保障机制,提高应急资金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
(三)加强协调配合和规划衔接。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加强规划审批管理,确保各级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之间,以及与相关专项规划之间的有效衔接。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等规划,要充分考虑各类危险源、重点目标、应急避护场所等因素,统筹安排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四)加强规划实施监督。本规划是统筹和指导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的专项规划,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编制本地、本系统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优化整合资源,统筹运用法律、行政、监察、经济等多种手段,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建立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把规划任务落实作为工作督查评价的重要内容,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监督检查,开展实施情况评估和通报,确保规划建设目标、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全面按时完成。
(五)加强合作与交流。密切跟踪国际应急管理发展的动态和趋势,加强与国内外城市和国际组织之间在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借鉴先进应急管理理念,以及突发事件预防处置和应急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有益经验和做法,提高应急管理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使我市应急管理工作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17年4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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