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康《声无哀乐论》 译文 注释
本文关键词:声无哀乐论,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嵇康,字叔夜,三国时谯郡銍县(今安徽宿县)人,幼年丧父,励志勤学。虽家世儒学,但学不师授,唯好老、庄之说。与魏宗室婚,官至中散大夫,有二十年住在曹魏宗室聚居的河内山阳,过着锻铁、灌园、抚琴作诗的隐逸生活。他与阮籍、山涛、向秀、王戎、刘伶、阮咸等人交游甚密,后世称为“竹林七贤”。后因与钟会有隙,被谮于大将军司马昭,年四十即遭杀害。
嵇康崇尚自然,倡“越名教而任自然”,实际上是对司马氏篡权的隐讳抨击。嵇康天资高妙,诗文俱佳,才藻清俊,他的四言诗和论辩文为后世所激赏。嵇康还擅长抚琴,尤精《广陵散》,后人有着丰富神奇的联想和追忆。他高超的古琴演奏技巧和独特深刻的理论素养,使这篇《声无哀乐论》成为中国音乐史上的重要著作。
嵇康音乐思想的核心观念就是“声无哀乐”,意谓音乐是一种客观存在而感情则纯粹主观,所谓“心之与声,明为二物”二者并无因果联系。《声无哀乐论》通过“秦客”和“东野主人”层层推进的八个回合的辩难,表现了嵇康对传统乐论“治世之音安以乐,亡国之音哀以思”等诸多论点的反对,他认为音乐之声生于天地自然,只有演奏者艺术水平的高低善恶,其本身并不含有政治教化作用,最多只能娱人,所谓“欢放而欲惬”。嵇康肯定郑声之感人,认为“是音声之至妙”,但又指出其导致人们“惑志”、“丧业”,不如雅乐之可以移风易俗。而雅与郑、正声与淫声的区别关键在于雅乐中存在着一种“平
和”的精神,此和的精神来源于自然之“道”,“平和而无哀乐”,嵇康“声音以平和为体”的观念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形成的。至于嵇康的思想基础,有的学者认为是唯心主义的(如杨荫浏《中国古代音乐史稿》,人民音乐出版社2004年版),有的学者(如蔡仲德《中国音乐美学史》)认为以唯物论为基础,其观点矛盾和不彻底处则杂有唯心论的影响,我们认为后者观点较平允。因为嵇康诗文中的“自然”、 “元气”“太素”等并不是神秘的不可知的精神本体,其中包含着一种可以追寻的理路,这也是嵇康不茫从“俗儒妄记”,崇尚“道法自然”的原因。
嵇康诗文,鲁迅曾有辑校,后人陆续有所注解校释,以戴明扬《嵇康集校注》较精善。今即据人民文学出版1962年版戴本录出《声无哀乐论》。
有秦客问于东野主人曰:“闻之前论曰:治世之音安以乐,亡国之音哀以思。【1】夫治乱在政,而音声应之。故哀思之情,表于金石。安乐之象,形于管弦也。又仲尼闻《韶》【2】,识虞舜之德;季札听絃,知众国之风【3】;斯已然之事,先贤所不疑也。今子独以为声无哀乐,其理何居?若有嘉训,请闻其说。”
【1】治世二句:《礼记•乐记》云:“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
【2】仲尼闻《韶》:《论语•八佾》云:“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韶》相传为舜的乐。
【3】季札二句:吴国的季札出使到鲁国,欣赏评价各国音乐的故事。事见《左传》襄公二十九年。
主人应之曰:“斯义久滞,莫肯拯救。故令历世滥【1】于名实。
今蒙启导,将言其一隅焉。夫天地合德,万物贵生。寒暑代往,五行以成。章为五色,发为五音。【2】音声之作,其犹臭【3】味在于天地之间。其善与不善,虽遭遇浊乱,其体自若,而不变也。岂以爱憎易操【4】,哀乐改度【5】哉?及宫商集比,声音克谐。此人心至愿,情欲之所钟。古人知情不可恣,欲不可极,因其所用,每为之节。使哀不至伤,乐不至淫。因事与名,物有其号。哭谓之哀,歌谓之乐。斯其大较也。然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6】?哀云哀云,哭泣云乎哉?因兹而言,玉帛非礼敬之实,歌舞非悲哀之主也。何以明之?夫殊方异俗,歌哭不同;使错而用之,或闻哭而欢,或听歌而戚。然其哀乐之情均也。今用均同之情而发万殊之声,斯非音声之无常哉?然声音和比,感人之最深者也。劳者歌其事,乐者舞其功。夫内有悲痛之心,则激切哀言。言比成诗,声比成音。杂而咏之,聚而听之。心动于和声,情感于苦言。嗟叹未绝而泣涕流涟矣。夫哀心藏于内,遇和声而后发;和声无象,而哀心有主。夫以有主之哀心,因乎无象之和声,其所觉悟,唯哀而已。岂复知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己哉【7】?风俗之流,遂成其政。是故国史明政教之得失,审国风之盛衰,吟咏情性,以讽其上【8】。故曰:亡国之音哀以思也。夫喜怒哀乐,哀憎惭惧,凡此八者,生民所以接物传情,区别有属,而不可溢者也。夫味以甘苦为称,今以甲贤而心爱,以乙愚而情憎,则爱憎宜属我,而贤愚宜属彼也。可以我爱而谓之爱人,我憎则谓之憎人?所喜则谓之喜味,所怒则谓之怒味哉?由此言之,则外内殊用,彼我异名。声音自当以善恶为主,则无关于哀乐。哀乐自当以情感而后发,则无系于音。名实俱去,则尽然可见矣。且季子在鲁,采诗观礼,以别风雅,岂徒任声以决臧否哉?又仲尼闻《韶》,叹其一致【9】,是以咨嗟,何必因声以知虞舜之德,然后叹美耶?今粗明其一端,亦可思过半矣。”
【1】滥:失。
【2】五行三句:五行:木、火、土、金、水;五色:青、赤、黄、白、黑;五音:角、徴、宫、商、羽。在五行学说的系统内,它们一一相对应。
【3】臭:气息。
【4】操:操弄。这里用作动词,指曲调。
【5】度:度量、律度。
【6】然乐二句:《论语•阳货》云:“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意谓玉帛和钟鼓只是礼乐制度的表象而非实质。
【7】岂复句:《庄子•齐物论》云:“夫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已也。咸其自取,怒者其谁邪?”郭象注云:“自已而然,则谓之天然。”此句意思是天气吹煦,生养万物,使各得其性而止。嵇康之意,乃谓声音至高无上的境界是天籁,出于自然。
【8】是故四句:《毛诗序》云:“国史明胡得失之迹,赏人伦之废,哀刑政之苛,吟咏情性,以风其上。”
【9】又仲二句:孔子听到《韶》乐,叹美其艺术完整、统一。此据吉联抗说,参其所译注之《嵇康•声无哀乐论》(人民音乐出版社1964年版)。
秦客难曰:“八方异俗,歌哭万殊,然其哀乐之情不得不见也。夫心动于中,而声出于心,虽托之于他音,寄之于馀声,善听察者,要自觉之不使得过也。昔伯牙理琴,而钟子知其所志【1】;隶人击磬,而子期识其心哀【2】;鲁人晨哭,而颜渊察其生离【3】。夫数子者,岂复假智于常者,借验于曲度哉?心戚者则形为之动,情悲者则声为之哀。此自然相应,不可得逃。唯神明者能精之耳。夫能者不以声众为难,不能者不以声寡为易。今不可以为遇善听,而谓之声无可察之理;见方俗之多变,而谓声无哀乐也。又云:贤不宜言爱,愚不宜言憎。然则有贤然后爱生,有愚然后憎起,但不当共其名耳。哀乐之作,亦有由而然。此为声使我哀,音使我乐也。苟哀乐由声,更为有实,何得名实俱去耶?又云:季子采诗观礼,以别风雅;仲尼叹韶音之一致,是以咨嗟。是何言欤?且师襄奏操,而仲尼睹文王之容【4】;师涓进曲,而子野识亡国之音【5】。宁复讲诗而后下言,习礼然后立评哉?斯皆神妙独见,不待留闻积日,而已综【6】其吉凶矣。是以前史以为美谈。今子以区区之近知,齐所见而为限;无乃诬前贤之识微,负夫子之妙察耶?”
【1】昔伯二句:《吕氏春秋•本味》云:“伯牙鼓琴,钟子期听之。方鼓琴而志在太山,钟子期曰:‘善哉乎鼓琴,巍巍乎若太山。’少选之间,而志在流水,钟子期又曰:“善哉乎鼓琴,汤汤乎若流水。”
【2】隶人二句:《吕氏春秋•精通》云:“钟子期夜闻击磬者,而悲,使人召而问之曰:‘子何击磬之悲也?’答曰:‘臣之父不幸而杀人,不得生。臣之母得生,而为公家为酒。臣之身得生,而为公家击磬。臣不睹臣之母三年矣……是以悲也。”隶人,指以罪而入官家充徒役的人。
【3】鲁人二句:《说苑•辨物》云:“孔子晨立堂上,闻哭者声音甚悲。……回曰:今者有哭音,其音甚悲,非独哭死,又哭生离者。……孔子使人问哭者。哭者曰:父死家贫,卖子以葬之,将与其别也。”
【4】且师二句:《韩诗外传》记载孔子学琴于师襄,“持文王之声,知文王之为人”,云:“洋洋乎,翼翼乎,必作此乐也。黯然黑,幾然而长,以王天下,以朝诸侯者,其惟文王乎?”
【5】师涓二句:《韩非子•十过》载卫灵公将到晋国,至濮水之上,夜闻鼓新声者,遂召师涓听而写之,后来演奏给晋平公听。“乃召师涓,令坐师旷之旁,援琴鼓之。未终,师旷抚止之,曰:‘此亡国之声,不可遂也。’平公曰:‘此道奚出?’师旷曰:‘此师延之所作,与纣为靡靡之乐也。及武王伐纣,师延东走,至于濮水而自投。故闻此声者,必于水之上。”子野是师旷的号。
【6】综:理,辨。
主人答曰:“难云:虽歌哭万殊,善听察者要自觉之,不假智于常音,不借验于曲度。钟子之徒云云是也。此为心哀者虽谈笑鼓舞,情欢者虽拊膺咨嗟,犹不能御外形以自匿,诳察者于疑似也。以为就令声音之无常,犹谓当有哀乐耳。又曰:季子听声,以知众国之风;师襄奏操,而仲尼睹文王之容。案如所云,此为文王之功德,与风俗之盛衰,皆可象之于声音。声之轻重,可移于后世,襄涓之巧又能得
之于将来。若然者,三皇五帝可不绝于今日,何独数事哉?若此果然也,则《文王》之操有常度,《韶》《武》之音有定数,不可杂以他变,操以馀声也。则向所谓声音之无常,钟子之触类,于是乎踬【1】矣。若音声之无常,钟子之触类,其果然耶?则仲尼之识微,季札之善听,固亦诬矣。此皆俗儒妄记,欲神其事而追为耳。欲令天下惑声音之道,不言理自。尽此而推,使神妙难知,恨不遇奇听于当时,慕古人而叹息。斯所以大罔【2】后生也。夫推类辨物,当先求之自然之道。理已足,然后借古义以明之耳。今未得之于心,而多恃前言以为谈证,自此以往,恐巧历不能纪【3】耳。又难云:哀乐之作,犹爱憎之由贤愚,此为声使我哀,而音使我乐。苟哀乐由声,更为有实矣。夫五色有好丑,五声有善恶,此物之自然也。至于爱与不爱,喜与不喜,人情之变,统物之理,唯止于此,然皆无豫于内,待物而成耳。至夫哀乐自以事会,先遘于心,但因和声,以自显发;故前论以明其无常,今复假此谈以正名号耳。不谓哀乐发于声音,如爱憎之生于贤愚也。然和声之感人心,亦犹酒醴之发人情也。酒以甘苦为主,而醉者以喜怒为用。其见欢戚为声发而谓声有哀乐,犹不可见喜怒为酒使而谓酒有喜怒之理也【4】。”
【1】踬:窒碍不通。
【2】罔:诬。
【3】恐巧历不能纪:《淮南子•览冥》云:“天地之间,巧历不能举其数。”高诱注云:“巧,工也。虽工为历术者不能悉举其数也。”历术,古人计时之法。
【4】其见二句:吉联抗注云:“这一句的前半句与后半句文意反背了,或者是前半句‘见’上脱‘不可’,或者是后半句‘见’上衍‘不可’。”
秦客难曰:“夫观气采色,天下之通用也。心变于内而色应于外,较【1】然可见。故吾子不疑。夫声音,气之激者也,心应感而动,声从变而发;心有盛衰,声亦隆杀。同见役于一身,何独于声便当疑耶?夫喜怒章于色诊【2】,哀乐亦宜形于声音,声音自当有哀乐,但暗者不能识之。至钟子之徒,虽遭无常之声,则颖然独见矣。今矇瞽【3】面墙而不晤,离娄【4】照秋毫于百寻【5】,以此言之,,则明暗殊能矣。不可守咫尺之度而疑离娄之察,执中庸【6】之听而猜钟子之聪,皆谓古人为妄记也。”
【1】较:明显。
【2】诊:验。
【3】矇瞽:通指瞎子。有瞳仁的是矇,无瞳仁的是瞽。
【4】离娄:古代传说中视觉最敏锐者。
【5】寻:古代以八尺为寻。
【6】中庸:这里指平庸。
主人答曰:“难云:心应感而动,声从变而发,心有盛衰,声亦隆杀。哀乐之情,必形于声音。钟子之徒,虽遭无常之声,则颖然独见矣。必若所言,则浊质之饱【1】,首阳之饥【2】,卞和之冤【3】,伯奇之悲【4】,相如之含怒【5】,不占之怖祗【6】,千变百态。使各发一咏之歌,同启数弹之微,则钟子之徒各审其情矣。尔为听声音者不以寡众易思?察情者不以大小为异?同出一身者,期于识之也。设使从下出,则子野之徒亦当复操律鸣管以考其音【7】,知南风之盛衰【8】,别雅郑之淫正也。夫食辛之与甚噱【9】,熏目之与哀泣,同用出泪,使狄牙【10】尝之,必不言乐泪甜而哀泪苦。斯可知矣。何者?肌液肉汁,踧笮【11】便出,无主于哀乐,犹簁【12】酒之囊漉,虽笮【13】具不同而酒味不变也。声俱一体之所出,何独当含哀乐之理也?且夫《咸池》《六茎》,《大章》《韶》《夏》【14】,此先王之至
乐,所以动天地感鬼神者也。今必云声音莫不象其体而传其心【15】,此必为至乐,不可托之于瞽史【16】,必须贤人理其管弦,尔乃雅音得全也。舜命夔击石拊石,八音克谐,神人以和【17】。以此言之,至乐虽待圣人而作,不必圣人自执也。何者?音声有自然之和而无系于人情,克谐之音成于金石,至和之声得于管弦也。夫纤毫自有形可察,故离瞽以明暗异功耳,若以水济水【18】,孰异之哉!”
【1】浊质之饱:《史记•货殖列传》云:“洒削薄技也,而郅(《汉书•食货志》作质)氏鼎食;胃脯简微耳,而浊氏连骑。”
【2】首阳之饥:《论语•季氏》:“伯夷、叔齐饿于首阳之下。”
【3】卞和之冤:《韩非子•和氏》记载楚国卞和得到玉璞,献给厉王、武王,反而以欺诳之罪被砍去双脚。“文王即位。和乃抱其璞而哭于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泪尽而继之以血。王闻之,使人问其故,曰:‘天下之刖者多矣,子奚哭之悲也?’和曰:‘吾非悲刖也,悲夫宝玉而题之以石,贞士而名之以诳,此吾所以悲也。’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宝焉,遂命曰:‘和氏之璧’。”
【4】伯奇之悲:《水经•江水》注引扬雄《琴清英》云:“伯齐至孝,后母谮之,自投江中……扬声悲歌。”
【5】相如之含怒:指“完璧归赵”之事,典出《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6】不占之怖祗:刘向《新序•义勇》载:“齐崔杼弒庄公也,有陈不占者,闻君难,将赴之,比去,餐则失匕,上车失轼。御者曰:‘怯如是,去有益乎?’不占曰:‘死君,义也;无勇,私也。不以私害公。’遂往,闻战斗之声,恐骇而死。”怖祗,惊怖恐惧。
【7】设使二句:意谓假使声音从地下发出,那么师旷这样的人大概又要拿起律管来吹,从而考察它的音。下,地下。
【8】南风之盛衰:《左传》襄公十八年载:“晋人闻有楚师,师旷曰:‘不害。吾骤歌北风,又歌南风。南风不竞,多死声。楚必无功。’”
【9】噱:大笑。
【10】狄牙:又叫易牙,春秋时齐桓公的幸臣。以善烹调得宠于桓公。
【11】踧笮:踧笮二字义同。踧通蹙,迫也。
【12】簁:筛酒的竹器。
【13】笮:压漉之义。
【14】《大章》《韶》《夏》:传说中分别指尧、舜、禹的乐。
【15】象其体而传其心:象征演奏者的本性而传达其思想感情。
【16】瞽史:周代指乐工。
【17】舜命三句:《尚书•舜典》云:“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夔曰:‘於!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击,敲击。拊,拍击。八音:金、石、丝、竹、匏、土、革、木。
【18】以水济水:《左传》昭公二十年晏子论和同之理云:“君所谓可,据亦曰可;君所谓否,据亦曰否。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一,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
秦客难曰:“虽众喻有隐,足招攻难,然其大理当有所就。若葛卢闻牛鸣,知其三子为牺【1】;师旷吹律,知南风不竞,楚师必败;羊舌母听闻儿啼,而知其丧家【2】。凡此数事,皆效于上世,是以咸见录载。推此而言,则盛衰吉凶,莫不存乎声音矣。今若复谓之诬罔,则前言往记,皆为弃物,无用之也。以言通论,未之或安。若能明其所以,显其所由,设二论俱济,愿重闻之。”
【1】若葛二句:《左传》僖公二十九年载介葛卢闻牛鸣,曰:“是生三牺,皆用之矣,其音云。”牺,牺牲,用于祭祀的整头牲口。
【2】羊舌二句:《左传》昭公二十八年载:“伯石始生,子容之母走谒诸姑,曰:‘长叔姒生男。’姑视之,及堂,闻其声而还,曰:‘是豺狼之声也。狼子野心,非是莫丧羊舌氏矣。’遂弗视。”
主人答曰:“吾谓能反三隅者,得意而忘言。是以前论略未详。今复烦循环之难,敢不自一竭耶!夫鲁牛能知历牺之丧生,哀三子之不存;含悲经年,诉怨葛卢。此为心与人同,异于兽形耳。此又吾之所疑也。且牛非人类,无道相通。若谓鸟兽皆能有知,葛卢受性独晓之,此为解其语而论其事,犹译传异言耳。不为考声音而知其情,则非所以为难也。若谓知者,为当触物而达,无所不知。今且先议其所易者。请问圣人卒入胡域,当知其所言否乎?难者必曰:知之。知之之理何以明之?愿借子之难以立鉴识之域。或当与关接识其言耶?将吹律鸣管,校其音耶?观气采色,知其心耶?此为知心,自由气色;虽自不言,犹将知之。知之之道,可不待言也。若吹律校音以知其心。假令心志于马而误言鹿,察者固当由鹿以知马也。此为心不系于所言,言或不足以证心也。若当关接而知言,此为孺子学言于所师,然后知之。则何贵于聪明哉?夫言非自然一定之物,五方殊俗,同事异号。
趣举一名以为标识耳。夫圣人穷理,谓自然可寻,无微不照。理蔽则虽近不见。故异域之言,不得强通。推此以往,葛卢之不知牛鸣,得不全乎?又难云:师旷吹律,知南风不竞,楚多死声。此又吾之所疑也。请问师旷吹律之时,楚国之风耶?则相去千里,声不足达;若正识楚风,来入律中耶?则楚南有吴越,北有梁宋,苟不见其原,奚以识之哉?凡阴阳愤激,然后成风;气之相感,触地而发;何必发楚庭来入晋乎?且又律吕分四时之气耳,时至而气动,律应而灰移【1】。皆自然相待,不假人以为用也。上生下生【2】,所以均五声之和,叙刚柔【3】之分也。然律有一定之声,虽冬吹中吕【4】,其音自满而无损也。今以晋人之气吹无损之律,楚风安得来入其中,与为盈缩耶?风无形,声与律不通,则校理之地,无取于风律,不其然乎?岂独师旷博物多识,自有以知胜败之形,欲固众心,而托以神微。若伯常骞之许景公寿【5】哉!又难云:羊舌母听闻儿啼,而审其丧家。复请问何由知之?为神心独悟,暗语而当耶?尝闻儿啼,若此其大而恶,今之啼声,似昔之啼声,故知其丧家耶?若神心独悟,暗语之当,非理之所得也。虽曰听啼,无取验于儿声矣。若以尝闻之声为恶,故知今啼当恶,此为以甲声为度,以校乙之啼也。夫声之于音,犹形之于心也。有形同而情乖,貌殊而心均者。何以明之?圣人齐心等德,而形状不同也。苟心同而形异,则何言乎观形而知心哉?且口之激气为声,何异于籁籥纳气而鸣耶?啼声之善恶,不由儿口吉凶,犹琴瑟之清浊,不在操者之工拙也。心能辨理善谈,而不能令籁籥调利,由瞽者能善其曲度,而不能令器必清和也。器不假妙瞽而良,籥不因慧心而调。然则心之与声,明为二物。二物诚然,则求情者不留观于形貌,揆心者不借听于声音也。察者欲因声以知心,不亦外乎?今晋母未得之于考诚,而专信昨日之声以证今日之啼,岂不误中于前世好奇者从而称之哉!”
【1】律应而灰移:《后汉书•律历志》载候气之法云:“为室三重,户闭,涂衅必周,密布缇缦。室中以木为案,每律各一,内庳外高,从其方位,加律其上,以葭莩灰抑其内端,案历而候之。气至者灰动。其为气所动者其灰散,人及风所动者其灰聚。”
【2】上生下生:此音律相生之理。参前《吕氏春秋•音律》注。
【3】刚柔:吉联抗云:“可以看作音律的高低,亦可以看作是全音的稳定性和半音的不稳定性的代名词。”
【4】冬吹中吕:古人以十二律配合十二月,仲吕(即中吕)应孟夏四月。
【5】伯常骞之许景公寿:刘向《说苑•辨物》载齐景公为露寝之台,因恶枭鸣声而不往。柏常骞请禳而去之,后枭果伏陛耳死。“公曰:‘子之道若此其明也!亦能益寡人寿乎?’对曰:‘能。’公曰:‘能益几何?’对曰:‘天子九、诸侯七、大夫五。’……公喜,令百官趣具骞之所求。”嵇康认为此事虚妄,所谓“托以神微”。
秦客难曰:“吾闻败者不羞走,所以全也。吾心未厌【1】而言难复,更从其馀。今平和之人,听筝笛琵琶,则形躁而志越;闻琴瑟之音,则听静而心闲。同一器之中,曲用每殊,则情随之变。奏秦【2】声则叹慕而慷慨,理齐楚【3】则情一而思专,肆姣弄【4】则欢放而欲惬,心为声变,若此其众。苟躁静由声,则何为限其哀乐?而但云至和之声无所不感,托大同于声音,归众变于人情,得无知彼不明此哉?”
【1】厌:同餍,满足。
【2】秦:泛指今陕西一带。
【3】齐楚:泛指今山东、河南一带。
【4】弄:小曲。
主人答曰:“难云:琵琶筝笛令人躁越。又云:曲用每殊而情随之变。所诚所以使人常感也。琵琶筝笛,间促而声高,变众而节数。以高声御数节,故使形躁而志越。犹铃铎警耳,钟鼓骇心。故闻鼓之音,则思将帅之臣【1】。盖以声音有大小,故动人有猛静也。琴瑟之体,间辽而音埤【2】,
变希而声清,以埤音御希变,不虚心静听,则不尽清和之极。是以听静而心闲也。夫曲用不同,亦犹殊器之音耳。齐楚之曲多重,故情一;变妙,故思专。姣弄之音,挹众声之美,会五音之和,其体赡而用博,故心役于众理。五音会,故欢放而欲惬。然皆以单复、高埤、善恶为体,而人情以躁静专散为应。譬犹游观于都肆,则目滥而情放;留察于曲度,则思静而容端。此为声音之体,尽于舒疾;情之应声,亦止于躁静耳。夫曲用每殊,而情之处变,犹滋味异美而口辄识之也。五味万殊,而大同于美;曲变虽众,亦大同于和。美有甘,和有乐;然随曲之情,近乎和域;应美之口,绝于甘境。安得哀乐于其间哉?然人情不同,各师所解,则发其所怀。若言平和哀乐正等,则无所先发,故终得躁静。若有所发,则是有主于内,不为平和也。以此言之,躁静者,声之功也;哀乐者,情之主也;不可见声有躁静之应,因谓哀乐皆由声音也。且声音虽有猛静,猛静各有一和,和之所感,莫不自发。何以明之?夫会宾盈堂,酒酣奏琴,或忻然而欢,或惨尔而泣,非进哀于彼,导乐于此也。其音无变于昔,而欢戚并用,斯非吹万不同耶?夫唯无主于喜怒,亦应无主于哀乐,故欢戚俱见。若资偏固之音,含一致之声,其所发明,各当其分。则焉能兼御群理,总发众情耶?由是言之:声音以平和为体,而感物无常;心志以所俟为主,应感而发。然则声之与心,殊途异轨,不相经纬,焉得染太和于欢戚,缀虚名于哀乐哉?”
【1】故闻二句:《礼记•乐记》子夏云:“君子听鼓鼙之声,则思将帅之臣。”
【2】间辽而音埤:嵇康《琴赋》云:“间辽故音痺。”戴明扬注:“间者,谓岳山与左手取音处之间隔,去岳愈远,则音愈低。……琴之间隔最远,故能取痺下之音也”。埤,卑也,低下之意。
秦客难曰:“论云:猛静之音,各有一和,和之所感,莫不自发,是以酒酣奏琴而欢戚并用。此言偏重之情,先积于内,故怀欢者值哀因而发,内戚者遇乐声而感也。夫声音自当有一定之哀乐,但声化迟缓,不可仓卒,不能对易。偏重之情,触物而作。故令哀乐同时而应耳。虽二情俱见,则何损于声音有定理耶?”
主人答曰:“难云:哀乐自有定声,但偏重之情,不可卒移,故怀感戚者遇乐声而哀耳。即如所言,声有定分;假使《鹿鸣》【1】重奏,是乐声也;而令戚者遇之,虽声化迟缓,但当不能使变令欢耳。何得更以哀耶?犹一爝【2】之火,虽未能温一室,不宜复增其寒矣。夫火非隆寒之物,乐非增哀之具也。理弦高堂而欢戚并用者,直至和之发滞导情,故另外物所感,得自尽耳。难云:偏重之情触物而作,故令哀乐同时而应耳。夫言哀者,或见机杖【3】而泣,或睹舆服而悲。徒以感人亡而物存,痛事显而形潜。其所以会之,皆自有由,不为触地而生哀,当席而泪出也。今无机杖以致感,听和声而流涕者,斯非和之所感,莫不自发也。”
【1】《鹿鸣》:《诗经•小雅》篇名,古代多在举半“乡饮酒”礼时演奏。
【2】爝:火炬。
【3】机杖:《礼记•曲礼》:“谋于长者,必操几杖以从之。”此处机同几,小桌子。杖,手杖。机杖与下文舆(车舆)服(服饰)对文,指亡故的亲人生前用过的东西。
秦客难曰:“论云:酒酣奏琴,而欢戚并用;欲通此言,故答以偏情感物而发耳。今且隐心而言,明之以成效。夫人心不欢则戚,不戚则欢,此情志之大域也。然泣是戚之伤,笑是欢之用也。盖闻齐楚之曲者,唯睹其哀涕之容,而未曾见笑噱之貌,此必齐楚之曲,以哀为体;故其所感应其度。岂徒以多重而少变,则致情一而思专耶?若诚能致泣,则声音之有哀乐,断可之矣。”
主人答曰:“虽人情感于哀乐,哀乐各有多少。又哀乐之极,不必同致也。夫小哀容坏,甚悲而泣,哀之方也;小欢颜悦,至乐而笑,乐之理也。何以明之?夫至亲安豫,则怡若自然,所自得也;及在危急,仅然后济【1】,则挷患拔琛?】。由此言之,舞之不若向之自得,岂不然哉?至夫笑噱虽出于欢情,然自以理成,又非自然应声之具也。此为乐之应声以自得为主,哀之应感以垂涕为故,垂涕则行动而可觉,自得则神合而无变,是以观其异而不识其同,别其外而未察其内耳。然笑噱之不显于声音,岂独齐楚之曲耶?今不求乐于自得之域,而以无笑噱谓齐楚体哀,岂不知哀而不识乐乎?”
【1】仅然后济:《战国策•秦策》云:“仅以救亡者。”高诱注:“仅,犹裁(才)也。”意思是勉强挨过来。
秦客问曰:“仲尼有言:移风易俗,莫善于乐【1】。即如所论,凡百哀乐,皆不在声,则移风易俗果以何物耶?又古人慎靡靡之风,抑慆【2】耳之声,故曰:放郑声,远佞人【3】。然则郑魏之音【4】,击鸣球以协神人【5】,敢问郑雅之体,隆弊所极,风俗移易,奚由而济?愿重闻之,以悟所疑。”
【1】移风二句:语见《孝经》。
【2】慆:悦。
【3】放郑二句:语见《论语•卫灵公》,意思是废弃淫冶的音乐,远离逢迎的小人。
【4】然则郑魏之音:此句下有脱文,各本并同。
【5】击鸣球以协神人:《尚书• 益稷》云:“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
主人应之曰:“夫言移风易俗者,必承衰弊之后也。古之王者,承天理物,必崇简易之教,御无为之治。君静于上,臣顺于下;玄化潜通,天人交泰。枯槁之类,浸育灵液,六合之内,沐浴鸿流,荡涤尘垢。群生安逸,自求多福,默然从道,怀忠抱义而不觉其所以然也。和心足于内,和气见于外。故歌以叙志,舞以宣情;然后文以采章,照之以风雅,播之以八音,感之以太和。导其神气,养而就【1】之;迎其情性,致而明之;使心与理相顺,气与声相应。合乎会通以济其美,故凯乐之情见于金石,含弘光大显于音声也。若此以往,则万国同风,芳荣济茂,馥如秋兰;不期而信,不谋而成,穆然相爱。犹舒锦布彩而粲炳可观也。大道之隆,莫盛于兹,太平之业,莫显于此。故曰:移风易俗,莫善于乐。然乐之为体,以心为主。故无声之乐,民之父母也。至八音会协,人之所悦,亦总谓之乐。然风俗移易,本不在此也。夫音声和比,人情所不能已者也。是以古人知情不可放,故抑其所遁;知欲不可绝,故因其所自。故为可奉之礼,致可导之乐。口不尽味,乐不极音。揆终始之宜,度贤愚之中,为之检【2】,则使远近同风,用而不竭,亦所以结忠信,著不迁也。故乡校庠塾【3】亦随之变。使丝竹与俎豆并存,羽毛与揖让俱用,正言与和声同发【4】。使将听是声也,必闻此言;将观是容也,必崇此礼。礼犹宾主升降,然后酬醡行焉。于是言语之节,声音之度,揖让之仪,动止之数,进退相须,共为一体。君臣用之于朝,庶士用之于家,少而习之,长而不怠,心安志固,从善日迁,然后临之以敬,持之以【5】久而不变,然后化成。此又先王用乐之意也。故朝宴聘享,嘉乐必存。是以国史采风俗之盛衰,寄之乐工,宣之管弦,使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诫【6】,此又先王用乐之意也。若夫郑声,是音声之至妙。妙音感人,犹美色惑志,耽盘【7】荒酒,易以丧业。自非至人,孰能御之?先王恐天下流【8】而不反,故具其八音,不渎其声;绝其大和,不穷其变;捐【9】窈窕之声,使乐而不淫。犹大羹不和,不极勺药之味也【10】。若流俗浅近,则声不足悦,又非所欢也。若上失其道,国丧其纪,男女奔随,淫荒无度,则风以此变,俗以好成。尚其所志,则群能肆之;乐其所习,则何以诛之?托于和声,配而长之,诚动而言,心感于和,风俗一成,因而名之。然所名之声,无中于淫邪也;淫之与正同乎心【11】,雅郑之体,亦足以观矣。”
【1】就:成。
【2】检:法度。
【3】乡校庠塾:泛指学校。《礼记•学记》云:“古之教者,家有塾,乡有庠。”
【4】使丝三句:丝竹指乐器,俎豆指礼器,羽毛指舞容,揖让指礼容,正言指礼,和声指乐。
【5】持之以:“以”字下脱一字。
【6】是以五句:《毛诗序》云:“国史明乎得失之迹,伤人伦之废,哀刑政之苛,吟咏情性,以风其上。”又云:“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
【7】耽盘:二字同是逸乐之义。
【8】流:淫放。
【9】捐:限制。
【10】犹大二句:意思是祭祀用的肉品不调以咸菜和味道,因为它不以五味调和为贵。大羹不和,语出《礼记•乐记》。勺药之味,司马相如《子虚赋》云:“勺药之和具。”郭璞注云:“勺药,五味之和也。”
【11】淫之与正同乎心:吉联抗云:“同下疑脱一字,或是‘出’字,或是‘系’字。”
本文关键词:声无哀乐论,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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