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从制度的角度下对公证改革与创新的探讨
发布时间:2016-06-28 17:49
论文摘要 相结合,确保其符合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发挥其对市场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提高公证行业的服务质量。公证事业的发展不仅要重视主动承担社会公益的责任、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发展,还应当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做出贡献,更好地服务于国际国内的经济事务,推动我国的公证事业朝着优质化、服务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
(四)重视公证行业的整体发展
1.重视公证事业的诚信建设:对于公证行业来说,诚信制度体系建设是评估体系发展的前提,公证行业在认识到其重要性的基础上应当遵循公证行业发展的规律与特点对诚信制度体系进行完善,其中重点包括信用信息披露制度、信息交换制度与信用档案制度等,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公证评估行为的透明化、公开化,将公证行业的评估行为最终调整为社会与市场评价。
2.构建公证行业的评估体系:对于公证行业来说,评估体系是必不可少的体系构成,在规划评估标准时应当将公证人员与公证机构需要遵守的执业纪律与职业道德作为具体的衡量标准,在对公证行业业内相关的重要信息进行综合考虑的基础上重视当事人与社会公众对公证行业发展的具体评价,通过这种方式来提升公证行业的公信力与透明度。
3.加强公证行业信息化发展: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公证行业应当逐步建立起全国性的公证数据库中心,创建统一化的公证行业信息化管理平台,,公证行业中相关的信息可以通过信息化平台定期发布,充分保证公众享受到对公证行业事务发展的知情权,改善信息的不对称情况,使市场评价与社会监督能够充分发挥作用,为公证行业评估体系的构建提供条件。
4.对公证行业的自律行为进行规范:公证程序一经确定,公证人员与公证机构就应当严格遵守,公证人员为了保证公证工作完成的质量应当以严谨认真的态度开展工作,同时也要自觉的接受社会公众对工作行为的监督与批评,自觉抵制公证行业中的不良作风,另外要积极维护公证行业的形象,维护公证行业的利益,通过通力合作、彼此合作来共同实现发展。
(五)重视公证队伍建设
对公证行业的队伍建设应当从两个方面着手。第一,提高公证人员的入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对公证行业的工作人员提出的素质要求是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同时还需要在公证机构实习两年以上或者有三年以上其他的法律职业经验并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的经过考核的可以正式上岗。这一规定是对公证机构工作人员的素质提出了高要求,而这一规定则能够保证公证人员具有较高的素质能力,只有在考核资格阶段提高标准才能够为公证队伍素质的提高奠定基础。第二,提高在岗工作人员的职业技能。应当对在岗工作人员定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组织相关的业务培训,建立完善考核建立制度,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工作人员要给予一定的批评或者降薪处理,对于考核成绩优异的工作人员要予以适当的奖励,具体应当根据公证机构实际的发展情况来制定相关的业务考核与奖惩,从而实现公证人员的素质在工作中能够得到不断的提高。
本文编号:6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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