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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0-30 11:17

  本文关键词:中国现代文学传统的性别意识反思,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中国现代文学传统的性别意识反思(一)

2012-01-30 * 生活百科网承诺:本站所有资源免费阅读,无弹窗,无干扰链接!*

摘 要:从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的当代性角度考虑,对中国现代文学传统进行性别意识的反思,将有利于当代文化的精神建构。从中国现代文学自身的现代性要求考虑,反思其男性中心意识符合“观点”这一文学批评标准。本文倡导男女两性主体性平等,在主体性平等的前提下尊重性别和个体的差异性这一价值立场。这包含着对封建性别等级文化的批判,也包含着对以平等为名义用政治化的男性类特性压抑性别差异性、压抑个体生命差异性这一历史的反思。这一种性别立场是对男权文化传统的本体性否定,而不是男女轮回式的反叛。
 
  关键词:中国现代文学  性别意识  反思

    一、回应当代文化的精神建构需求

    从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的当代性角度考虑,对中国现代文学传统进行性别意识的反思,将有利于当代文化的精神建构。
 
  中国现代文学研究必须回应当代精神建构问题,必须能够为当代文化建设提供思想资源。这就要求中国现代文学研究的问题必须从当代文化中产生,同时它对问题的回答也必须尽量整合进当代先进的思想资源。因为“……无论是现代文学研究迄今为止的历史,还是那悠久的在清代被称为‘国学’的传统,都一再表明了,研究者对当代的深切关怀,每每正是人文学术的活力的来源,”[1](p81)也是学术的价值之所在。而当代文化的男性中心意识仍然十分严重,这在当代文学创作与批评中就有明显的表现。男女两性主体性平等,在主体性平等的前提下尊重性别与个体的差异性这个观念,在当代文学创作和当代文学批评中,远没有如民主、自由等观念那样成为精英界的共识,更枉提大众层面的普遍认可了。至少它远没有普遍进入作家和批评家、研究者的潜意识而成为一种内在、自发的人文价值尺度。当代文学与现代文学具有很强的同质性,许多当代问题都应该溯源到现代文学中去进行深入反思。
 
  至今,文学研究、文学批评中,一直有一种观点,认为现当代男性作家普遍同情女性苦难遭际、普遍赞美女性歌颂女性,便是男性已经充分尊重女性的表现,便是性别意识问题已经不成其为问题的理由。当然,男性作家同情女性苦难遭际、代女性提出控诉,自然是要比认为女人本来就该死那要好得多。然而,这是远远不够的。中国现代启蒙男作家、革命男作家,中国新时期男作家,对女性苦难遭际的描写,往往还是从男性视阈出发进行创作。女性在男性作家的文本中,除了作为受难者而成为男性控诉封建礼教、敌对阶级、极左专制思潮的道具之外,主要还成为作品男性人物乃至男性作家视阈中的男性精神对象物和男性欲望对象物,成为男性主体视阈中的客体。一种性别在一定程度上、一定层面上以另一种性别作为精神对象物和欲望对象物,本无可厚非。关键在于这种客体化的前提必须是以不压倒异性生命逻辑为前提,必须是两性之间的文化对话、立场对话,而不应该是一种性别的独白与专制。两性必须是互为主客体的存在;同时男女又应是多元并立的主体。问题就在于,中国现当代文学中的这种对异性的客体化,往往单方面发生在男性把女性对象化上,而不是男女双方相互进行的一种行为。更为严重的是男性作家在把女性客体化、对象化的写作中,往往并没有同时或在另一层面上整合进女性视阈,往往压抑了女性自身的生命逻辑,甚至包含了一种性别对另一种性别的霸权统治意识,把女性对先进男性、先进意识形态理念的臣服作为她们获得同情的前提,从而压抑了女性主体性,使得女性在男性同情、悲悯、赞赏、鄙视的目光中再次沦为男性中心文化中无言的他者、在场的缺席者,成为附属于男性的第二性。女性或于苦难中沉沦,或获得拯救,表现的往往都不过是男性对女性世界的价值判断或想像性期待,而不充分表现女性自身的生命真实与生命欲求。
 
  至于男作家赞美女性,也存在是否尊重女性自身生命逻辑、是否尊重女性主体性的价值差别。周作人曾经激烈地说过:
 
  “我固然不喜欢像古代教徒之说女人是恶魔,但尤不喜欢有些女性崇拜家,硬颂扬女人是圣母,这实在与老流氓之要求贞女有同样的可恶:我所赞同者是混合说……”[2]( p419)
 
  原因便在于这种颂扬,表面上看起来要比“男女之别,竟差五百劫之分,男为七宝金身,女为五漏之体”[3](p593)的恶咒友善得多,但实际上仍不过是出于男性一己渴望被拯救、被庇护的心理需求而对女性所作的假想,并没有顾及女性生命的真实性,在把女性界定为道德楷模、美的典范的同时,剥夺了女性合理的生命欲求,从而对女性生命丰富性形成压抑、造成异化。中国现当代文学,有从女性自我生命逻辑出发发掘女性人性美的创作,但也仍大量充斥着这种从男性视阈出发、忽视女性内在生命需求的圣母颂歌。至今的文学研究、文学批评中,尊重女性生命本体价值、理解女性自身的生命逻辑,也就是说从主体性建构的层面上尊重女性,显然远没有成为共识。
 
  有一种观点认为,九十年代以来的文学创作中存在大量关于女性欲望的描写,便是女性主义滥觞的结果,由此认为现在是女性主义走过头、应该收束的时候。这种观点恰恰是出于对女性主义的无知、对男权中心文化现状的盲视。九十年代的男作家创作,往往大量铺写女性欲望,认可女性欲望,确认女性心理中确实存在种种非常态的性需求,诸如被虐、被强奸、妻妾成群等。这种性开放描写,仿佛是对女性欲望的宽容、对女性人性的解禁,但实际上却是通过操纵话语霸权,在女性沉溺于种种不平等性关系的描述中,暗暗确认了男性文化对女性施虐的合理性,确认了男权文化关于女性卑贱的本质界定,使女性在性主动的表象下再次沦为男性纵欲的对象、践踏的对象。八、九十年代以来,一些女作家打破男性中心意识重围,在创作中建构女性主体性,从而使得当代文化出现珍贵的性别多声部局面,显出性别对话场景。但女作家对女性主体性的艰难建构,远未足以形成扭转男性中心文化专制局面的力量。倒是女性在写作中诉说自我欲望这一女性发现自己的主体性建构行为,在男性性消费眼光的窥视下,很容易地就被蜕变为对女性自我的异化事件,反过来消解了女性主体性。受市场利益原则驱动,某些女作家也自觉不自觉地把女性欲望演化为取悦男性欲望的工具,通过自我客体化、自我奴化来争取为男性中心文化所消费,从而达到畅销目的。女性欲望依然成为畅销的文化消费品,恰恰证明了当代文化中男性中心意识无所不在的事实。这一男权传统,有它的古代性文化根源。从古代小说戏曲,一直到近现代通俗文学、现代海派文学,再到九十年代文学,这种把女性作为纯粹性客体从而消解女性主体性的做法是一脉相承的。
 
  综上所述可知,现当代文学创作中仍普遍存在男性中心意识、普遍存在以女性为消费品的性别奴役观念。这就亟待有一种主张男女主体性平等、并在主体性平等的前提下尊重性别差异性、个体差异性的人文价值观念来完成文化转型工作。
 
  二、回应中国现代文学的现代性追求
 
  从中国现代文学自身的现代性要求考虑,反思其男性中心意识符合恩格斯所说的“历史观点”[4]( p 193)这一文学批评标准。
 
  有一种观点认为,用女性主义观点批评现代作家的男性中心意识,是一种没有历史感的苛求。这就涉及到两性主体性平等的文化观念是否符合中国现代文化的历史语境问题。实际上,现代文学的现代性特质,尽管内涵丰富,也没有统一定论,但中国现代文化理念首先就是建立在激烈批判前现代文化主奴对峙封建等级意识的基础上的,其核心内涵应是人与人之间相互平等的民主意识,应是尊重生命主体意识的自由观念、个性解放观念。而男性中心意识,作为一种性别等级观念,把男女关系界定为主奴关系、主从关系,就从根本上违背了现代民主精神、违背了现代人性观念,显然不应该被看作是中国现代文化现代性内质中本来就可以包容的东西。
 
  实际上,中国现代文化的最高思想成就本身就包含着对男性中心意识的批判。鲁迅的《我之节烈观》(《坟》)、《娜拉走后怎样》(《坟》),周作人的《北沟沿通信》(《谈虎集下卷》)、《妇女问题与东方文明等》(《永日集》)等,便站在两性主体性平等的文化立场上,从女性的生存境遇和生命逻辑出发,反对要求妇女单方面为男子守节的节烈观,反对儒道佛轻蔑女性的“不净观”,指出妇女的解放首先必须是经济的解放和性的解放。更为可贵的是,他们的批判不仅指向封建礼教、封建制度,而且初步包含着对现代文化自身的反思。周作人早在《北沟沿通信》中就说到:
 
  “现代的大谬误是一切以男子为标准,即妇女运动也逃不出这个圈子,故有女子以男性化为解放之现象,甚至关于性的事情也以男子观点为依据,赞扬女性之被动性,而以有些女子性心理上的事实为有失尊严,连女子自己也都不肯承认了。”
 
  舒芜阐释说:
 
  “这里说的‘男性观点’‘男子标准’,,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像男子那样的’,另一方面是‘像男子所希望的’。” [5]( p 443)
 
  也就是说,中国现代男性文学在理性的显在层面上以解放妇女为己任,其思想智慧本身就已经对以男性自身的模式为尺度和以男性自身的欲望为尺度的妇女标准提出了批评,从而使得现代男性文化主体在整合进女性生命逻辑的过程中也使自身获得超越性提升。丁玲、萧红、张爱玲等的现代女性创作也与男性中心意识直接对峙,既否定男权文化对女性的压制,也反思女性在男权高压下的生命异化。这些就足以证明尊重女性主体性观念,是中国现代文化现代性内在的一种先锋思想,而不是外在的、违背历史逻辑的苛求。
 
  当然,限于中国现代文化自身发展过程中的复杂性,尊重女性主体性的观念,在现代男性启蒙思想家的理论中,更多地是作为一种纲领、作为一种总体思想原则而存在。“五四”时代,尊重女性主体性的观念与代妇女安排解放之路的观念、与封建男权观念是并存的。“五四”之后,从宏观发展趋势看,中国现代文化中的个性主义观念不可避免地被集体主义观念所接收、征服,旧的男权文化观念还没有被男女主体性平等观念所克服,政治化的男性类特性又抑制了包括妇女在内的单个人个性健康发展的可能、压抑了女性的类特性。理性认识方面的情况如此,创作方面的情况更不容乐观。中国现代文学创作中,始终存在强大的男性中心意识;尊重女性主体性观念始终没有压倒男权文化观念。究其深层原因,乃是由于中国现代多数男性作家在思考妇女问题的时候,更多的是站在代女性控诉的立场上向与己无关的旧势力开火,而普遍缺少自审精神,未曾拷问过“我是不是也吃过几片女人的肉”,未曾追问过现代男性自我是否可能也在精神深处继承了男权集体无意识的因子。现代男性作为反叛的子辈、反叛的革命者这一进步身份,遮蔽了他们在男/女关系结构中掌握霸权的专制实质,使他们在过分圣洁化的自我确认中,忽视过自己在为女性、为自己寻找解放之路的时候实际上仍在实践着压抑女性的男性中心意识这一价值盲区和事实盲区。进步、革命这一政治化的意识形态,在中国现代文化语境中,不仅作为一种显在的权威理念,逐步整合并且转换了中国古代文化中固有的集体主义传统,于不知不觉中消解了“五四”现代个性主义精神,从而压制住了包括女性在内的个体生命的独特性;而且作为一种深层理念渗透进中国现代男性作家的潜意识中,使中国现代男性文学的女性幻梦中所包含的蒙昧实质、专制特征,由于意识形态先进理念的介入而被罩上冠冕堂皇的面纱,显得隐蔽、显得难以辨认。“五四”新文学运动以来,
 
  “……能在作品中真正以女性的视阈来解释社会文化现象,来塑造起有自身独立品格的女性形象尚未出现,就连西人眼中认为当时最擅长描写女性的茅盾,也只是用一种深藏着炽烈情感的‘冷峻’外部描写来把女性作为情绪宣泄的对象进行‘人生’阐释的。”[6]( p 478)
 
  所以,男女主体性平等的观念,既是现代文化内部的一种历史需求,但同时又是一种被压抑的现代性,并没有得到充分发展。现代文化中的男性中心观念,是一种只有存在必然性而没有价值合理性的性别专制观念,始终没有得到彻底有效的清扫。性别意识领域一直是中国现代文学现代性最为匮乏的领域。这就足以证明现在反思中国现代文学性别意识的必要性、迫切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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