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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字形容词并列结构语体属性及语法效应

发布时间:2021-07-30 16:13
  "和"并列形容词合法性不同:双音节合法,单音节非法;删除"和"以后本属非法的单音节并列变成合法。本文以此对立现象切入,分别鉴定"和"、形容词与形容词并列结构的语体属性,解释两种对立现象背后的原因——语体机制,指出语体机制是形成这类对立现象的根本原因,进而从并列结构要求并列项必须是同一类型的角度出发,提出并列结构对并列项亦具有"语体一致"的要求。 

【文章来源】:汉语学习. 2020,(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9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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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语体语法:“形式-功能对应律”的语言探索[J]. 冯胜利.  当代修辞学. 2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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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论汉语书面正式语体的特征与教学[J]. 冯胜利.  世界汉语教学. 2006(04)
[6]现代书面汉语里的虚化动词和名动词 为第一届国际汉语教学讨论会而作[J]. 朱德熙.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5(05)



本文编号:331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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