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传媒平台上的民众安全意识传播
一、民众安全意识概述
(一)安全意识的概念
界定安全意识是一个复杂的认识问题,它的范围很大而且很广。自古以来对安全意识的定义,一直众说纷纟云。每个领域的研究背景和研究内容都不一样,所以不同的领域对安全意识的定义也很难达成共识,下面是几个不同领域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定义。
日本的学者正田亘是从劳动生产的角度提出的定义:安全意识是不以自我为中心、不把自我的自信心估得太高,并且把责任归于自我,做事谨慎并能控制自我的行为意识。
学者林泽炎从心理学的角度提出的定义:安全意识是生产者在生产活动中对可能造成自己或他人伤害的外在环境的一种警觉的心理活动。
学者赵正贵从安全管理的角度提出的定义:安全意识是一种对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的有目的的反应。
学者徐向东从哲学的角度提出的定义:安全意识是指对人的身心不受不利因素影响的存在的条件与状态所具有的心理活动的总和。安全意识也可以说是人们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避免伤害的一种警觉和戒备的心理活动。
虽然不同领域的学者们对安全意识的定义不同。但是他们对安全意识的不同定义也是有相同之处的。首先,安全意识是一种社会意识,它来源于民众的生产实践之中,并且指导着民众的日常行为。其次,安全意识是指民众在生产或生活中避免伤害的一种心理状态。以上两点就是不同领域的学者们,对安全意识定义的相同之处。安全意识包括很多方面比如消防安全意识、交通安全意识、用电安全意识、安全防御意识、运动安全意识、自救自护意识、意外伤害意识等等。这些意识总的来说就是人的生命意识,这种生命意识伴随我们的一生并且影响我们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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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民众安全意识现状及其原因
1.我国民众安全意识的现状
民众的安全意识水平是受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像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的民众安全意识水平是非常高的,绝不允许有任何安全隐患的存在。然而在非洲的许多国家还有类似由饥饿、饮水引起的杀戮等安全类问题的出现,他们的安全意识更是低水平的。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虽然呈现出高速发展的状态,但是也没有达到发达国家那样的较高经济发展水平。记得有一位作家在他的文章中描写了他亲身经历过的事情,在中国小学生和日本小学生互换做交流生这一活动中,日本小学生到中国的第一个问题是:请问安全疏散口在哪里?而中国小学生到日本的第一个问题却是:请问餐厅在哪里? 一个简单的小举动就足以说明现象背后的社会问题。
我国的民众安全意识的确存在很严重的问题。就拿爆破器材有限公司来说,叠氮化铅是一种敏感性极强的爆炸品,对于生产叠氮化铅这种危险品,据统计国内爆破器材企业生产此产品需要100万元的资本投入,而在我国的外商独资企业要建设这样的一个项目需要投入1000万元,其中安全评价就需要300万元的资金投入。这就足以看出我们国家与发达国家的民众安全意识水平的差距了。近些年来,国家和政府的相关部门对于安全问题非常重视,在不断地努力下我国民众的安全意识水平有所提高,但是由于自身经济发展水平等各种条件的限制,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民众的安全意识现状还处于低水平。
根据安全管理网的不完全统计,我国从2000年7月11日起到2014年3月4日,因交通、生产、火灾等事故死亡人数达91281人。据数据显现,中国大多数的安全类事故的发生是由于人的原因。这些血淋淋的实事都足以说明我国民众的安全意识是如此淡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对安全类法律、法规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类的法律、法规指导着我们的日常生活,对我们的生活尤为重要。正是因为民众对安全类法律、法规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了民众对安全类法律、法规不重视,具体表现在以下两点:
首先,不遵守安全类法律、法规。企业的违规、违法生产现象严重。大多数企业只顾眼前利益,看不到企业资金投入在安全生产保障领域的重要作用。企业对安全生产保障领域的投入少之又少,对国家的各项安全类法律和法规钻空子,或者是抱有应付的态度,不理解国家为何要有这样或那样的安全类的法律规章制度。企业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不仅仅导致自身的经济利益受到了损害,同时也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巨大的伤害。例如,在2013年6月2日的下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发生了爆炸事故,该公司的第一联合车间的三笨罐区的939杂料罐在动火操作过程中发生了爆炸。该爆炸同时引起了其他三个储蓄罐的爆炸,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697万元人民币。经相关部门调查,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工作人员在罐顶进行违规的气割动火操作,在气割过程中迸出的火星引燃了泄漏的甲苯等易燃易爆气体,,回火至耀内引发了储罐的爆炸。间接原因是由于企业的安全生产文化薄弱,并且没有对现场作业进行安全管控。企业不应该只顾眼前利益,减少对安全类的资本投入,只有安全工作做好了,才能给企业带来稳定而又丰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民众违反安全类法律、法规现象严重。大多数民众的心里认为安全类的法律、法规都是针对企业制定的。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国家制定的法律规章制度并不仅仅适用于企业,而且同样适用于全体公民。国家的法律、法规都是从积极的方向出发的,目的是规范民众的行为活动,确保民众和生产者安全,并且不断地推进社会的发展。安全类法律、法规对民众同样有约束的作用,例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为代表的安全类法律、法规,该条法律明确了关于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权利和义务。例如无证驾驶、闯红灯、超速、酒驾等交通安全问题都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特别突出的民众违反法律、法规的案例是2012年中国式过马路现象。中国式过马路是指不管交通指示灯的信号是什么,凑够一小撮人就走。在中国这类过马路现象非常严重,中国式过马路是中国人在过马路时无视交通法规的行为,中国式过马路反映了中国人“法不责众”的特殊心理,同时它也反映了中国人的交通安全观念的薄弱。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现在的法制社会之中,就要让法制观念深入人心,对于违规、违法的这类现象,司法机关要严肃处理,做到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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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众传媒在提高民众安全意识中的作用和优势
民众的安全意识来源于民众口常生产、生活的实践活动中,同时它也指导着民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安全行为。安全意识是安全行为的指导方针,能够促进民众进行安全生产与生活,也是认识和解决安全问题的重要途径。在过去的生活中,人们的安全意识传播主要靠的是人际传播。人际传播是一种最典型、最基本的社会的传播活动,并且也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直接体现。〔'但是人际传播的传播覆盖面小,影响力不大等因素,严重阻碍了民众安全意识的提高。
现在我们每天都生活在以大众传媒为主导的社会生活之中。著名的传播学者施拉姆把大众传媒定义为:在传播途径上的有用以复制和传播信息符号的机械和有编辑人员的报刊、电台之类的传播组织之间的传播渠道。大众传媒传播与人际传播相比,大众传媒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它的影响力更大,从各个方面促进民众的思维和能力的发展。与过去相比,民众的安全意识提高的幅度还是比较大的。但是横向与发达国家比较,我国的民众安全意识还是比较薄弱的,为了更好地促进安全工作的有序进行,就要提高我国民众的安全意识。大众传媒在各个领域中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同样在关于安全文化的传播中也取得了很好的成就,但是与其他领域相比,大众传媒并没有像在其他领域中所达到的高度与水平。只有对大众传媒的具体作用和优势有了充分地、透彻地了解和认识才能去解决大众传媒在提高民众安全意识中存在的问题。
(一)大众传媒在提高民众安全意识中的作用
大众传媒现在已经与民众的生活融为一体了,我们很难发现没有任何媒介影响的生活环境。而民众的安全意识可以说是处于任何阶段的人所必须具备的意识,它时刻作用于我们学习、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所谓“言授于意,意授于思”,就是我们一切的行为活动都是由于我们的思想意识所决定的。思想意识是一切活动的中心,它指挥着每个人的一言一行。所以我们要想达到这种安全生产、安全出行和安全生活的理想目标,我们就必须提高我们的安全意识。了解大众传媒在安全意识中的作用,才能更好的提高民众的安全意识,以下是大众传媒在提高民众安全意识中的几点作用:
1.传达和解读国家的安全类法律、法规及政策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上,建设安全中国等问题上,大众传媒都有其重要作用,它能准确地传达国家的安全类法律、法规及政策。不但能够准确地传达这些内容,而且还能对这些安全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科学、正确地高效解读,让民众更好地理解这些安全类法律、法规和政策。
首先,大众传媒能抓住民众的文化心理进行传达和解读国家的安全类法律、法规及政策。并不是把书面的、专业的文字搬到人们的头脑中,而是通过抓住民众的文化心理,制作出生动、形象、画面感强的作品如漫画、微电影等传播到民众的心中,通过对大众文化的加工、创造变成受众可接受的新闻信息。例如现在国家的某些政策、法规不被民众所接受,但是通过大众传媒的人性化的解读,符合了民众的文化心理,民众会很快地接受,提高了传播效果,所以说大众传媒能够准确地抓住民众的文化心理,进行传达和解读国家的安全类法规、政策,是国家与民众较好的沟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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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众传媒在提高民众安全意识中的优势
大众传媒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它在各个方面的优势,在提高民众安全意识中的优势尤其明显,我们都知道物质决定意识,也就是人们所处的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他们的意识水平,其中就包括安全意识水平,所以说在既定的经济发展水平条件下,如何提高民众的安全意识就成为一个比较难的问题。而大众传媒本身的优势,决定了大众传媒能够在提高民众安全意识这个难题上发挥重要的作用,以下是大众传媒在提高民众安全意识中的几点优势:
1.传播时效性强
大众传媒的传播时效性强这一优势是众人皆知的,随着科学技术迅猛地发展,现在的信息传播速度不再是过去的以年、月、天为时间单位,而是以分、秒为时间单位了,尤其是互联网的出现,几秒钟之内使新闻迅速地传播出去,大大改变了过去新闻更新时间过长这样的局面。最典型的是2008年的汉川大地震,报道的时效性体现的最为明显。
可以说现在的媒体拼的就是时间,以时间、速度为竞争力,同时迅速地传达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和发生的重大安全类事故,让受众能更快地了解安全类的新闻信息。大众传媒的竞争现在主要体现在媒介传播的时效性上,而且互联网还有一个好处就是互动性强,这个功能改变过去国家颁布、大众传媒传播、民众接收这样单向性结构的局面。而是民众可以自由发表自己对安全方针、政策和安全事故的言论、看法和主张。从而使民众更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其中,调动民众的积极性,同时对培养民众的安全意识有着更重要的作用,对促进我们的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贡献了重要力量。
2.传播覆盖面广
我们常常称这个地球为“地球村”,的确如此,正是由于大众传媒的这种传播覆盖面广的原因才使我们觉得地球如此的小,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如此的近。无论是在电视上还是互联网上,或者是在各种形式多样的移动终端等媒介上,我们可以看到世界各地发生的重大事件。大众传媒的覆盖率很高,即使是最贫困的山区几乎都有一两种媒介来进行传播,其中电视和广播是非常普遍的,大众传媒的传播覆盖面的广阔性为我们普及安全知识,进行安全教育提供了较好的条件。
民众普遍习惯于在电视这种媒介上获取新闻信息,而电视的普及对传播安全知识有着重要的作用,画面感强更加有利于民众对安全信息的接受。安全意识的培养和提高是一个漫长而又缓慢的过程,量的积累才能达到质的飞跃。民众通过每天在媒介上接收到的安全类新闻信息,从而受到大众传媒潜移默化地熏陶,最后大众传媒在提高民众的安全意识上,一定会收获丰厚的硕果。大众传媒的传播覆盖面广,为提高民众安全意识提供了重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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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众传媒在提高民众安全意识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19
(一)大众传媒在提高民众安全意识领域存在的问题..............................19
1.安全文化传播的缺失............................ 19
2.传播过程中功能单一............................ 20
3.安全类新闻报道风格模式化............................ 21
4.追求轰动效果,忽视社会责任............................ 21
(二)大众传媒在提高民众安全意识领域存在问题的原因............................ 22
1.媒介失职............................ 23
2.利益驱使............................ 23
3.安全文化意识欠缺............................ 23
四、大众传媒提高民众安全意识的发展策略
即使是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安全隐患,威胁着我们的安全,生命只有一次,好好保护自己,努力提高我们的安全意识,为自己的生命提供必要的保护。大众传媒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同时大众传媒也是为社会大众所服务的媒介,大众传媒所占用的是公共资源,所以它有义务去提高民众的安全意识,努力构建我们的和谐社会。之前我们已经分析了大众传媒在提高民众安全意识领域中的具体问题。那么,在本章中我们主要研究一下大众传媒在提高民众安全意识中的发展策略,大众传媒应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一)提高安全类新闻传播的有效性
大众传媒要想在民众的安全意识领域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就必须提高安全类新闻传播的有效性。媒体应该对节目制作的各个环节进行不断地创新,根据受次的实际需要制作有深度的新闻报道。提高安全类新闻的影响力,让受众都能关注和重视它,保证安全文化的顺利传播,从而提高民众的安全意识。
对于安全类新闻的报道,大众传媒要注重细节,在细节中渗透安全知识和安全文化,从而提高民众的安全意识。而且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站在客观事实的一边、站在人民大众的立场上去看待所发生的一切社会问题。不但真实、有深度,还要有自己的立场,不能被某些利益所驱使,表现出大众传媒的新闻素质,这样才能提高安全类新闻传播的有效性,才能真正保证大众传媒在提高民众安全意识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大众传媒的职责是向民众迅速地传达社会的新闻信息,大众传媒的实质也就是社会新闻信息传播的工具或中介。确保社会新闻信息的客观、真实、准确才是大众传媒的服务宗旨,只有确保传播的新闻和信息准确、客观,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安全类新闻传播的有效性。
1.多信源釆集,确保客观性
对于同一件安全类的重大事故,民众会接收多个媒介或多个新闻单位发布的不同角度的新闻信息。同样,新闻媒体工作者也会面对多种信息地蹄选与选择的问题。单一的信源采集往往会导致失真的报道,大众传媒应走进第一现场,采集多个信源,使它们互相印证,已达到新闻信息的真实、客观,从而增强自身媒体的公信度。而且单一的信源,会使新闻工作者的思维受到局限,知识的广度变得狭窄,报道的内容往往是片面化的,影响了节目的整体质量。
单一的信源,会导致新闻报道的失衡。如果是单一的官方信源,就会增加民众的抵触心理,民众会认为该媒体纯粹地扮演了国家和政府的喉舌角色,从而引起民众对政府和媒体的反感或抵触心理。在浙江的钱云会事件中,《南方都市报》的表现尤为突出,它深入第一现场,是以钱云会的亲朋好友、村干部和村民为采访对象进行地采访,去印证官方说法和各家媒体的新闻报道,从而使受众更加信任自己,不但发出的报道有深度,而且还提高了该媒体在社会中的公信力。相同情况下,如果是单一的采用民众提供的信源,就会显得单薄、无力,没有说服力,所以在报道中要综合民间与官方的多个视角,多条信源,进行反复印证,已达到报道的客观与准确,这样才能树立媒体良好的公信力,促进安全类新闻的有效传播。
2.尊重事实,规避媒介审判
许多新闻人拿着“无晃之王”的特权进行对案件的“审判”。媒体有舆论监督的功能,但是它不能越过那个度,影响司法部门的正常工作,案件的谁是谁非应该由相关部门作出裁定,而不是由媒体利用自身的传播优势进行媒介审判。特别是在网络信息平台高度发展的今天,每个人都可以在网络上进行实名或匿名的公幵发表任何言论,媒体要起到一个积极的引导作用,在我们的法治社会中,要让法制观念深入人心,为我们的法制社会提供一个和谐的发展环境。例如交通肇事的张金柱案、特大经济犯罪的蒋艳萍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刘涌案等等案例都足以说明媒介审判的现象非常严重。
大众传媒在面对违规、违法现象时,坚定自己的立场,积极地予以揭发。但是不能越过那个度,了解到该事件己经被当地的司法部门介入并立案,大众传媒就应该表现出自身的新闻专业精神,对案件进行实事求是地报道,尊重客观真相,把最真实的一面展现给受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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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论
总之,面对提高我国民众安全意识的这一难题,社会各界都应该积极地参与其中,而大众传媒更应该以积极的姿态进行传播。大众传媒是民众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大众传媒应利用自身在社会中的作用和优势对民众的安全意识进行潜移默化地提高。
对于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这一现状,大众传媒的传统模式化报道不能满足受众的需要,而提高民众的安全意识显然是大众传媒应该特别关注的领域。同时民众的安全问题,也备受社会关注,大众传媒也应该利用社会关注,来不断地发展自我,完善自我。
提高民众的安全意识的任务是艰巨的,虽然现在大众传媒对于安全知识、安全事故的报道还存在许多的问题,但是大众传媒有能力在提高民众安全意识领域中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大众传媒也是促进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构建我们的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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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略)
本文编号:44622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wenshubaike/shijiedaxue/446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