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论文百科 > 期刊论文 >

假释的适用条件_保外就医的条件_假释的条件与程序

发布时间:2016-05-31 14:07

  本文关键词:假释的条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核心内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想要假释需要具备条件是怎么样呢?假释需要注意哪些条件与及程序?在对应的规则里面还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呢?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法律快车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一、假释的条件

  (一)对象条件

   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 子除外。假释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地提前释放,同时,,国家并不排除对其继续执行尚未执行的那部分刑罚的可能性。这一特点决定了假释不适用于被判处其他刑罚的 犯罪分子。死刑立即执行,因其特殊性质,不存在假释的问题。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也不能直接适用假释,只有在死缓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之后,具备了假释的条 件才可以适用假释。拘役的刑期短,适用假释没有实际意义。如果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确有悔改表现,可以宣告缓刑或者减刑。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因不在监内执 行,仅限制部分自由,没有必要适用假释。也就是说,其他种类的刑罚,或因性质,或因执行方式,或因刑期较短所决定而不能或不必适用假释。

  (二)实质条件

   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10条的规定,这里的不致再危 害社会是指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一贯表现好,确已具备本规定第1条第1项所列情形,不致违法、重新犯罪的,或者是老年、身体有残疾(不含自杀致残),并丧失 作案能力的。其中,该司法解释第1条第1项所列情形是:(1)认罪伏法;(2)一贯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和监狱纪律;(3)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 习;(4)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


  本文关键词:假释的条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52484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wenshubaike/xingzhengshiwu/52484.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3aa64***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