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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宗三语言哲学思想探微

发布时间:2024-07-07 10:07
  逻辑实证主义对于形上学的批判和拒斥是牟宗三进行语言哲学问题探讨的直接动因。针对逻辑实证论者所提出的"科学语言—情感语言"的语言二分法,牟宗三通过证明启发语言的正当性而主张"语言的三分法"。启发语言作为系属于主体的内容名言,可通过"智的直觉地说""非分别地说"的方式表显形上学、道德与宗教学说中的内容真理。"分别说—非分别说"言说模式的提出,主要是为了建构圆教模型以解决圆善问题,也间接回应了逻辑实证论者所说的形上学不可说的问题。牟氏的语言哲学思想有助于破除逻辑实证主义的狭隘语言观,确立形上学言说的合法性;其关于以启发语言"智的直觉地说""非分别地说"的思想体现出他对语言与实践之关系、语言的本体论向度有一定的洞察;其关于在"可说"与"不可说"的辩证统一中"说""不可说者"的主张是对逻辑实证主义"科学之外皆不可说"思想的超越。牟宗三思想的局限在于:受逻辑实证主义的影响而主张科学知识可由命题充分表达,未能看到科学知识的默会向度;他的语言观有一定的工具主义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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