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传媒与司法的关系
发布时间:2017-10-17 22:15
本文关键词:论传媒与司法的关系
【摘要】:传媒与司法是现代社会中的两种重要力量。传媒对司法公正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也会对司法独立产生不利影响。传媒与司法的相互协作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必然选择。如何实现传媒与司法的平衡,是我国法制建设亟待解决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文中分析了传媒与司法在宪法上的定位,阐述了两者的对立统一关系,指出传媒监督权本质上是一种私权利。最后,文章指出了案件报道是平衡传媒与司法的关系突破口。
【作者单位】: 沈阳航空工业学院党委宣传部 沈阳航空工业学院党委宣传部
【关键词】: 传媒 司法 权利
【分类号】:G206;D926
【正文快照】: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因此,不受监督的司法程序与审判结果,也可能导致司法的不公正。公正永远是司法追求的目标。传媒监督作为社会法制监督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对司法公正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传媒监督与司法公正可以说是唇齿相依、唇亡齿寒。如果没有传媒监督,一个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徐迅;中国媒体与司法关系现状评析[J];法学研究;2001年06期
【共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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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林爱s,
本文编号:105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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