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文号和“之”字讹混广例
发布时间:2017-08-26 15:07
本文关键词:重文号和“之”字讹混广例
【摘要】:早期的重文号通常作二短横,写在字的右下角。后世手写草率,则多有变体,其中颇有与"之"字手写形近者。文章在阐明古代写本中二者手写形近的基础上,举例讨论了古书中"之"字误作重文号或重文号误作"之"字的实例,使古书中不少相关的疑难文句得到了解读。
【作者单位】: 浙江大学汉语史研究中心;江苏师范大学语言能力协同创新中心;
【关键词】: 重文号 之 古写本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今训汇纂(隋唐五代卷下)”(项目编号:11JJD740022)成果
【分类号】:H124
【正文快照】: 一引言字词重复叠用,重出者用省略符号表示,称为“重文号”。重文号的使用肇始于甲骨金文,秦汉简牍帛书及魏晋以后的古写本继续沿用这种方法。早期的重文号通常作二短横,写在字的右下角。《后汉书》卷一六《邓骘列传》“时遭元二之灾,人士荒饥”句下唐·李贤注:“古书字当再读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郭在贻;;苏联所藏押座文及说唱佛经故事五种校记[J];文献;1984年03期
【共引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郭在贻 ,张涌泉 ,黄征;敦煌变文整理校勘中的几个问题[J];古汉语研究;1988年01期
,本文编号:74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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